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不能对着干,又不能甩掉手,只能笑盈盈地表现出害羞的样子,还要随时应着长辈们的关切问候,她几乎被顾全大局这四个字作茧自缚了。
路听野装得太礼貌,也过分游刃有余,把裴珊哄得心花怒放,直言这两小朋友谈恋爱就谈恋爱,结婚就结婚,玩什么谍战呢?
“唉,般般,你是不是拍电影拍太多,把谈恋爱也当电影了?不弄个反转来吓吓人,就怕你爹和我生活太平静是吧?”裴珊本来还忧心沈常乐的这桩婚事,现在好了,一切都是水到渠成,好的不能再好。
路听野礼貌地敬酒,亲昵地把沈常乐牵到身边,让她靠得再紧一点,“阿姨,之前出于一些私人原因,没有告诉般般我的家庭,是我的错。还请您不要生气,我对般般是真心的。”
沈常乐明知道这是哄人的话,是假话,是场面话,心里还是荡漾出一丝温柔,她连忙垂下头,挡住自己眼里复杂的情愫。
裴珊心花怒放,笑着看了眼自己老公,眼里都掩不住得意,“老公,你这下放心了?小两口好着呢。”
沈时如面色波澜不惊,看不出过多的情绪,他审视着面前这个即将成为他女婿的青年,散发着不怒自威的严肃,“对般般好点。订婚而已,也不是不可以解除。”
裴珊当即不乐意了,拿手肘顶了下沈时如,大喜的日子,嘴怎么这么讨人厌?
“叔叔放心。这婚既然定了,就没有解除的道理,你说呢?般般。”路听野笑着看向沈常乐,手掌不轻不重地捏了下。
威胁的意味十足十。
沈常乐忍住酸麻,抬起头,绽放出一个娇艳的笑容:“.....听野说的对....爸爸您....就别担心了。”
很快,络绎不绝前来寒暄的宾客就把沈时如架走,父亲转背的瞬间,沈常乐感觉自己那只快被捏麻的手也获得了自由,她低头去看,看见两人牵着的手已经松开了。
“沈小姐应该不会想着解除婚约吧。”
还没来得及缓一缓,耳边就传来男人嘲讽的话语,沈常乐掀起眼眸看着他,那双采飞扬的狐狸眼里透出疲惫,“我不会解除。若你只是为了报复我而订这场婚,你可以随时解除。”
“我.....”沈常乐咽了咽被白葡萄酒弄得发涩的喉咙,声音淡淡地:
“我会配合你。”
空气沉默一瞬。
路听野太阳穴狠狠一跳,他一字一顿:“你做梦。”
他把脊梁弯下来了,把灵魂出卖了,把尊严抛掉了,把十年的坚持都变成了一个笑话,就是为了得到她的人。
爱也好,不爱也好,恨也好,折磨她也好,互相折磨也好,总之,他一定要得到她。
路听野忽然扣住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抬高,目光盯着她无名指上的碎钻戒指,“一小时之后交换戒指,记得把别的男人送你的戒指扔了。”
相处这么久,他从没见过沈常乐戴这种朴素的碎钻款式戒指。
她的戒指柜里,最便宜的戒指也是两克拉的钻石,碎钻是看都不会看一眼,更别说买着戴手上。
沈常乐没有反应过来,顺着他的目光看向自己的无名指上的戒指。
戴着戴着就习惯了,今晚订婚宴,她居然都忘了取。
当初送给路听野的那只戒指有一对,是对戒。她的这只是戒指周身嵌满碎钻的款式,他的那只则嵌了一颗只有五十分的小钻石。
“是你那戏剧学院的小男友送的?你都这么捧他了,他也不对你大方点。”
说完,路听野松开她的手,转身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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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仪式其实很简单,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交换戒指,切了祝福蛋糕,最后就是社交了。
一群年轻的少爷小姐们聚在一起,玩就要玩热闹的,酒吧和赌场最受欢迎,路听野也被人拉走了。他如今一跃成为圈内最炙手可热的人物,那些想攀傅家门楣的人都抢着和他玩。
沈常乐和小姐妹们在酒吧里玩了小会儿,借着上洗手间,她溜出来透透气。
甲板上安静了不少,猎猎海风把沈常乐那头黑绸缎似的长发吹起来,没有城市里灯光霓虹的污染,夜色沉沉,那漫天的星辰就显得格外亮。
一轮硕大的月亮悬挂在海上,仿佛踮脚就能摘到,温柔的月光洒在海面,泛起无数潋滟的碎光,也照得沈常乐无名指上的那只钻石戒指像黑夜里灼灼的火光。
共十三颗两克拉的纯净方钻排列成一圈,组成了这枚戒指,不过是作为对戒而已,这种设计几乎是简单到有些粗暴了。一比较起来,她自己选的碎钻对戒确实有些寒酸。
沈常乐心里堵着一口气。
哪里就寒酸了?
那可是她一眼就相中的款式。为了更有纪念意义,她还把自己十五岁那年,自己挣钱买到的一条单钻项链上的钻石拆下来,镶嵌到他的那只戒指上。
可路听野居然嘲笑寒酸。若真要拼排场,她还输给过谁吗?
她刚刚观察了,路听野确实没有戴她送的那只戒指,估计分手那天,就被他扔进燕江了吧。
他果然是坏......
“你在这做什么?”
思绪被人打断,沈常乐下意识回过头,看见路听野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了她的背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他喝了酒,双颊透着微红,一双眼睛锐利而雪亮,像踱步在迷雾森林中的野兽。
路听野一夜之间变成了傅听野。
陌生是毋庸置疑的,沈常乐看着路听野变成了用一身昂贵行头堆出来的富贵公子哥,她并不觉得这样的他更有魅力,只觉得有一层无形的枷锁扣在他身上。
不再有自由和肆意的热烈。有得只是轻狂傲慢的冷漠。
也不知道这样的他是变了,还是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