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王勇刑满释放回到我们身边,三个人再次各就各位,李明退居‘二线’,王勇心安理得重新拥有与我的同居权。但是我们三人畸形的性关系一如既往。同年秋,我和王勇结了婚。李明以为这种不类不伦的关系应该结束了。没想到,在婚后第二天,王勇就打电话暴李明过来继续和我睡觉。
第二年,我生了一个男孩,别说两个男人不知道,就是我自己也搞不清孩子到底是谁的。两个男人都猜测自己可能是孩子的父亲,于是他们都很勤快的照顾我们母子。
那年夏天,王勇的母亲去世了,没多久屡教不改的王勇再次被捕入狱,这一次判了三年。
王勇入狱后,李明责无旁贷以孩子父亲的身份承担起这个家庭的重担。我当时悲苦交加,为什么自己当日看上的不是李明。
此后的日子,我越来越觉得自己真正爱上了李明,我尽一个女人的柔情,把自己当成李明真正的妻子。
好景不长,王勇出狱后仍然胡作非为,赖在家里像狗皮膏药一样贴上了我那个几屈指可数的工资。我那点工资哪里经得起他挥霍,却又不敢惹他,只能时常暗自落泪。李明看在眼里,在心里,便不断的送钱接济。久而久之,王勇拿李明当了自己的‘私人银行’,缺了钱便找他,连电话费、水电费也让他交,甚至他在饭店与狐朋狗友吃饭之后,也让李明跑来付钱。
后来,我的儿子模样越来越像李明,王勇看在眼里,就算计起来。他约李明,让他承担做父亲的责任,每月要给五百元的抚养费。李明也就同意了。时间一长,李明就有些恼怒了,让他养活我们母子没有意见,但让他长此以往的养活好吃懒做的王勇,他实在是难以心理平衡。渐渐的,李明掂量着花钱了,他不能无休止的为王勇‘奉献’下去。
李明不听话并且有些‘抠门’了,王勇心里有数,而且他也感到我与李明的关系今非昔比。
于是有一次,李明又来找我,当我和他上过床后,王勇堵在了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