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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犬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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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小黄毛又迎来了两天内的第四次审讯。更多小说 LTXSDZ.COM被疲劳轰炸的小黄毛精都恍惚了,无论警察问什么,他都要迟疑半天才开口。说出的内容颠三倒四的,但一对笔录,却能发现,他说的和之前没有什么区别。

“看来,他没有说谎。我想,这里面应该有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东西。他租住的房子到搜吗?”

“已经搜过了,没有发现异常,不过我怕他藏的地方比较隐蔽,咱是不是让傲风去看一看?”郭自乐提了个建议。

“也行,等中午傲风回来就带上它一起。江天胜供出的那个人抓到了没有?”宋长风问道。

这小黄毛有一个上线,这批货就是那个上线交给他的。他不知道那个上线的真实姓名,只知道大家都叫她红姐。而他要交易的对象,是一个已经进过两次戒毒所的瘾君子,被抓时已经志不清,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地躺在一片废墟般的家中。

“那个红姐很狡猾,我们根据江天胜提供的信息到那片走访,发现她自从江天胜被抓的那天起,就没有回过租的房子了。我们进去检查了一下,那人十分谨慎,屋子里干干净净的,什么痕迹都没留下,我觉得也可以让傲风去看看。还有,我们查了房东那登记的身份信息,发现她使用的是伪造证件,笔迹也没留下过。住在她附近的那些人,我们都已经做过笔录了。宋哥,现在要看吗?”郭自乐问道。

最开始他还对养狗中途转来刑侦大队的宋长风有怀疑,几起案子破下来,他现在已经心甘情愿做小弟了。

宋长风道:“拿过来吧,我看看。”

他开始翻阅这几份笔录,大概半个小时后,他把笔录放下了。从这些人提供的信息中,一个鲜明的形象浮出水面。

这是一个年纪在三十多岁的女性。容貌姣好,身材完美,性格爽朗大方,因为酷爱穿红色衣物,所以周围的人都叫她红姐。红姐做的是夜场生意,经常凌晨才回家,白天偶尔可以看见她出来买东西,买完后又立刻回去。

她一个人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周围的邻居没人去过她家做客。但她经常会买些水果零食分给大家,说是夜里回来的晚打扰大家了。她虽然做夜场生意,但从不和附近邻居家的男性有牵扯,作风还是比较正派的,所以周围的人对她没有恶感。

另外,宋长风还从其中一份笔录上得到一个重要的信息,那就是这位红姐似乎是左撇子。那位邻居偶尔看过她签快递单,用的就是左手。

这样的一个人,做事严谨,心思缜密,怎么会选小黄毛这样不靠谱的下线,而且还不拿住他的把柄呢?宋长风脸色严肃起来,他总觉得,这起案子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第4章 项圈

宋长风一行人带着傲风来到一栋很有年代感的居民楼。这栋居民楼是九十年代建的,楼道逼仄又漆黑,大白天也见不到什么太阳,只靠头顶那盏昏黄的声控灯照亮。这里的户型就像是学生宿舍一样,每一层都有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过道上杂七杂八堆放着很多东西。走路稍不注意,就会和它们亲密接触。

这里面住的基本都不是原住民,原住民们早就通过收租的生意挣了一大笔钱搬去了更好的小区。这里住的都是从外地来打工的人。江天胜就是其中一个。

“就是这间了。”郭自乐领着大家来到四楼的一处房门前。这里看起来与其他的房间并没有什么不同,任谁也想到这么平平无的一间房里住的竟然是个小毒贩。市局昨天过来搜查,没搜出东西便径直离开了。之所以没有贴封条,是为了麻痹敌人,其实他们已经在对面墙上的隐秘处新装了一个监控,随时监察到这边的情况。只可惜,盯了一天一夜,并没有发现有人来这里。

门“吱嘎”一声被打开,傲风率先抬腿走了进去。一进去他就傻眼了,天菩萨,这屋子里还有落脚的地方吗?衣服裤子乱扔就算了,地上还有很多纸巾和吃完了没扔掉的泡面碗和快餐盒,间或还有某些长着触须的小东西在里面钻来钻去。一走进来,便有一股异味直冲鼻腔,让人作呕。

如果傲风没有长毛的话,此刻那发青的脸色便能看得很清楚。那个该死的小黄毛看起来人模狗样的,没想到会这么邋遢!呸,说他像狗都辱狗了,这和垃圾堆有什么区别?

郭自乐对上傲风那怀疑犬生的眼,不知怎么的竟然有些不好意思,他摸了摸鼻子,说道:“不是我们不收拾,而是要尽量保证现场的完整性。更多小说 LTXSDZ.COM”

行吧!

傲风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落下刚刚一直屈在半空的那条腿,挑着空隙走了进去。他忍着不适仔细搜查,很快,就把这间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客厅加卧室的组合搜完了。

“汪汪汪!”傲风对着床上的某处大叫起来。

大家瞬间来了精,连忙靠过去,这是有发现啊!

然而,他们掀开被子和底下的凉席,却一无所获。脸上的表情转为失望,是啊,在傲风之前他们已经仔细搜查了一遍,甚至被子和枕头都一寸一寸地捏过了,哪里有什么线索?

