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志把自己手里和老伴手里的东西一起提进里屋,出来冲廖文碧说道。
这变脸速度不可谓不快,眨眼的功夫,女婿都喊上了。
严锋被李成志拉着在吃饭的屋闲聊。李瓶进到灶屋,拿了一个干净的瓷盆,打上热水,又从行李箱里拿出一张毛巾帕子,端去给严锋:“锋哥,你先洗洗脸上的灰。”
严锋点点头,起身把水盆端到院坝去清洗,李瓶这才回到灶屋。
廖文碧安排她去烧火,自己则站在灶背后准备炒菜。
家里能拿来待客的东西不多,但这会儿天已经黑了,也没地方可买。廖文碧切了一刀肥瘦相间的腊肉,外加两节香肠,洗干净放在铁锅里,加水煮上。
母女俩虽久未见面,但似乎也无话可说。李瓶安静的坐在凳子上,闷着头烧火。
这一顿饭菜没花多少时间,红薯稀饭已经提前煮好了,廖文碧切了香肠和皮蛋两个冷盘,一个腊肉炒蒜苗,一个小葱炒鸡蛋,还炒了一个素菜,另外炸了一盘花生米。
饭菜刚端上桌,李豪推门走了进来。李成志在旁边笑道:“刚准备去喊你吃饭,你就回来了。快,坐过来。你妹妹、妹夫今天回来,来陪着喝几杯。”
妹夫?李豪脸色不善的看着严锋,眼前这人当初不仅踢了自己一脚,还把他们爷俩儿送进去吃了几天牢饭。这张脸,他可是化成灰都记得。
几个月前的仇人摇身一变,竟然成了他的妹夫?还敢上门来?
第2章 第2碗面
李豪刚想发作,手臂上就被李成志暗暗掐了一下。
李成志走到门边,拉着李豪的胳膊往桌边拽:“还傻站着干什么?赶紧过来陪你妹夫喝酒。”
李豪不解的看向父亲,见他冲自己递了几下眼色。看这样子,很明显是有什么内情。李豪福至心灵,把刚到嘴边的喝骂又咽了回去,聪明的闭了嘴。
但不开口辱骂不代表他就放下了对这人的仇恨,认下了这个什么妹夫。毕竟,一旦想起当初在面馆发生的事,他的腿还隐隐作疼。一脚被人踢飞出去,他的身体和心灵都备受重创。
不开口,已经是他看在他老爸面子上,所能给的最大的体面了。
之前为了场面上过得去,严锋进门就叫了李成志和廖文碧。他对李豪本就意见最大,如今见这人面色不善,对着他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严锋也懒得招呼他,只坐着没动。
李成志没拆严锋带来的酒,拿了一壶他在镇上打的苞谷烧。不知道多少度,反正没什么酒味,严锋喝不太惯。
偏李成志不停地劝,让严锋喝酒。他倒是没劝李豪,可能李豪也喝不惯,端起杯子抿了一口就没再沾,埋头猛吃菜。
肉和菜本就不多,更何况看李成志的架势,是准备要拉着严锋大喝一场的。酒总不能空口喝,得有下酒菜伴着。廖文碧想留着肉和菜给男人们下酒,不怎么吃菜,只端着一碗红薯稀饭小口小口的喝。
李瓶跟严锋坐在一条长凳上,严锋大马金刀的坐姿占了凳子的一大半,把李瓶挤得坐在了四方桌的角落里。但严锋像感觉不到一样,一口酒一口花生米的吃得有滋有味儿,偶尔还接接李成志的话,拉拉家常。
李瓶跟个小媳妇儿似的缩着身子坐在角落里,菜比她妈吃得还少,只顾着低头啃红薯,惹得坐在对面的廖文碧看了她好几眼。
李豪可能是从小到大在家里习惯了,他的意识里可没有什么主客之分,也根本没有要在客人面前保持主人家的体面这种想法。反正是有点好吃的,只顾着自己吃。
腊肉炒蒜苗、冷切香肠和小葱炒鸡蛋这三个大小荤菜,几乎全进了他的肚子,连李成志都没吃到几筷子。吃了几瓣皮蛋后,他丢下筷子,饱了。
桌上的炒素菜、油炸花生米,还有廖文碧给他盛的一碗红薯稀饭,一点没碰。李成志给倒的苞谷烧也还剩大半杯。
李豪也没打招呼,直接起身开门走了出去,外面响起渐渐走远的脚步声。
