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甚么名单?」
露出一脸疑问的剑士看向付魔师。
「就是最近冒险公会整理出评价不好不建议组队的冒险者名单,因为有个魔法师太特殊了我有点印象。我记得内容是;虽然可以连续使用多发火球,但其威力都不足以消灭老鼠型魔物,作为后卫输出非常不建议跟其组队。原来那个人就是你啊!里米特!」
「你那些火球居然连老鼠型魔物都杀不掉吗?!!!」
现实就是这样,实在说不出甚么,所以我决定保持沉默。
「而且这傢伙年前就作为魔法师在冒险公会活动了。」
「所以说这傢伙魔法师当了年?就那种魔法?年?连我这个剑士都可以用比你强的火球魔法了。」
「........」
「哀,最后再给你的建议吧,我要是你就会放弃当冒险者了,你这摆明是没有才能。」
「是的......」
「我也不打算继续挖苦你,来,这是你的酬劳。」
「谢谢......」
虽然我在战斗中完全没有发挥功用,还让坦克掛彩,不过还是给了我酬劳。
「但我想你应该很清楚,你被踢出队伍了。」
「给你们添麻烦了。」
说完这句话后,我很识相的离开了。
「这就是第99次吗?」
一个人走在黄昏的街道上,用今天的报酬买了晚餐,回到一个人都没有的家中。
「我回来了。」
姑且还是习惯性的说了一句,虽然不知道为甚么要说,只是隐约记得我是会这样做的人。
吃完晚餐后,躺在床上回忆与总结今天发生的事。
剑士说的没错,我是没有才能的人,但我还是想继续当冒险者。
我会这么固执完全不是为了钱,真要说的话我一点也不会缺钱。
每个月都会有人寄一大笔的生活费给我,虽然完全不知道是谁寄的,但就结论而言我不缺钱。
而我会这么想当冒险者的原因果然是:
「伊莉丝。」
三年前突然消失的青梅竹马。
当她再次得知她的消息时,已经是拯救全国的英雄人物,我跟她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交集。
所以我就想说,如果我可以当冒险者的话,总有一天可以再跟她见面。
但当冒险者是非常辛苦的,大盾我举不起来没办法当肉盾、剑我也没力气拿、付魔我也不会。
第一次用出火球魔法时不知道有多开心,因为这是我能当魔法师的证明,跟伊莉丝一样的职业。
只要我闯出一片天的话,她会许会来见我,邀请我跟她一起出任务。
但现实是残酷的,无论我练了多久,就算能连发20颗火球,威力也只有那样,比拿石头砸魔物还不如。
因为魔法如此垃圾,所以加上今天已经被队伍踢出去99次了。
但我还是不会放弃,直到再见到伊莉丝。
亲口跟她道歉说;
「对不起,两年前我不该偷吃你的草莓蛋糕。」
我没记错的话,自从这件事后,她就不见了,也不再愿意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