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昱琉再临
程墉的外婆俞淑梅出身书香世家,身材娇小,气质婉约,尽管年逾七旬,一双眼睛丝毫不显老态,有着不输年轻人的灵动。更多小说 LTXSFB.cOm见老袁在,笑着打招呼,“虬生来啦,真是稀客,好久没见你了。”
不忘给外孙介绍:“这是冠虬的袁虬生袁总,跟你外公是多年的好友,大家平时都忙,走动不多,你应该没见过。”
“以后走动肯定多。”马上要成一家人了,聂伯川笑呵呵插嘴。收到夫人“温柔”的眼洗礼,立即闭麦。
俞淑梅拍了拍外孙扶着她的手臂,嗔怪道,“傻愣着干什么?快点喊人啊,按照辈分你该喊他袁叔公。”
“袁叔叔”仨字马上要喊出口的程墉:“……”
聂伯川也被噎够呛,勇敢挑战夫人的权威,“阿墉为什么要喊虬生叔公?”
“侬脑子瓦特了,你三姨婆的孙女嫁给了虬生二堂叔的儿子,人袁家辈分高,平时你不也跟虬生平辈相交?咱家小囡不喊虬生叔公喊什么?”知书达礼俞外婆不允许弄乱一丝辈分。
老袁肚子都笑疼了,该!
“外婆,我还没来得及跟您说,我对袁叔……叔公家的小囡挺有好感的,想跟她试试处朋友。”程队长不想陷入身份陷阱,立即表明自己的心思。
哎呦,今天是什么好日子,竟有这么大的惊喜给她!喜上眉梢的俞外婆态度立即大变,“拐了无数道弯的亲戚论什么辈分?阿墉以后就喊袁叔叔。”
老袁怪道:“你想跟我女儿处朋友,我女儿知道吗?”据他观察他家囡囡对这小子可没什么想法。女儿他还能不了解,他家宝贝闺女属于那种匠人性格,沉迷厨艺不可自拔,脑袋里根本没长恋爱经,跟大学里所有追她的男同学都处成了朋友,酒肉朋友那种。
程墉指了指人参盒子,“我昨天把这个送给她时,正好赶上出任务,就没来得及多说,出完任务也没收到她的回应,想着陪完外婆,去岛上当面跟她提。”
老袁望着程墉,像一个昆虫学家在看瓢虫。这小子办事有点意思……
俞外婆兴味十足地问道,“阿墉啊,你跟袁家小囡认识多久了?出国前认识的?”
“回国后认识的,见过四次。”程墉实话实说。
才认识啊,“你很喜欢她?”瞧她这话问的,不喜欢的话还能处朋友?
“有好感。”程墉从不对老人撒谎,好感离喜欢还有段距离。
好感也行,俞外婆兴致不减,“人家对你也有好感吗?”
程墉想起那天不到八点就被礼貌送客的经历,踟蹰道:“应该不讨厌吧。”
才到这个地步你就要提交往?俞淑梅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乖孙啊,你这样的搁以前叫霸王硬上弓,你要再纨绔点,都可以称作恶霸强取豪夺了。
聂伯川咋舌,“你都不先问问人家喜不喜欢你,就把我的一千万聘礼送出去啦?”白高兴了,还以为俩孩子两情相悦了呢。
跟夫人对望一眼,两位老人得出结论,他家阿墉谈恋爱这块缺根弦,没学会走,就想跑。
老袁乐不可支,他感觉没错,这小子从某方面看,其实也是个笨蛋帅哥,恋爱学渣。
“你不觉得你这样进展太快了吗?感情没铺垫成熟,就想提交往?”有些话老袁没法问出口,俞淑梅这个当外婆的可以问。
程墉余光瞥见老袁对这个问题也很感兴趣,这没什么不能说的,“咱们身边的商业联姻并不少,你们结婚不也是组织介绍吗?未必有感情基础,给个契机,感情都是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慢慢处出来的,过得好的不是大有人在?”程队长恋爱哲学简单粗暴,先定调,再相处,先婚后爱他都能接受。更多小说 LTXSFB.cOm
完喽,这孩子成天关在部队,人都关傻了。苹果手机都出第十四代了,他家外孙的恋爱观还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比他还像老古董,聂伯川愁死了。
老袁倒乐了,要不怎么说他喜欢笨蛋帅哥呢,多么淳朴的孩子,大事不含糊,谈恋爱缺根弦,终于不用担心闺女被欺负了。
你俩一个缺恋爱经,一个恋爱学渣,慢慢玩去吧。
“行了,这事我不管了,你自己看着办吧。”老袁干脆利落起身。
程墉觉得自己都没开始表现呢,袁叔叔怎么就要走人了呢?
