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回复完,闲来无事,去顾余家抱许久未见的博美。
结果一见,胖成个球。圆滚滚的,看不着眼睛,地上一趴屁股坐实得像佛爷。
她嗔顾余喂它吃得太好了,失去了狗的灵性。本就不聪明,胖了后显得更笨。
小博美弱唧唧地叫唤两声,看到她,跑阳台躲老远。始终记得这个黑山老妖婆,净会威胁它,狗生难忘。
但该躲躲不掉。
老妖婆牵着狗链子,它一步三不情愿地被拖走了,陪她绕小公园绕了好几圈。
最后实在走不动,还是含烟抱着它。
一人一狗进商店买了水和纸巾,出来时却碰到了熟人。
风尘仆仆,像特地寻她。
含烟蛮意外的:“不是说去音乐演出吗?”
他解释:“特殊原因往后推迟了。”
“…这样。”她说,“今天算了,我还得遛狗,太仓促,麻烦你跑一趟。”
随即提议:“不然…你如果有时间,一起走走?”
他会同意的。
果真,他淡雅地笑:“好。”
*
近来气温愈发低迷,她裹上了大衣。红色,她身段纤美,化了妆,很适合这种颜色。
但他们的色系很不搭。白配红,像什么样子?
静静走了会,含烟先开了话头:“你喜欢弹钢琴?”
他嗯了声,跟着她的脚步,又疑惑问:“你怎么知道?”
她捏了捏博美爪子:“听别人说的。”
“你都会什么曲子?”
他说的曲目都是她闻所未闻的。隔行如隔山,她这个音乐小白听他讲,和听天书没什么两样。
结尾,她说:“哦…”不懂,兴致缺缺,听得耳朵困了。
博美在她怀里乱拱,汪汪乱叫。
含烟弹它脑袋,让它老实点。
“你呢。”他音调轻柔,“你有什么爱好?”
她?貌似没有。想了半天,硬挤出个:“看电影算不算?”
她还真没那风月细胞。想说自己重度手控,又觉得太俗,和风雅之人聊天,总得带点水平。
“方便分享么。”
当然。她说近些天常看的一部:她喜欢梅艳芳的《川岛芳子》,八九十年代的港片总拍得别有韵味。
他做一个安静的聆听者。
抱博美抱累了,把小家伙放下,含烟甩了甩手臂,这一甩,便同他的手碰上了。温热的,比她要热,她的温度早被风吹凉了。
她舔舔干燥的唇,心里打鼓。
怎么办,太想摸了。
病情加重,估计治不好了。
她决定稍微满足一下:“你,介不介意和人肢体接触?”
他睫毛颤抖,轻缓地垂落眼皮,一抹深沉的情绪蔓延开:“具体呢?”
她说:“你的手很漂亮。”
眼眸同样如此,像幽黑的月光,引人堕落。
她不是没见过更好看的人,可单凭这两点,他就成了独一无二那个。
他说:“谢谢。”
她要的可不止一声谢:“我能,摸摸吗?”
荒诞又无理的要求。
她投以期翼的目光,而他,略显愕然,没立即回答,像是消化她这句话的信息。
就在含烟以为要被拒绝时,他温声开口:“假如你想的话,我不介意。”
他诱她犯罪。用一副皮囊,引她深陷。
本就有意,如何不痴恋。
她如愿地触碰到左手。握了握,没忍住,轻刮他的掌心,有些潮湿。她这才仔细打量,骨节分明,纤细却不无力,指甲修剪圆润,呈淡粉色,看了便觉赏心悦目。
松开时,飘荡股怅然若失。
“温屿。”
他看向她。
她说:“除了我,还有别人摸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