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写手的社会地位太低了,他们太缺乏一个强有力的榜样,去代表自己争光了。
而林诚,或者说“一天十更”就是他们最佳的榜样!
……
9月5日如约而至。
到了临州大学的新生报到日。
一辆黑色的雷克萨斯,缓缓驶入学校大门,停在了距离“新生报到处”大约一百米开外的角落。
“待会我们分头行动,就当互相不认识。”
林诚摘下手上的劳力士,随手丢在了后座。
“怕我影响你勾搭学姐吗?”宋亦酸溜溜的吃醋道。
以前在高中里,管得严,又是小地方,班上就那么几个女生,她可以自信的说一句“论美貌你们是敌不过我的”。
可现在就不同了。
临州,大城市。
临州大学,国内顶级学府。
这天南地北的,不知道有多少人,又有多少美女。
说不担心,那是不可能的!
“我是那种人吗?”
“你看我今天穿的,多像学生!”
林诚抖了抖衣领,一身的美特斯邦威,衣服和鞋子,加起来要六百多呢。
“过来!”
宋亦勾了勾手指。
“干嘛?”
林诚凑近了点。
“再近点,再近点!”
一直到林诚半边身子都探过去了,宋亦的嘴角才勾起一抹得意。
u!
重重的一吻,就跟吸血鬼开饭似的。
在他的脖颈上,留下了一朵鲜红色的草莓印。
“ok了!”
宋亦提着包,放心的下车走人。
“临大的蚊子真毒!”
林诚摸了摸脖子上的草莓印,还真有点疼。
就跟小时候中暑,奶奶用俩手指掐署似的,鲜红的印子,很快就变成了暗红色,没个四五天是很难消掉了。
偌大的大学校园,占地面积超过200亩,这都还只是其中的刚建成的一个新校区,并非是完整的临州大学。
和9月5日才报到的大一新生不同,大二、大三的那些学姐学长,早就开始的悠闲的大学生活。
上课的上课,社团的社团,打球的打球,恋爱的恋爱,来来往往的,青春洋溢。
林诚背着书包,戴着白色的洋基队棒球帽,一身的美特斯邦威非常有学生气息。就像一个懵懂无知的新鲜小学弟,刚离开家乡,来到陌生的大城市。
“那个……”
林诚举起手,叫住了路过的一个女孩。
对方撑着遮阳伞,黑色的长发披肩。
一阵风卷起,发丝凌乱,略带呆萌的表情,转身看向他。
对不起,是个女人!
“你是在叫我吗?”
女人有点做作的用一根手指,指了指自己。
“嗯!”
林诚点点头,“请问你……”
“单身!”
“2岁,双鱼座,临州本地人,有房有车,月薪七千,没有不良嗜好,平时的爱好是做家务,喜欢小孩。”
女人一手撑伞,一手捧着脸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