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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万里常春] : 第五章[极尽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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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瑶姬投身舞台事业一眨眼便是九年,来到了周贞定王二十六年;卫敬公二十二年,或公元前443年。是年西施五十六岁,瑶姬自称二十六岁。

这年老涓死了,他的儿子对经营歌舞表演毫无兴趣,就把这班子卖给了瑶姬。老涓的儿子很客气地开了个瑶姬出得起的价钱,但附带条件是新老闆得把班子搬到别处去,他要收回他们家的宅子。

经过考虑,新老闆瑶姬决定乾脆迁离卫国的帝丘,把班子搬到宋国的陶丘,另起炉灶。

陶丘的地理位置本来就居于中原的中央,再加上西施的亡夫夫差疏濬了菏水(註五)之后,陶丘就成为水陆交通枢纽,四通八达,引来万商云集,热闹了起来。而且这个势头还方兴未艾,它成为天下最繁华的大都会应指日可待。

陶丘这种热闹滚滚、物慾横流的商业大都市,自然是发展娱乐事业的最佳去处。不过瑶姬买不起市中心的房子,于是就在市郊购置了一座庄园,做为「施家班」歌舞团的根据地。她带着班子先安顿了下来,再俟机进城大展身手。

施家班的庄园就座落在天下墨者总道场的隔壁。

瑶姬并非故意要跟墨者做邻居,只不过陶丘四郊正在出售;而且她也买得起的,也就只有那块地了。那墨者道场设立在该处已有十年,当初墨家鉅子墨翟选中这儿当他的总部,也是看中陶丘四通八达,便于向天下传播他的学说,而落脚市外郊区又能闹中取静,适于他讲学授徒。

于是问题来了,因为墨翟大鉅子是极度反对音乐的,他甚至一听到音乐就要掩耳回避,可是施家班在家里总不能不练琴练唱吧?

这个问题的解决之道,似乎只有施家班搬走,或者墨道场搬走。但几经交涉,双方谁都不肯让步,因为无论施家班还是墨道场,都找不到其他适合的地方可以搬过去。

墨翟是当代名动天下的大人物。他声望崇隆,论学术地位已超过了老子,而与孔子比肩。他的门徒遍及天下,不下万人,单单追随在他身边的就有六、七百人。而且,他还是天下顶尖的剑术高手,无论比武还是拚命都从来没输过。这样的人物自然爱惜声誉,绝不肯欺侮弱小,强迫人家搬走。不过却有那年轻气盛的弟子一时不忿,就跑去隔壁骚扰人家了。

这名不懂事的弟子叫「曹公子」(註六),他从隔壁捣蛋回来,就跪在老师面前认错领罚。

墨翟端坐堂上,即使是坐着也能看出他身材十分高大。他五官轮廓鲜明,十分英俊。眼明亮而深邃,蕴含了无穷的智慧。他的仪态气度、举手投足,俱散发着无与伦比的气概与独一无二的魅力。他今年三十七岁(註七),无论体能、智力与人格,都正值人生最颠峰的状态。

墨翟责备了曹公子,还说道:「…你竟然掛着剑去吵闹,那不是让人家心生畏惧吗?」。

曹公子喏喏称是,并说道:「师父,那个施老闆好像并不害怕吔!她还从弟子腰间取走了配剑,弟子挡不住也躲不掉,就眼睁睁看着她一伸手就将剑夺去,并且在剑身上写了字…用手指头写的…」。

(註一)这段文字摘自《山海经?中山经》。

(註二)香奈尔,gbrellebonheurchnel,时尚设计师,香奈尔品牌创立人。

(註三)马克波汉,mrcbohn,时尚设计师,克丽斯汀?迪奥首席设计师。

(註四)范思哲,gnnversce,时尚设计师,范思哲品牌创立人。

(註五)菏水即今位于山东省西南的万福河。

(註六)曹公子见于《墨子?鲁问》。

(註七)本书依徐希燕《墨子生卒年考》的结论,设定墨翟生于公元前40年,卒于公元前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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