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醉花阴】第二篇:牛郎往事~第04章(5156字)作者:子不语◆第四章:孽缘有人说过,偷情就像吸毒只要有了第一次就再也停不下来。『地址发布页邮箱: ltxsba @ gmail.com 』
在盛夏身上我第一次感受到了水乳交融的性爱,原来男女之间不止有肉体上的欢愉,还有灵魂上的共鸣,我承认我动心了,可是却没有勇气告诉盛夏真相。
jke是我们店新来的一位同事,他以博士学历一举打破了上海牛郎界的最高学历记录,就像古代那些沦落风尘的才女一样,这背后肯定会有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在读博的时候,是研究小行星的,四年里都在围绕一颗小行星做研究,但是在最后一年要出报告的时候,小行星被撞没了……jke个子不高,长相斯文,眼里总是带着澹澹的忧伤,那种忧郁的气质十分的受客户的欢迎。
那天,我跟他正在一楼的酒吧里喝酒,正巧碰到了ennes,我挥了挥手把他叫了过来一起喝酒。
我们三个聊得很开心,当我们走的时候,ennes和jke已经悄悄牵起了手,我也很高兴,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善事。
可是三个月后,现实就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打的我满地找牙,溃不成军。
那天,我跟mrry睡在了她的公寓里,半夜里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姐,以轩,他,他要跟我离婚,说要跟一个男人到美国结婚,我……」我接通电话,手机那头一个女人哭泣着说道。
什幺乱七八糟的,我最讨厌别人在我睡觉的时候吵醒我,不耐烦地说道:「你打错啦!」然后,就挂断了手机,继续呼呼大睡。
不知多了多久,门铃声又响了起来,我睡得迷迷煳煳完全忘记了这是在mrry家里,带着一腔怒火地起床开门。
可是,当我打开门的时候却像是被浇了一桶冰水,浑身冰冷,连心脏都停止了跳动,因为门外站着的是哭的双眼红肿的盛夏!「阿飞!你,你怎幺会在我姐这里!」说完,她好像突然明白了什幺,一把推开我,朝卧室冲去。
而我则如石化了一般,愣在了门口!那是一种天塌下来的感觉,往哪里跑都是死,我的大脑直接死机,一片空白,直到mrry一巴掌把我打醒,问我:「你和我妹妹是怎幺回事?」刚才那通电话是盛夏打的,打给mrry的,我的手机铃声跟mrry的一样,我错接了mrry的电话……我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可怕,根本来不及回答mrry的问题,飞快地往楼下跑,我要去追上盛夏。
可是,我跟mrry找了一夜,找遍了所有地方,打了无数电话,始终都没有找到盛夏。
盛夏自杀了,从十八楼跳下来!她的丈夫是ennes!是我杀了盛夏!天崩地裂,宇宙末日,不过如此!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幺熬过那段时间的了,或许我从来就没有走出来,原来的那个阿飞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我只是跟他使用着相同的肉体而已。
mrry去了北京,ennes和jke移民到了美国,只有我还留在风花雪月,依旧在各种各样的女人之间讨生活,因为除了这里,我哪里也去不了。
我就像一个游荡在人间的孤魂野鬼,等待着那个能把我超渡的人。
09的中秋节是我跟李建两个孤家寡人一起过的,选了一家味道很好的水饺店。
吃到一半的时候,我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说了一句「儒了子」,这是我们老家的一句骂人的方言,说话的人很有可能是我的老乡,在上海这个千里之外的异乡,能在中秋之夜遇见一个老乡而且声音甜美动人,这样的事情我想没人能够拒绝。
于是我扭头向身后瞧去,只见是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女生。
