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歌是我的兴趣,虽然没有周杰伦的歌喉,但兴趣归兴趣,和好不好听是两回事,就算玻璃被震破了,那也得算那块玻璃运气差,被波及到的东西,恰巧倒楣,和我一点干係也没有。
而且我还没唱够呢,我还要唱:『雨一直下,心情不算融洽。』
「再唱,雨真的好像下不停,我怎么回家。」
「那你今晚睡网咖。」
「阿你呢?」
「我睡我家的床。」
换他青我一眼,故意激我:「你看,唱歌那么难听,老天爷都为你感到悲哀。」
我扁嘴,表示不同意:「那是雨听到我的歌声太感动,你不懂。」
「是吗?你确定刚刚不是有恐龙出现在地平线?」虽然我的嘴坏,仍是他的手下败将,斗嘴想斗赢他大概得等我转世。
「哼!死芭乐你的莲雾,闭嘴啦。」死芭乐你的莲雾,我拿来说人白目。
「我现在唱,『星期一天气晴我离开你,雨还不照样下』。」吐了吐舌头。
「算了!短时间停不了!」他皱眉,浓密的粗眉媲美蜡笔小新,现在是两条蠕动毛毛虫躬起。
我一边擦拭脸上的雨水、拧乾头发。他拧着衣服,一边抬头偷偷观察我的动作,两双大小不一的眼互相对望。
霎时,雨彷彿停了,吵杂的车声也听不见,世界是静止的,静得只听得清彼此的心跳声。
「色胚!再看就插你双眼,把你的小鸟割下来熬成汤。」聪明人一看就知道,我是港片迷。
「当心你以后不幸福。」他说得很小声,怕我听见真的照做,他会变成歷史上最后一个太监。
不改一贯的笑脸,露出招牌憨笑『呵呵』两声。笑容,是那样的灿烂,脸颊旁的酒窝好明显、好可爱。
蛮横无理的我,朝着他的头狠狠敲下去「笑屁哦。」击下去的瞬间发出清脆的声响。
『咚』一定很痛吧。
「好无聊喔!我要进去逛逛!」不管他是否有跟在后头,叮咚一声,自动门打开了,跨步走进商店里头。
「欸,你去哪里。」他在门口说。
「天气真的好的可以,刚出太阳马上就下雨。」商店里头,暗自抱怨着。
再度听到叮咚一声,自动门打开,又一次的跨步,走出了店外。
我在他旁边,羞怯地将手伸出来,展开手心:「给你。」
「给我的?」脸上带着疑惑的表情,从我手中拿走了吊饰。
「这是什么?」他望着手里的东西。
「是我对彼此的祝福呀!把吊饰翻面,你就找得到答案了喔。」我笑嘻嘻。
他照着我的话做,将吊饰翻了面,凝视随着表情变化的五官,见他露出了微笑。
我将食指抵在唇前,做了一个俏皮的动作,「嘘…。」
这是我们的『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