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开始,我在篮球场停留的时间从三五分钟延长到了十馀分钟。
一个傍晚,他提早结束了训练,默默的陪着我一起骑自行车,直到我到家。
连续几天,我们都共同骑车从学校到我家小区门口。
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
直到一周后,我在前面骑车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电动车给刮到了脚。他扔了他的自行车,把我送到了小诊所。
我趴在林晓的背上,闻着他身上运动完的汗味,陷入了迷茫。
在小诊所等待的时间裡,我们开始了第一次聊天。
林晓很风趣,经常用自嘲的方式说话。他的家庭也不算很好,父母离婚,他跟着爸爸住在这个城市,但他爸每週都有几天在石油工厂裡面工作,白天基本不在家。
他学习中等,喜欢用篮球来调节自己的心情,所以他总是在笑,黑黑的脸笑起来一副小白牙特明显。
我和妈妈说,去同学家一起復习效率更高,妈妈忙着带弟弟,很快同意了。我还收买了我同学,用她妈的微信和我妈确认了,然后拉黑。
于是,每週他父亲不在家时,我就和林晓在他家约会。
我想给林晓补习功课,我对他说:「我会考进河大,我在那裡等你。」
他心不在焉,总是看我的胸部,害得我在他家的时候,总是挺着胸。
那时候的我已经发育的很好了,有C罩杯了。
林晓喜欢坐在我的身边看书,手还不安分。
我也喜欢他坐在我身边看书,手不安分。
慢慢的,他的手在我的默许下,攻占了我的胸。在他的大力揉捏下,我在呻吟,感觉全身在发痒,有什麽怪的东西从我的身体深处在萌芽。
我的手也开始不安分,我也摸他的胸,比我的还大。于是我很生气,就向下摸到了那个我一直都好的地方,那裡有支可怕的凶器。
阴茎,那个我曾在生理书上见过的名词,现在变成了我手裡的玩具。
我的小手无法圈住他的阴茎,轻轻捏了捏,很烫很硬。我怀疑书上写错了,阴茎裡面应该有骨头的。
林晓闭着眼睛,仰着头,任凭我的小手探索他身上的未知世界。
然后他的第一次爆发在我的手上,粘乎乎的,腥臭腥臭的,害得我洗了好几分钟才感觉没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