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晚亭父母经商,爷爷是早一代知识分子,算是书香门第商贾之家。本人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富二代,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送出国,每天除了按时去学校报到就是当一个家里长辈眼里的乖仔。
他听话但也爱玩,只不过后来遇到了叶宇就收心了,现在事业家庭两美满,算是小有所成。
嗓子眼明显有轻微刺痛,程鑫咽了口唾液清了清嗓子接通电话,“喂?”
叶宇是全职作家、兼职ceo。
当时她在异国想创业但资金有限,向晚亭和程鑫拿着自己没多少的资金入了股,这几年这家公司在叶宇的带领下身价翻倍,这俩投资人也顺道挣了不少。
但她这人特别惜命,不光惜命她还是个时间管理大师。工作的时候每一秒都不会浪费掉,合理分配安排自己的时间。从不熬夜赶稿子,也不会熬夜忙公司的事情。
平日里早睡早起,就连儿子不足周岁那年她也是早睡早起,儿子的夜奶哄睡全交给向晚亭弄。
“还没起呢?”叶宇抿了口咖啡冷静开口问。
“嗯,醒了醒了。”程鑫揉了揉眼睛,睡意全无。
叶宇修长的手指握住咖啡杯把手,明明是个女孩子,可她的手指骨节越发分明,显得很有力量。嗓音低低听不出什么情绪:“收拾一下,等下我去你家接你。”
程鑫眉眼弯弯,笑得特别甜,嗲声嗲气道:“好的呀姐姐。”
叶宇这人说到做到,要是程鑫再不起估计她等下来了真会掀她被子。
看了眼时间放下手机仰天长叹一声,翻身滚了两圈从床上爬起,离开心爱的被窝。
掀开窗帘,阳光晒进房间,程鑫抻了抻懒腰,她这一觉直接睡到了半下午。
烧水、上厕所、刷牙、洗脸、护肤、化妆、喝水、更衣,一切井然有序。
这是程鑫这六年来雷打不动的出门起床步骤,当然如果今日不出门她也许会省掉化妆更衣这俩步骤,要是再懒点也许她连洗脸的步骤都省去了。
她今天选了件黑色的v领长裙穿,长长微卷的头发披散着,耳朵上戴着一副黑色四方小花耳钉,左手食指和中指上还带着一银一黑素圈两个戒指,银色手表戴在纤细的右手手腕上与手镯相互碰撞发出叮叮当当悦耳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