李成志把剩的大半杯酒拿过来倒进自己酒杯里,替儿子向严锋解释道:“嗐,你别多心,他就是闲不住,每天晚上吃了晚饭都要出去摸会儿牌。他们几个固定的牌搭子,少了哪个都不行。不过他们打的数目也不大,玩玩儿嘛。”
原来竟还是个赌棍!瞧这老头子说的,好似正值壮年的儿子不出去赚钱养家娶老婆,整日在家里游手好闲,甚至晚上吃了饭都还要出去赌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就这么一个混球,还要卖了李瓶来供养他。李成志这样的眼界和做法,以后落到什么下场都不冤。
第27章 第27碗面
酒至半酣,李成志看家常拉得差不多了,就开始探听严锋的生意。开这么大个面馆,成本要不少吧?面馆的位置也不错,还挨着学校,生意肯定好,每天大概能进账多少?家里也没有多余的人口开销,存了不少了吧?
末了感叹,还是做生意好啊,每天坐着收钱。不像他们农民,每天风里来雨里去的在地里刨食,一年到头下来,就能落个一两千块。一家人吃喝拉撒,看病吃药,全指着这点钱。还得留出第二年的种子、化肥、农药钱。
唉,这日子苦啊!
然后又开始说养儿养女的不容易,儿子先不说,就说李瓶。别人家养个姑娘,初中一上完,就出去打工赚钱养家了。我家这个,读了初中还要读高中。唉,一家人省吃俭用,勒紧裤腰带供她上学。
就这样,这死丫头还叫屈呢,说父母只疼哥哥不疼她。你出去扫听扫听,我们村儿哪个当老子的能有我开明,不让儿子上学让姑娘去上学。村东头那个梁家,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女儿都是读完小学就不让读了,回来干农活,供养弟弟。
都说养儿方知父母恩,你们年轻人哪懂得做父母的难处?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个做父母的会苛待自己的儿女?偏我家这个忤逆不孝的死丫头,占尽好处还骂父母偏心。她呀,不应该托生在我家,就应该托生去梁家,嗬,那时她才知道什么叫偏心呢!
她一个人占了那么多好处,读了那么多的书,你说是不是应该回报一下家里?毕竟,她当初能读这么久的书,她哥哥也是出了力的。要不然,就凭我和她妈这两把老骨头,怎么可能供养得起她?
都是一家人,劲儿要往一处使,这日子才会越过越好嘛。不能家里把你养大了,你翅膀硬了,就唿的一趟飞了不管家里了吧?你们以后也是要生儿育女的,总要以身作则,给儿女树立一个好榜样。不然啊,你们现在怎么对老人,以后你们的儿女也会怎么对你们。
这一番借着酒劲儿的唱念做打,真可谓入情入理。若不是见识过李瓶流浪到东平镇的凄惨样儿,又听她说起过以前在家过的日子,怕是真要被这一番话骗了去,认定她就是个心思偏狭、忘恩负义的人呢。
严锋听明白了李成志的意思,他养女儿不容易,又送她读了这么久的书,应该回报家里。既然他跟李瓶在一起,那么,回报家里这个责任就应该他严锋负担起来。
这个家若没有如此苛待李瓶,严锋真的会愿意。但既然他们不把李瓶当人,又凭什么要求他这个把李瓶当宝的人好好对他们呢?不收拾他们就不错了,还想要报答?这梦做得也未免太美了。
要知道,李瓶如今能全须全尾、完好无损的坐在这里,真的是凭了天大的运气。当初若没有从人贩子手中跑掉,如今还不知道在哪个山旮旯里过着非人的日子。甚至还有没有命在,都是个未知数。
若真发生那样的不幸,她又该向谁去伸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