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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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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让我和文森特先生单独有一些话吗?」

老太太没有拒绝,拖了蹣跚的步子离开了房间。

一直在旁静静观看的戴维森虽然没一句话听懂,但多少也察觉得出老先生罹患了失智症或一些老年人的病症。

不过,在老太太主动离开房间后,他还是忍不住问:「现在要做甚么?」

「她说文森特先生现在的情况很多事不记得了,也很难与人沟通。」她说,「但我还是想问问看,就算他真的忘了也没关係,就怕他其实是记得的。」

会请老太太离开,则是担心如果真的记得了,对身为已经相守几十年的老太太来说,是一种伤害。

因为每次老太太提到莉安这个名字时,表情有藏不住的哀伤。

语娟站到老先生旁边,继续说着戴维森听不懂的义大利语。

由于语娟背对着他,他只能瞄到老先生转过头面无表情地盯着左手边的语娟。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整个房间都只能听到女生的声音。语娟从包包里掏出了一张纸,一字一句唸着上头的义大利文。

那张纸上所写的,正是婆婆信上的内容。

信原本是婆婆用中文写的,再藉由她翻译成法文,只是她有预感文森特先生是义大利人,年纪大了可能会忘记法语,就又再翻译成义大利文。

然而,直到念到纸上最后一个字,老先生依旧不发一语,唯有眉头紧锁,表情越来越沉闷。

不过女生并没有放弃,她继续说着不流利的义大利语,竭尽自己所知道的所有辞韵,拼拼凑凑出一句句义大利语,希望能唤醒老先生的记忆。

直到二十分鐘过去,一直在旁观看的男生走到女生身边,秀出手机萤幕,示意时间不早了,她才不再说话。

然而──

就在他们转身离开的时刻,老先生忽然转过,木然地张了张口。

语娟心一颤,立刻转回身。

一个巍颤颤的音节在她心底泛起涟漪,但很快又趋于平静。

老先生抬头望着他们,像个婴儿般不断喊着水这个单字,看来是渴了,所以想喝水。

收起失望的情绪,语娟只是淡淡笑了,走出房门向老太太要了一杯水。

不过老太太没把水交给语娟,直接端进房餵老先生喝水,就怕他拿不稳,一不小心弄翻水杯。

直到杯子空了,两人才离开了这个房间。

离开那间房子后,两人就回到市区的一家披萨店解决午餐问题。

坐在露天座位上,行人络绎不绝。

正值復活节前夕,街上随处可见商店在卖顏色鲜艳的復活节彩蛋,每一颗花纹都繁复鲜艳,让人目不转睛。

还有几个孩子装扮成復活节兔子经过,模样可爱逗趣。节庆的气氛自此变得鲜明,渲染了整个那不勒斯。

刚送上来的番茄披萨,饼皮上的番茄汁在日光照耀下宛如红宝石般闪闪动人,一口咬下,还怕番茄汁会流下,弄脏了衣服。

但戴维森看得出来,女生咬了几口就不再吃的原因,并不是怕番茄汁,只是纯粹没有胃口。

女生低望着桌面,若有所思,忘了手中还拿着一片披萨。

已经吃完第一片的戴维森故作不经意问:「你接下来有甚么打算?」

语娟抿了抿唇,「我想明天再去拜访一次。」

「为甚么?」戴维森立时问,一脸困惑。

「老太太不是说情况时好时坏吗,也许明天他就会想起来也说不定。」

「你知道,阿兹海默症的患者最先忘记的是关于周围人事物的记忆,像是妻子、儿女那些亲近的家人,然后才是年轻时候的记忆,到最后甚至连自己是谁都会忘记。」

不明白戴维森会何会忽然说出这些,语娟只是静静听着,没有出声。

「我去世的奶奶也是阿兹海默症的患者,那位老先生的情况和我奶奶离开前的模样差不多,已经感受不到外界的一切了。就我所见,那位老先生的情况已经到了末期,不太可能会有那种事。」

「可是都到这了,多试几次也无妨。」她微笑,「如果你不想陪我也不没关係,因为你本来就没有那个义务陪我。」

「如果最后那位老先生仍然没有想起来呢?」

闻言,语娟沉默了会又再度扬起淡淡的微笑:「就算是那样,我也要试试,因为这是婆婆託付给我的事。」

「为甚么?」他又再问了一次,意思应该是为甚么已经知道是不可能的事,还要做无谓的努力?

凝视着往来的路人,她苦笑,眼底藏着与此刻温暖的气候十分不搭调的秋日感伤。

「可能是因为……我明白被所爱的人忘记的感受吧。」

然而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此刻的她已无力用英语说出的,因为无法传达给对方的一份心意。

人还存在着,活生生地站在我们眼前,可是却只剩一具躯壳。

婆婆所託的,是未能对那个人亲口说出的回覆,未能传达到他心里的回答,以及未能让他知晓的感情。

可是,一个连自己都忘了的人,又要如何记得自己以外的人呢?

垂下眼脸,她陷入沉思。

相较于语娟的鬱鬱寡欢,戴维森倒是和经过一位路人说起话来,只是她现在没心思再去理会其他事,也就没注意到戴维森和路人说了些甚么。

一直到一阵圆润的琴声传入她耳里,她倏然抬头,赫然发现戴维森怀里多了一把木製吉他。

一时间,周围不少的客人和路人都看向了他们这桌。

「你会弹吉他?」语娟笑问。

「我爸教我的。」他笑道,「我爸说他那个年代,男生一定都要会弹吉他,不然交不到女朋友。」

语毕,戴维森便不顾他人眼光,一脸自在地弹奏着吉他,旋律低缓轻松。相同的曲调一再重复弹奏,一再沉淀。

也许戴维森真的弹得很好,才会使路人驻留,不过语娟认为最大的原因,还是他此刻弹奏的那首曲子。

虽然没有人声伴唱,但还是让只要听过那首曲子的人,忍不住驻足。心想,居然能走在街上,听见披头四的经典成名曲「lettbe」。

不少人就这么站在旁边,听他弹至最后一个音,为他鼓掌。

可是戴维森并没有因此将吉他还给旁边的青年,随后又再度弹起了披头四的另一首名曲。这一次,仅仅只是弹了一小段前奏,语娟就立刻知道他要谈的那首曲子是甚么了。

也顿时明白戴维森为何会和路人借吉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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