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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我惊诧的是后缀的刑事辩护律师的署名,「阮律师,不会是阮雅铃吧?。」
她那张令人心醉迷的脸瞬间就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了。
本来叶怀薇怀孕了,我其实也有就跟她在一起的打算。
而现在阮雅铃这个我曾经深深迷恋的女人,竟然以这种意料之外的方式再度和我重逢,我倒是有了想过去会会她的打算了。
「不可能和解…我缺的是钱吗?。」
聂谦回答得很干脆,他宁愿花这么多天提起自诉,也不愿放过这个伤害他至深的女人。
就是因为她的一句谣言,毁了他的一生,再怎么惩罚她他也不觉得过分。
其实在我看来,被告人申请和解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受迫于已经刑事立案。
如果没有立案,那么根本不足为惧,现有的法律对此虽有明确规定,但处罚往往是行政处罚居多。
而遇到这么坚决的刑事自诉人,算她倒霉,惹了个硬茬,如果不撤诉,那么如果证据充足,大概率是要被判刑的。
「那你还过去吗?。见一见那个中伤你的女人。」
「我不想见她,我只想看到她出现在被告席。╒寻╜回?╒地★址╗ шщш.Ltxsdz.cōm『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他恶狠狠地说道,「你帮我转达我的意思就可以了。」
那这样也好,我只身一人赴宴,跟老同事叙旧也不会怕人多口杂什么的。
至于被告人肯定是在场的,我先明确告知了对方我方当事人的意思,他们就要准备辩护的证据材料了。
其实跟很多人的认识不同,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律师之间虽然代表着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但其实律师内部是没有什么很激烈的矛盾的。
我们都是帮人办事的服务者,甚至还有可能认识,正如今晚,我只身赴宴,并不会和对方起什么争端。
我们相约在酒店的一个包间里,我方其实就派了我一个律师,但对方兴师动众了一大批人,被告的女孩,她的父母,甚至她的很多无关紧要的亲戚都来了现场。
这件事对她来说异常重要,这事关她的前途和未来。
被告的女孩叫冯蔚,家里是做生意的,虽然有钱但是缺乏管教。
因为物质条件充裕,所以还有些大小姐脾气。
怪不得上次聂谦找公安局要她公开道歉的时候,她还是那副嚣张跋扈的态度,恨不得一拖鞋抽过去。
直到值班民警劝说她,她才勉为其难地在网络上辟谣,但对聂谦已经被损害的名誉于事无补。
更要命的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加上这次的辟谣没有热度,而且她语句里明里暗里都在申明自己并没有错,而只是迫于压力公开道歉而已,导致聂谦对她更加气愤,非要她进去坐牢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