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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很想付啦,但他不肯拿,我只好抢着付房租和信用卡费。」
未免也太荒唐了吧?
打听过后,我才知道她的老公学歷不佳,工作不佳,身高不高,长相普普。
「啊?」李康鸿瞪大眼睛:「你要追求一个已经结婚的女人?」
「是啊!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他喝了口水,面有难色地说:「你干嘛这么想不开?」
「我觉得那个女人只是一时昏头吧?她老公条件很差,一点也配不上她。」
「可是反过来说,既然选择一个条件差很多的对象,不也证明那个女人心意已决吗?」
「总有一天会清醒的。」
他叹口气:「我知道劝你没用,但你这种非要跌跤,才会死心的固执可不可以改一改?都要三十了。」
「我们才二十七,谁跟你三十?你到底要不要帮我?」
「你小心不要被告吧?」
「被告?」
「通姦罪可是刑法,要被关的。」
「为什么?谈个恋爱有严重到要坐牢?」
「是告诉乃论,而且对方可以只告你,不告他老婆。」
这完全超出我的想像。
「不过要有证据并不容易,必须要有精液当物证或是目击证人,你带人家上床的时候,自己注意一下。」
我困窘地说:「我要的不是这种建议。」
我以为他会建议我送什么礼物之类的。
「这是最重要的建议,我他妈的不想去牢里看你,你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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