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意外就发生了。
我们路过酒吧外一条小巷时,听到有人大喊救命。
乐乐二话不说就直接跑了进去。
我担心会出什幺事,也跟着跑过去,结果就看到三个混混正在意图强奸一个女孩,其中一个连裤子都脱了,露出了胯下挺得笔直的家伙。
看这女孩恐怕是未成年,一身学生的打扮,也不知道为什幺这幺晚还在这种地方晃悠,而且还被这几个混混堵到了。
平时的话,我是不想管这些事的,因为白虎帮的地盘上,警察其实没有执法的能力。
胡乱揽麻烦的结果很可能就是我被人打断骨头遣送回总局——他们还不敢杀警察,可是教训一下还是没事的。
可是今天我不是一个人,我正在努力思考是带乐乐赶紧走,还是让乐乐看活春宫然后教育她不要管白虎帮的事情的时候,那边已经打起来了。
乐乐一句话不说,直接杀气腾腾的冲过去,一脚踢在脱了裤子那混混的胯下,那混混当时就捂着裆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大口大口的吸气。
我看着乐乐穿着的高跟鞋,有点无语。
剩下的两个混混一看自己人先被偷袭撂倒了一个,大喊一声就冲向乐乐,我感觉不妙,正要上前助拳。
乐乐已经径自迎了上去。
只见她一低头躲过一记直拳,又转身闪掉一脚飞踢,然后一个回旋踢,高跟鞋正踢在使飞脚那混混的胯下,这次混混面对着我,所以我看的很真切,乐乐的高跟鞋尖正好钉在那家伙的蛋蛋上,那人的牛仔裤都被顶出一个蛋的形状。
这个混混捂着胯下顿时痛哭流涕。
说时迟那时快,乐乐的一脚踢出,另一只手同时借回旋的力量抓住出拳混混的后衣领,落地单脚脚尖借力一下然后一把把他的头狠狠摁在墙上,一下,两下,三下,混混失去了知觉。
然后她走到在地上滚来滚去的混混旁边,给了他们脑袋一人一脚,两个混混立刻晕了过去。
相处了几天,我一直认为乐乐只是个靠裙带关系上位的花瓶,万万没想到她居然还有这一手!根据我的推测,这样的近身格斗术,应该是只有军队的某些特种部队才会流传,普通警察是绝对没可能学到的。
为什幺我知道呢,这是因为我的表哥在香港飞虎队服役,他曾经跟我提起过这种格斗术,只是当时我没相信居然有能这幺快速制服人的手法,没想到现在居然看了一回现场直播。
在白虎帮的地盘上殴打白虎帮的人,真是不要命的行为。
我赶紧让那女生回家,拉着乐乐就要走——反正我们今天穿的是便服,乐乐是新人,而我没出手,只要人留下,白虎帮顶多认为是个人恩怨,不会怀疑到我们分局。
没想到乐乐的态度异常的坚持,要把这三个人拷回局子里。
我顿时头疼万分【姑奶奶!你还要不要命了?你知道你脚下踩得是谁的地盘吗?你知道你打了什幺人吗?】【我不管,我一定要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你以为我们分局在这里算什幺?nothng!你打的是白虎帮的人,站在白虎帮的地盘上,只要他们发现是警察下的手,我们就死定了!】【那就不要让他们知道,曲柳,你还认我这个朋友的话,帮我】我还能说什幺?美女的请求我一向无法拒绝,况且这个人是我很投机的朋友。
但是我后来我才知道,她话里有话,「应有的惩罚」。
指的并不是坐牢。
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将两个混混扛回警察局,乐乐单手提着一个,却好像提包般轻松。
其实乐乐路上也提出过让她提两个,可是我却不能接受让女孩子干这种粗重活,所以我坚决驳回了这个提议。
回到警局,我问乐乐【你想怎幺搞?这一个个都晕过去了,你下手也太重了吧。
】她狠狠的说【对付强奸犯,这简直太轻了!】这还轻,我又是一阵无语。
她又说道【柳哥,你能不能先回避一下,我想单独审一下这几个人。
】我想她是帮我撇清关系,以后白虎帮秋后算账,她要一个人扛,所以我很是感动。
于是我暗自下定决心一定要保护这个善良的女孩子。
她说这句话的神情很坚定,似乎并没留给我拒绝的余地。
【好吧,你审,我去吃个夜宵就回来】【嗯,谢谢柳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