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不喜欢?”
“喜欢,当然喜欢,不过我怕又是首震得耳膜发痛的摇滚乐。”
“你听听不就知道了。”丁晓岚俏皮一笑。
轻柔的吉他和弦声响起,女主唱解开束在头上的发带,乌黑的长发顿时飘洒下来,显得有几分清秀。戚路诧异间,就见到她将嘴贴近话筒深情款款地唱了起来。
听着听着,戚路不由愣住了,在他的记忆中,唱摇滚的人总是一副大嗓门,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嘶吼着咆哮着…
而这位女歌手却宛如淑女般站立着,虽无激烈的身体动作,但歌声有种摄人心魂的魔力,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醉在她迷人的嗓音中无法自拔。
戚路这才注意起这位女歌手,虽然她脸上有着浓厚的眼熏妆,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胚子。
“喂,见到美女眼睛就发直了啊?”丁晓岚从鼻子里哼了音,自己特意为他点了首歌,没想到戚路的注意力不在歌词上,反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漂亮的女歌手。
“她确实很迷人。”戚路并没有否认,“她的嗓音很有磁性,唱摇滚乐实在是有点浪费呢。”
这时台上的女歌手一曲完毕,戚路带头鼓起掌来,有点感慨地说:“真有点余音缭绕的感觉。可惜啊,藏在深闺无人识,要是有个音乐公司找她签约,想必会红遍全国吧。”
说完戚路悠然一笑,这一笑竟现出别样的风流蕴藉。丁晓岚越发着烦,在桌子下踹了他一脚说:“你是不是想请她给你签个名,然后约她喝几杯,以便于互留手机号码勾搭什么的?”
“啊?”戚路有点心不在焉地说:“我现在知道卫华为什么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吉他技艺突飞猛进的原因了。”
“哼,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丁晓岚不依不饶,还以为他是借故转移自己的话题,来掩饰内心的真实想法。
“我什么时候笨过?”戚路举杯喝了口杯中的酒后说:“你现在看看卫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丁晓岚这才意识到戚路是话有所指,忙转头看着台上的乐队。
原来这时候已是乐队中场休息的时间,那名漂亮的女歌手正坐在角落边看乐谱,卫华则放下吉他,殷勤地拿出一瓶饮料给她喝,两人就在旁小声交谈起来。
丁晓岚也看到了这个情形,凭着女性细腻的直觉,她意识到戚路的话不是空穴来风。
丁晓岚发现他们俩人在聊天时,卫华那双大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女歌手的脸庞,看得那样出,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看得出来卫华对面前这位美女抱有莫大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