“咯....呃呃呃呃.....”
感受着气管被铁钳扼到几乎断折,瓷娃娃再难维持伪装,卫筝惊恐地松开小茓,想要掰开颈子上的铁箍,但这是无用功。她绝望地昂起头,双腿为求生擅自踢打起恩客,在过一会,就连反抗的资本也失却殆尽,她开始摇头讨饶,开始用眼说她不想死,她还想悬壶济世,想成为父亲眼中的骄傲,想为稚嫩的小妹遮风挡雨;她还没有跟倾慕的人做过爱,还没有重振家族的荣光,还没有看到小妹长大成人的一天;她明明还有美好的人生可以尽情体验,她太不甘心,她不想死!
意识开始消散的时候,她感觉到恩客松开手掌,抛垃圾一般任她滑落。她捂着脖子剧烈咳嗽,随即尖声啜泣起来。恩客长叹一口气,懒懒地坐回桌上。
“犯妇卫氏,我且问你,”他说,“你是真的想死吗?”
安得闲毫不意外,他看着少女不住地呜咽,筛糠,甚至爬近对他的脚趾叩头。她说出了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她不想死。
“好了,”他疲惫地挥挥手,“我知你是冤枉的。”
再明显不过,四张抄纸供词内容天差地别,却全部按着犯人手印,可见元迩和他的幕僚们连过程也懒得去走。看着那些对话,安得闲几乎可以想象到她是怎么从一开始倔犟顽抗的天才女医,被一步步揉碎软化,变成眼前这头逆来顺受的发情婊子。
“不过,我也救不了你。”
少女刚刚绽出明光的美眸瞬间黯淡下去,随后认命一般,她沮丧地俯下头颅,再次跪成了最标准的“五心朝天”式,简直像一条骚浪卑贱到极点的母狗。如果说那条脊梁骨里曾经还有什么闪耀着侠气与坚韧的灵魂存在,现在也早已被剥出砸断,只留一些人格的残渣寄生于躯壳中。
没来由的,安得闲生出一种厌恶。他在湖庭樊笼司大狱里见过不少这种“东西”,被从各种地方擒获,然后调教到精崩溃的江湖侠女。每次去肏那些东西,他都感觉自己是在跟一块死肉,或者人模样的狗欢爱,以至于后来他宁愿花十倍的俸银去青楼流连,也不愿跟同僚们在畜栏热火朝天地猛干那些“脏东西”。
为什么呢?他问自己,或许因为某种程度上,他安得闲也不过是一条狗,一条公狗。而看家护院的猎犬与摇尾巴配种的母犬本质上又有什么不同?于是他分外厌恶眼前的卫筝,就像他厌恶听命杀人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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