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迫近地平线,窗台边低矮的盆栽染上一抹殷红。
办公室里的暧昧气味经久不散,季云深坐在桌前喉咙干,不久前才系好的领带被他松开些许,久违地生出一阵烦躁。
下午的事差点就脱离了他的掌控。
按他的计划,肖誉收到生日礼物后应该有所软化,而他再说两句好话,就顺利把肖誉哄到手。谁知肖誉一身反骨,不仅不收,连合同也不想签了,说的话一句比一句拱火。
肖誉翻脸要走,他拦着不让走也全凭本能。他那时候想,只要人留下就一切皆有可能。
他从未有过留情人在身边的想法,没想到第一遭就碰上个硬骨头。
客观地说,肖誉符合他的审美,能和他在音乐上产生共鸣,甚至带着他年轻时的影子,哪怕是凶,也偶尔凶得愚蠢而可爱。
当他把肖誉搂在怀里的那一刻,他激素飙升、疯狂分泌多巴胺,身体骤然起了反应。假如肖誉当时老老实实,这一切就不会生。
坏就坏在肖誉怼了他一肘,那誓死不从的样子彻底激了他的逆反心。
想走?他偏不让走。
肖誉这个人又闷又冷,野性难驯。可明明第一晚在酒店乖顺又迎合,沉溺情|欲的样子十分勾人,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让他稀罕得紧。
他喜欢温顺的小猫咪,但驯服一只漂亮小野猫更能满足他的征服欲,他倒要看看,肖誉这块硬骨头到底有多难啃。
地上的一片狼藉还没来得及收拾,他打内线电话叫来了丁颂。
“把这些东西处理了。”
“……啊?”
丁颂看着地毯上散落的奢侈品,有些傻眼。
扔了吧,他舍不得;给肖誉送回去吧,他可不想再去贴冷屁股;自己拿回家吧,好像有点不道德……
“怎么处理啊?”
“随便。”
他捡起掉在地上的老派克钢笔,用湿巾仔细擦拭上面的黑色,重新灌进墨水,扯过几页白纸,在上面画了几下。
白纸无痕,钢笔坏得彻底。
他直愣愣盯着钢笔,露出了类似无措的神情。
丁颂站在那里看了个全驭盐兀程,犹豫道:“市面上应该还在流通呢,我帮您去网上转转?”
季云深摇摇头,扣好笔帽收进了抽屉。
老款派克51停产多年,市售的都是致敬老版的“新款51”。他并非是喜欢这个款式,而是因为使用了很多年。
使用过的旧物他总是不愿意换,能用则用,不能用的更舍不得扔。钢笔坏了,他要耗费漫长的时间去适应一支新笔,他既嫌麻烦,又难以迈出第一步。
就像他对情人的态度差不多,其实严格来说他没有情人,偶尔看上了谁也是一次性关系,他懒得花心思去维系一段感情,如果遇上爱哭闹的性子更是烦上加烦——但肖誉偏偏成了他的第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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