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嫌犯和罪犯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切实保障,中国才可以真正说实现了国家法制化,因为在社会各阶层中,嫌犯和罪犯的社会地位最低下,在法律范畴里,嫌犯和罪犯的法律地位最低,是国家法制化中的最薄弱环节。
就象我们谈论国家进步,只有中国农民收入提高了,生活富裕了,那么我们才能放心大胆的说国家确实富强了。当几亿农民还过着贫困生活时,我们大言不惭的谈论中国是世界强国,那尽是扯蛋。
现在,连正常的社会公民都达不到人人平等的法律地位,都得不到法律的切实保护,想让嫌犯和罪犯享受真正公平公正的法律地位更是痴人说梦。
我相信,法律也是一种社会事物,它也在发展和变化。在以前,很多中国人因犯“投机倒把罪”被判刑,被杀头,但是在现在,“投机倒把罪”的罪名根本不存在了,加价销售是正常的商业行为了。
我相信,历史在发展,法制也在进步,终有一天,国家不再把走私罪定为重罪,甚至连死刑也会取消。但是,那一天我恐怕等不到了,那只是我的愿望而已。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我必须接受现实,如果我老老实实留在国内接受审判,很可能会判处死刑,所以,我必须跑路,必须改头换面,因为我害怕吃枪子。赖昌星为什么要跑路,因为他也害怕判死刑。为什么他赖在加国不敢回国自首,还是害怕国家不宽恕他,回国就让他吃枪子。我从来都认为生命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况且,我认为我还没有达到判处死刑的地步。
你是律师,对法律更了解,我在你面前谈论法律就是班门弄斧。但是,我跟你看待法律的角度不同,你是站在维护法律秩序的“主人”主角,我是站在被法律制裁的“下人”角度,我们考虑法律问题的侧重点自然不同。
其实,我有很大把握免除死刑,我可以举报他人立功减刑。如果检举官员收贿贪腐的话,省部级的我能举报三五个,厅局级的我数都数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