聘礼老袁没拿走,临出门前冲聂伯川挤挤眼,坏心眼地吐露真相,“人参是别人送给我抵债(粮)的,我匿名委托拍卖行帮忙处理,原本以为0万一克顶天了,结果你跟人杠上,还多给了那么多,谢谢哈。”
“小王,我速效救心丸呢?快给我拿来。”自己竟然成了个买珠还珠的大傻帽?聂伯川快要被气死了,袁虬生你个奸诈小人!
大学渣被强按在家中,接受紧急辅导,树立与时俱进科学恋爱观。另一个位面的小学渣,过得有些不好。
洗香香后,昱琉趴在瑄软的锦被上,接受贴身内侍的揉背服务,“后背好痛。”太子肉脸被软枕闷住,声音也闷闷的。
刘德顺早前测过小殿下的体温,并没发热,只当他是写大字累的,“殿下习字时要按照太傅教授的姿势来练,您刚开始习字不习惯,等适应后,背部就不会疼痛了。”
昱琉每日例行诉苦,“可三字经好难背,背到‘养不教,父之过’时我就困啦,太傅好严厉,喊醒我让我继续背‘教不严,师之惰’,还用戒尺打我手心,好痛。大字也好难写,笔尖软软滑滑,总是不听使唤。”
刘德顺心中轻叹,太傅严苛可以理解,可太子四岁寿辰都没到,练字是不是有些过早了?他也理解太傅想要拔苗助长的心理,说句大不敬的,皇上都那样了,再不把太子教导好,大显国运将彻底衰落。未来指不定成什么样呢?
皇城文德坊郑国公府,国公爷书房。
一个书童打扮的少年正被国公召见。
宽脸长髯的郑国公眉头深锁,“你确定得手了?为什么宫里还没有消息传出来?”
“回禀国公,经过处理的砚台太子确已接触,痘疮发作有潜伏期,从传染到发病大概会有七天间隔,今天是第六天,不妨再等一天。”书童面容沉静,身上毫无少年人的浮躁,是国公府秘密培养的死士,随侍在郑国公府七少爷郑念玉左右,而郑念玉最近被选为太子昱琉的伴读。
郑国公挥手,“也许是砚台上的毒素不足,难以致病,立即派人去南郊,找染病最重的人,弄来病人的唾液,处理好,明天再换一次。”
“是。”
昱琉在刘公公轻柔地按压下慢慢睡去,睡得不太安稳,小殿下梦到了美味的糕糕,砸吧着小嘴醒来,外面依旧黑漆漆,后背还是疼,好久没去龙宫玩,小孩儿决定去汤圆姐姐那里吃糕糕,吃完糕糕就会痊愈啦。
一从冰箱通道里钻出来,昱琉的小身体立即哪哪都不疼了,果然来对了。
小殿下心情大好,“汤圆姐姐,干外公额又来啦。欸?小马!好漂亮的小马!”太兴奋,最后半句又破音了。
不怪孩子指狗为马,亚欧大陆在古代虽然有丝绸之路相连,大漠难行,在大显想要看到边境牧羊犬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何况连宫门都没出过的昱琉。边牧体型中等,在小矮子昱琉看来,可不就是小马吗?
被告知这是一条狗,没有小孩不喜欢狗,昱琉当即决定他以后每天都要来玩狗,狗狗的吸引力超越糕糕,成为小殿下的头号心头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