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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当年也没这么放荡啊!
看着那对情侣,我不禁自嘲的感慨着,那女生应该不会不知道自己男朋友的手已经伸到衣服里去了吧!单薄的上衣掩盖不了那男人的手游走的痕跡。
是感觉噁心吗?
怎么可能,自己以前也是这样,差别只是这女孩是在椅子上,而自己是在夜店的厕所里。某方面来讲,自己似乎更糟糕一点。
正当自己在胡思乱想时,包里的手机传出频频的震动。
看来自己又忘记将静音调回来了。
看了讯息,鸭子她们在常去的夜店路上,正询问着自己要不要一起去。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装扮,笑了笑,回了一句「不了,今天不方便,玩的开心点。」
牛仔裤加有点过大的衬衫,怎么样也不是去夜店的打扮,如果要喝酒大有地方去,何必还要花钱去那种吵死人的地方。
自己又是从什么时候起减少了夜店的次数呢?一年前,半年前。
总之都不重要,因为除了鸭子的讯息外,还有另一封讯息。
「今天过来。」
短短的几个字,没有询问,而是果断的语气。
这个男人永远是这样,想来就来,要走就走。
当这个人的另一半一定很辛苦,这种大男人,连自己都受不了。
「没空,不想。」简单回了他,也是该跟他断绝关係了,这种自私的男人,路上随便抓都比他好,没必要特别留着。
男人,换一个就好了。
可能是被挑起了火,再度拿起手机传了个讯息给鸭子,告诉她自己随后到,别急着进去,等自己一下。
哼,就算是牛仔裤加破旧的衬衫,在夜店钓男人,还不信自己没了这本事。
二十分鐘后,自己已经在附近的便利商店跟鸭子碰头了,还顺便在计程车上画好了妆。
夜店,音乐是很吵,酒是很贵,女人是很容易被吃豆腐,不过钓男人,哪里还比这适合呢?
*玩?我就享受一下青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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