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想他也这样问了, 蔺荷听到后笑起来:“能不能让人变好看我不清楚,但猪血营养价值确实很高,是一种健康的平民食物。”
“我们也不是没有尝过,可每次做出来之后,血腥味太重,难以下口。”
蔺荷点头,不会做猪血的人时常会有这样的困惑:“其实只需要在做的时候先用水煮一下,加入料酒,葱姜和一勺盐杀一下,这样就会没有血腥味了。”
原来是这样啊!
李三一一记下,怀着其他心思,当天有人向他买猪血的时候,李三拒绝了对方,将最后一桶猪红留了下来。
收摊后他提着猪红回家,李三的妻子汪氏正在打扫院子,看见他提着一个木桶,问:“什么东西啊?”
“猪红。”
“没卖出去?”
“不是,特意拿回来咱们自己吃。”
汪氏双手抹了抹衣摆,担忧地问:“是不是最近生意萧条,没人买猪肉了?”要不然,以他们家的生活,怎么就沦落到要吃猪红的地步。
“放心,买猪肉的主户很多,只国子监每日就要一整头猪,不仅没有亏,而且赚的还很多哩。”
“那是为什么?”
李三便和汪氏讲了蔺荷的事情,对方一听也觉得有道理,那可是国子监饭堂的厨娘,若不好吃,怎么可能会买,汪氏接过那一桶猪血,自告奋勇道:“我这就去做一道菜。”
李三问她:“怎么做?”
“按照那位小娘子说的做法,等猪血凝固,切成块,正好今天从王大娘家拔了一些蒜苗,和蒜苗一起炒。”
汪氏的手艺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有炒过猪血,但炒菜的步骤大多相同,暗红的猪血和翠绿的蒜苗一起翻炒,入眼红绿相间,竟是出的好看。
等出锅后,夫妻两人坐到桌前,闻着空气中香喷喷的味道,彼此对视一眼,果断拿起筷子开吃。
猪红又称血豆腐,凝固起来之后像豆腐一样滑嫩q弹,因为用食盐杀过,所以口感特别紧实。
蒜苗有蒜的清香,但又不会像蒜一样过于辛辣,和猪血炒在一起,二者相得益彰。
满满一碟猪血炒蒜苗,最后夫妻两人全部分刮掉,李三摸着圆鼓鼓的肚子,感叹:“没想到这猪红居然能够这么好吃。”
王氏:“亏了那位小娘子,若不是她,咱们也不知道该如何去掉猪红的腥气,等下次见面的时候,你可一定要好好感谢人家。”
李三点点头,于是等第二次遇见蔺荷来买猪肉,李三说什么也要陪送上两斤。
一斤猪肉要三十文钱,两斤就是六十文,都是小本生意,哪能这样占人家的便宜,蔺荷不好意思白白接受,便推脱了。
李三却道:“上次小娘子说的办法我家那口子尝试过,做出来的猪红果然没有腥味,我家那口子就一定让我好好感谢一下小娘子。”
蔺荷没想到自己随口的事情,就得到了别人的感谢:“主要还是李店家的娘子厨艺好,否则即便把食谱放到面前,不会做饭的人也无法做出美食来。”
听到她这样说,李三心里也很蕴藉:“小娘子还是收下吧,不然我也不好向我家那口子交代。”
几次三番,蔺荷也不好再拒绝了 ,她的目光落到案板上几块没人要的猪骨头,忽然道:“肉就不要了,若你真的不好意思,把这几块骨头给我吧。”
……
蔺荷带着猪骨头回去。
饭堂里,一群新面孔排队打饭。
蔺荷迈进门槛时,听到他们在议论哪一种吃食最好。
“肯定是旋转小火锅,锅底选择酸菜鱼的,酸麻可口,想吃什么涮什么。”
“在下倒觉得小笼包和拉面不错,小笼□□软馅香,里面还有汁水,面条根根分明,细如柳条,汤底更是熬的纯入味,在下一口气能吃两大碗。”
“不对,你们说的都不对,最好的应当是肉夹馍和汉堡包,可以外带呢!”
突然,大家的声音戛然而止。他们看着走近的蔺荷,脸上露出惊艳之色:“国子监里怎么还有姑娘家?”
蔺荷看到角落里的陆史虞,正准备过去,恰好听到学子的嘟囔声,便停下来,对着说这话的年轻人挑了挑眉:“怎么就不能有?”
年轻人姓钟名铭,江南学子,长得眉清目秀,年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被蔺荷这么一反问,从脸颊一路红到了耳后:“抱,抱歉,是在下孤陋寡闻,还望姑娘莫怪。”
“你误会了,我不是国子监的学子,而是饭堂的厨娘。”对方有什么想法都写在脸上,蔺荷一看就知道他误会了。果然解释之后,钟鸣恍然大悟,“那这些美食都是你做的了?”
“可以这样说吧。”
钟鸣眼睛亮了亮,像有星星在闪一样:“你真的好厉害呀,我刚刚吃过肉夹馍还有芋圆奶茶,前者外酥里嫩,后者奶香里又包含着清茶的味道,我觉得我娘肯定会很喜欢!”
“是吗?”
“嗯,特别喜欢!”
少年眨着一双狗狗眼,认真朝着蔺荷点头,好似点的头越重越能表明他的真诚。
蔺荷笑了笑,作为厨子,没有什么比食客喜欢自己做的东西更开心:“喜欢就好,还请以后继续支持我们饭堂。”
啊……笑起来更好看了,钟鸣握拳:“你放心!我会努力通过入学考,进国子监读书的!”
蔺荷继续微笑:“那我先恭喜公子了。”
说话间,余光注意到角落的位置空了,坐在那里的人不见踪影,已经走了吗?她心情有些低落,和钟鸣告辞:“公子若有问题可以询问我们饭堂的服务员,我还有事,就先离开了。”
“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