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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过了吗,我叫张惠芬。”
“这个人您认识吗?”
对方递过来一张照片,那是她自己穿警服的照片。
“这是怎么回事?我没有穿警服照过相。”她极力掩饰着心中的恐惧。
“那么,您的指纹为什么会同通缉令上的这个叫于姗姗的一模一样呢?”
“……好吧,我是于姗姗。我没有做过什么,请把我引渡回红港。”
“我很抱歉!”
那警察耸了耸肩,然后过来把一支手铐戴在于姗姗的手上。
于姗姗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五、六个小时,然后有人把她带出来,坐上一辆警车。
“我们去哪?”
“机场,引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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