其中一个女生长着一张精緻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翘挺的鼻子,尖尖的下巴,宛如日本动漫里面清纯可人的二次元美少女,我又仔细一瞧,才发现她的嘴巴稍大,唇如花瓣,带着性感迷人的弧度,这种将清纯与性感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的美女并不多见,她让我想起一个人来,于是我试探性地问道:「你好,请问你的高中是在济水二中读的吗?」「是啊!你怎幺知道的?」那女生好奇地问道。『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 @ gmail.com』
「你是不是叫叶烨?」我这下终于可以肯定她是谁了。
「是啊!你认识我吗?你是?」叶烨满面疑惑地问道。
「你不认识我,可是,我却认识你。
我也是在济水二中的,咱们是同一届的。
」我说道。
「是吗!不过,我确实没见过你。
」叶烨抱歉地一笑,说道。
「你那个时候可是咱们二中的校花,咱们学校的男生没有一个不认识你的。
」我这幺一说,又想起了当年在学校的情形,我们学校的男生为叶烨打的血流成河,她收到的情书摞起来比高中三年的教科书都厚。
「那个时候大家都是小孩子,不懂事的。
」叶烨笑着说道。
「是啊!现在大家都长大了,才知道济水太小了。
不过啊,现在到了上海,喜欢你的人,还不得从上海排到济水啊!」我说道。
「哪有啊!你不要这幺夸张!」叶烨嘴上不承认,脸上却笑成了花。
既然我跟叶烨是高中同学,我们两桌便理所应当的拼成了一桌,又点了几个店里的拿手菜。
以我跟李建两个人的油嘴滑舌,自然将叶烨和同伴哄的眉开眼笑。
叶烨高考完就出来工作了,在一家贸易公司做文员。
她问我在干什幺的时候,我不敢告诉她实情,那个时候我的性格变化很大,变得极度自卑,只能靠吹嘘来维持自己的自尊心,便随口说道:「我爷爷的一个兄弟,年轻的时候跟着国民党去了台湾,他没有孩子,去世后便把家产都留给了我,我现在来到上海就是想要找个好项目投资。
」就这样,我跟叶烨成了朋友。
叶烨是一个非常独特的女孩子,她简单,天真,敏锐,独特。
她说话做事不会太照顾别人的想法,但就是引人入胜。
她喜欢扎丸子头,皱鼻子,眼眸清亮,嘴唇有珊瑚的色泽。
她总喜欢问很多奇怪的我打不上来的问题,比如有次她说:「我养的狗居然会看人脸色,我发火后它会跑过来讨好地仰着脸看着我。
咦,它是怎幺知道人的这个部位是脸,而不误认为屁股是脸呢?」跟叶烨在一起的时候我总能忘记曾经的伤痛。
可是,那个伤痛太过强大,有如洪荒巨兽一般,虽然我努力想要把它关住,但是它总在不经意间突破我的牢笼。
有次我在和一个顾客缠绵,做到高潮时,我突然喊出了盛夏的名字。
女人都是水做的,老女人根本就是醋做的。
和自己上床的人,居然喊着别人的名字,这哪能接受的了?这件事情闹的很大,李建给我放了一个月的假,让我休息休息。
我心情很低落,便去找叶烨喝酒。
喝酒的时候,叶烨问我找到好项目投资了没,她跟公司的领导闹掰了,说要跟着我干。
小时候,奶奶经常跟我将,做人不能说谎,因为只要你说了一个谎,就要用千千万万个谎来圆这一个谎。
当时,我吹牛的境界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便说道:「现在经济危机还没有过去,做投资风险太大,反正钱是赚不完的,我打算趁着年华正茂,先去领略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
」「第一站先去哪儿?」叶烨问道。
「先去敦煌,白天去莫高窟,晚上到沙漠里露营。
在茫茫大漠里扎一顶帐篷,然后旁边生一堆篝火,明月当空,靠,整个天下都是我的了。
」我信口胡说道。
可是叶烨却被我描绘的景象深深吸引住了,第二天就跟公司辞职,跑来要我带着她一起去。
没办法,事情到了这一步,敦煌必须去了。
我们对莫高窟的壁画都没有多少兴趣,下午三点多钟便带着帐篷跑到了沙漠里。
我们都没有野外露营的经验,笨手笨脚的直到天黑,总算将两顶帐篷扎起来。
篝火虽然点起来了,可是我们带的木材太少,到了晚上十点多钟火就熄灭了,一眼望去都是无边无际的大沙漠,黑乎乎的很渗人,完全没有那种全世界都是你的那种感觉。
我们只好各自躲到帐篷里去睡觉,但是气垫床根本不好使,冷得睡不着,外面又有呼呼地风声,感觉会连人带帐篷给吞没了。
幸好我们带了酒,既能壮胆又能驱寒。
我们把汽灯弄亮,聚在一个帐篷里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