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去北京半个月,再回到家时,小叔扔给他一套西装换上,和他一起去参加酒会,这个酒会属于家庭性质,随父母会去些年轻的富二代,大家交交朋友,小叔早年经营一家运输公司至今,随着经济开放及市场扩容,他的生意越做越大,与这些集团公司都有业务往来,有业务就要讲人情应酬,和这些老总们搞好关系,称兄道弟才能一起发财。
程煜辉根本不想去,他一个法医学的学生,和那些公子哥儿名媛属于两个世界的人。
程云鸿跟他提时下了软刀子,他四十多岁,至今没有结婚,没有儿女,这样的酒会注定不能单身而往,若他实在不想,他自然也不勉强,但是,嗳.......原本有望在酒会上谈成一桩大买卖。
程煜辉默默穿上西装,跟着小叔去了金茂。他们抵达时,会场人不少,叁叁两两相聚交谈,乐队在卖力演奏,入耳萨克斯风悠沉舒缓,服务生面带微笑,四处穿梭,靠墙一排长桌,摆满足有上百种的中西点心和酒水。
程云鸿一展商人精明本色,拉着他尽往有妙龄女儿的大佬面前凑,热络的介绍:“我侄子程煜辉,复旦法医学系研究生。”又朝程煜辉眨眨眼道:“这是银通国贸的董事长郭总。”
程煜辉觉得这介绍真是多此一举,却又不得不伸出手,很平静道:“郭叔叔。幸会!”
“你也是复旦的?”郭总轻握一下松开,问自己的女儿:“小雪,你认识他吗?”
“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他是我们医学院法医学的大。”女孩挺大方的说,又自我介绍:“我是经济系研二的郭雪,幸会!”并朝他伸过手来。
程煜辉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
郭雪有些尴尬地缩回手,郭总眼锐利的上下打量他,都是老江糊,纵然心底有什么也不会表现出来。
幸亏又有人过来寒暄才解了围。
程云鸿咬的牙根咯吱响:“祖宗,和人家女孩握下手你会死啊!”
程煜辉蹙眉没有说话,或者压根就没听到,他的视线穿过镶金绣银的桌台,掠过弹琴拉弦的乐队,飘过轻步疾走的身影,落在门前刚走进大厅的一家叁口身上,那女孩跟在夫妻俩身后,乌油长发盘起,衬得颈子修长白晳,穿着旗袍样式斜襟梅花扣的红裙子,把身材紧裹的显山露水,她一直低着头,待走到大厅最热闹处时,四面八方的来客都朝他们涌去时,才抬起了眉眼,是唐馨。
程煜辉就站在不远处,他忽然笑了笑。
唐馨戴着他送的金项链,虽然和一身穿搭不相配。
她颈子上有处红印,是他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