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君一情绪激动,眼眶里泛着红,“是你!柳真,是你自己在婚书上做了手脚,导致我无法接收婚书,致使婚书最终四分五裂,你宁愿牺牲自己的性命,都不想嫁给我,这一切你怎么可以忘记!”
我直摇头,想不起来了,我真的想不起来了。
“不过没关系。”轩辕君一忽然又冷静了下来,得意道,“当初婚书裂成了五片,最核心的一片在我手里,其他四张残片分别落到了四灵家族的手里,没有人真正得到婚书,乃至改写婚书,你我还有机会。”
这句话让我犹如雷击,脚下一个踉跄,险些站不稳。
婚书裂成了五片,最重要的那一片就在轩辕君一手里,其他四片中的三片都已经烧毁,如今看来,烧毁的婚书碎片也已经到了轩辕君一手里。
也就是说,柳玄意手里的那张婚书,是最原始的婚书碎片的最后一份,只要轩辕君一拿到它,我和他的婚约就还有效。
我和柳玄意,终究是名不正而言不顺。
先前我一直不明白,柳玄意总说要带我回常家办婚礼,却始终不带我回去,我想过很多种可能,比如常家的没落、被丢弃的婚房等等,却没想到最终会是这个原因。
他手里的那份婚书,其实不是我与常家的,而是我与轩辕君一的婚书碎片,这份婚书不毁,我与除轩辕君一之外的任何人结婚,都入不了蛇族的族谱,都是不被承认的。
轩辕君一将婚书收起来,瞬间移到我面前,低下头来在我耳边吹气:“宝贝儿,好好试试你的婚服,有任何要求都可以跟我提,我会风风光光的把你迎进门,做我轩辕氏名正言顺的当家主母的。”
说完,他抬手捏了捏我的脸颊,宠溺的一笑,然后转身离开,留下了如炸了毛的猫儿一般的我。
我只感觉浑身都在颤抖,被这样一个恶魔盯上,不会有我的好下场。
他并不像嘴里说的那般爱我,而是想从我身上得到灵骨,绑定我,他终究有翻身的那一天。
我该怎么办?
这里是轩辕君一的地盘,我逃不出去,只能干巴巴的等待着,白家之所以这么轻易就倒戈向轩辕君一,其实算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我在原地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那个女人走进来,扶我在床边坐下,说道:“夜深了,姑娘还是睡吧。”
我像只提线木偶一般任由她摆弄,她帮我脱了外衣,帮我掖好被角,吹了油灯之后才离开。
我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望着帐顶,乱七八糟的想了很多事情。
过了今夜,柳玄意就出关了,他会来找我吗?
轩辕君一联合白家,还有不化骨这样的打手,柳玄意会是他们的对手吗?
如果谈判的话,他们会逼柳玄意拿什么来交换我?
越想越担心,最后是怎么睡过去的,我自己也不知道了,只是睡得并不安稳,一直在做噩梦,梦见我穿着大红色的秀禾服,头上戴着黄金珠冠,手里牵着大红绣球跟轩辕君一拜堂成亲。
“不,我不嫁他,宁死也不会嫁给轩辕君一!”
我从噩梦中惊醒,浑身都是冷汗,两只手紧紧地攥着床单,几乎要把床单扯出洞来。
天已经蒙蒙亮了,有光从窗户透进来,那套秀禾服和黄金珠冠还板板正正的摆在红木圆桌上,等着我去试。
我没有动,双目无的躺在床上,梦中的情景不断刺激着我的经,忽然我想到了什么,猛然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是可以拒绝的。
轩辕君一不是说,当初是我在婚书上做了手脚,才导致他没能接受婚书,致使婚书最终四分五裂的吗?
并且四片婚书碎片落入四灵家族手中之后,在十年前,又被奶奶求来为我保命,当初奶奶与四灵家族发的誓,其中就有一条:我可以主动提解除婚约,但对方不可以,擅自悔婚,天打雷劈。
这大概也是受我当初动的手脚的影响。
那么,当初我到底做了什么,才让婚书变成了这样?
我用力捶了捶自己的脑袋,恨不得伸手掰开脑袋,从里面翻找出那部分的记忆。
可是无论我怎么捶,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就在这时候,女人推门进来了,她端来了饭菜,身后跟着提药水桶的人,她将饭菜摆上桌,说道:“醒了就先去洗漱,然后来吃饭,吃完饭就去桶里泡着,还是一个小时。”
我心情不好,不想搭理她,抱着被子翻身朝里面,继续装睡。
女人也不恼,而是说道:“后半夜你们堂口有人来门上闹,被家主扣下了,家主说,如果你不好好配合,他不介意让那些人为你陪葬。”
第2章 孙儿留下
堂口来人被扣下了?
我翻身而起,抓住女人的衣领子威胁:“告诉你家主子,立刻把他们放了,敢动他们一根汗毛,我们就鱼死网破!”
女人像只破布娃娃似的,身体被我拽得一晃一晃的,眼睛始终盯着我,没有丝毫表情,根本不受我的威胁。
等我发完狠,她才不紧不慢的说道:“槐姑娘,别拿你的小命来威胁我,你的这具肉身本就是累赘,你若不想要,主子有的是办法把控你的灵魄,我们求之不得。”
女人油盐不进的态度让我一拳像是打在了棉花上,气得我语塞。
我坐回椅子上,默默地分析当前的形势。
这里应该就是监浜白家,堂口的人敢上门要人,是因为他们同属于四灵家族,却没想到轩辕君一就在白家,他们轻敌了。
轩辕君一扣着他们,一是为了控制我,另一点就是在向柳玄意宣告,我在他手里。
柳玄意出关之后,一定会第一时间来救我和堂口里的兄弟们,我们应该很快就能见面了,想到这儿,我赶紧去洗漱,坐下来好好吃饭,吃完饭就泡进药水里。
我得以最佳的状态去面对轩辕君一和柳玄意,不能在关键时刻因为余毒而拖柳玄意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