傲风见他们会错意,直接跳上床,用前爪刨着床头的挡板,示意他发现的东西在这里头。

直到大家把床挪开,才发现床头和床体相连的部位有一块板子和周围的颜色不太相同。当他们把那块板子用螺丝刀撬开后,才发现有一包东西静静地躺在里面,正是他们曾在街上缴获的小药丸,看起来足足有六七十克。

他们不得不感慨犯罪分子的狡猾,竟然能把东西藏在这么隐蔽的地方,看来下次找东西,他们得把所有能拆的都拆开看看才行。

毕竟毒品犯罪和其他的犯罪有些不同,它的量刑方式是以克计算的。小药丸虽然不属于最恶劣的毒品,但超过一百克的话,一般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黄毛房间里的收获让大家精振奋,看向傲风的眼也变得愈发热切。这么一只能力强大的警犬,确实无愧于犬之名。想必接下来去红姐那边,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吧?

一群人下楼上车,朝着红姐租住的房子驶出。车子驶离的那一刻,有两个人影从居民楼的花圃后钻了出来,一脸羡慕地看着他们。

“咱还继续跟吗?”一个人说道。

“跟啊,不然干什么?”另一个反问,“他们进去不到半小时,就眉开眼笑地出来了,一定是有发现了。”

“那咱们要不要再进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是你的鼻子还是我的鼻子灵?快点出去开车吧,再不跟上准得跟丢了。”

他们驱车远远地跟在后头,看见宋长风他们的车停在另一处的居民楼门口下了车。这里没什么隐藏的地方,他们只得远远地盯着那边的动静。过了大概一个小时,那几人一犬又是一脸笑容地走了出来。

还真又有发现了?他们惊讶不已,心里再次刷新了对傲风的认知。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发现了什么?

不同于在小黄毛那里的发现,红姐这边要谨慎得多,任何和毒品相关的东西,里面都没有发现。而且她的个人用品,包括牙刷毛巾梳子之类的也全都被清理干净了。但是,傲风还是找到了线索。

这个线索说起来有些恶心,是在红姐的大门外。傲风通过仔细嗅闻,发现了一丝血腥味。这个味道很淡,若隐若现的,通过傲风不懈的努力,他终于在大门外离地面大概二三十厘米的墙根上,发现了一丝紫褐色的血迹。

这个距离,这个位置,傲风想,应该是这个红姐牙龈出血吐的痰或其他的什么。他赶紧后退一步,冲着墙根叫了两声。宋长风拿来塑封袋和小刀片,小心翼翼地把上面那丝血迹刮了下来,带回去化验。

收工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三点多了,时间大半都是花在路上的。过来找证据的人分成了两波,一波带着翻出来的小药丸去找江天胜,另一波则把从红姐那找到的血迹送去了化验科。

傲风跟了几步,觉得无趣,又不想出去巡逻,就在这栋楼里溜跶了一圈。说起来,他还真没好好参观过这栋楼。以前行动都是跟着宋长风的,宋长风这人哪都好,就是缺少一点好心,无论在哪里都是过两点一线或三点一线的生活。

局里的人都认识傲风,知道这只体型很大的德牧性格温顺,从不主动伤人,也知道它身上的荣誉加起来比局里大部分人都多,所以无论走到哪儿,都没人赶它。有些警花小姐姐,瞧见傲风还热情地和他拍照,末了还给傲风拆了根火腿肠。

傲风配合得拍照,就差举爪比耶了。面对火腿肠的诱惑,肚子有点饿的傲风觉得,人吃的火腿肠他也能吃一点,不要摄入过多就行。傲风这样想着,于是坦然地抬起头,把火腿肠吃进了嘴里。这是一根鸡肉肠,吃起来咸香可口,久违的味道瞬间唤起了他的食欲。这是生为人时的记忆,明明没过两年,却已经恍若隔世。自从出生以来,吃的基本上都是警犬特制粮的傲风感动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吃完后,他如法炮制,又钻进了另一个办公室,接受大家的喜爱和投喂。就这样,一下午的时间,傲风混了个肚圆,什么奶味小饼干小鸡腿的,简直来者不拒。他还安慰自己,就这么一次而已,谁还没有肆意放纵过自己呢?反正他现在披了身狗皮,大家不会知道这么丢人的事的。

宋长风从审讯室走出来后才看到信息,他赶紧来到一楼的办公室,发现傲风头上不知道被谁别了个粉色的发卡,正仰着脖子吃一个小姐姐手上的牛肉干。

“咳咳!”宋长风清了清嗓子。傲风耳朵一动,分析出声源后立刻僵住,吃了一半的牛肉干也不要了,撒开四爪飞快地往外窜去,却被拦在门口的宋长风一把揪住命运的后脖颈。傲风垂着头,仿佛一张大型的狗皮膏药,整只犬的精气都散了。完了,他在宋长风眼里的成熟稳重的形象全完了。

“宋哥,这……是不是不能给傲风吃东西?”小姐姐有些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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