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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 > 野玫瑰-死之歌系列(灵异) > 【野玫瑰】

【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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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死前激烈的性行为和身体上惨烈刀伤,同样是没有凶器,同样是没有

精液和DNA,同样是没有目击者,所以同样的没有可供锁定的嫌疑人。

网络很发达,叶玫很快就找到了五个死者的现场图,衣衫凌乱血迹斑斑,没

有马赛克,眼睛,刀伤,甚至阴毛都很清楚。

甚至,前面两个死者的法医解剖图也有了,但是叶玫不喜欢看那摆在那些嘴

巴形状的伤口上的卡尺,切开之后露出来的紫色肌肉和黄色脂肪和花花绿绿的肠

子,同样她也不喜欢看那些论坛上的回复,诸如可惜了应该趁热之类的。

她只是选了那五个人凶案现场的遗体照片,把她们放在一起看。

看了一会,她就湿了。

倒不是因为什么所谓「冰美人」,而是叶玫在想象死掉的是她自己。

她始终觉得这五个女人其实死得都蛮美的,如果是她自己,她希望不要躺到

那个冰冷冷硬梆梆的不锈钢台子上被切开。

想着,她索性坐在转椅上对着电脑屏幕手淫了。

很快就高潮,没有昨天晚上的感觉好,但是也不错。

高潮的时候杀手那张模模糊糊的脸变成了澹台的。

——澹台,你这个家伙会给我什么奖励?

——如果是把我变成照片里她们的样子也不错。

——我觉得你应该比那个杀手好看,特别是你的眼睛。

——算了,不瞎想了,欠老大的工作还没做完。别这么八卦了,好心会杀

死猫的。

重新打开CAD时,叶玫这么告诫自己。

毕竟,完成了工作,无牵无挂,不分心,这个夜晚才令人期待。

开始拖动鼠标时,叶玫微笑。

St.5:30p.m.

存盘,退出,把工作成果连同辞职信刻在同一张光盘里,然后关机。叶玫捋

捋头发,长长地出了口气。

连续四五个小时,不吃饭不休息,只是对着电脑瞪着眼睛,迷醉在钢筋和混

凝土以及各种受力结构的世界里。

工作狂就是工作狂,哪怕是辞职前的最后一份工作,依然投入,就像她对爱

的态度一样。

拿一个信封,把辞职信和装着今天成果的光盘一起装进去,贴好邮票写好地

址,打算有空的时候寄出去,事情便算完成了。

完成了,便轻松,轻松了,便想去洗澡。

叶玫喜欢站在花洒下面让水从头顶直浇下来,更喜欢一边洗澡一边哼歌。

记得不知是谁的故事里写过,一边洗澡一边唱歌会见鬼[4],叶玫却不cre.

或者说,对鬼,对恐怖甚至有点血腥的东西,她总有一点点莫名的喜欢。

比如在寝室的卧谈会上听麻花辫子红马甲或是拖地的故事。

比如本科时在传说闹鬼的自习室里一个人通宵自习;

比如深夜一个人看鬼片看恐怖小说去莲蓬鬼话或是听张震讲鬼故事;

比如上网看一些杀人的报道或是有点血腥另类甚至snuff的图片和文章;

比如关心那个连环奸杀的杀人犯和他的「作品」;

又比如喜欢和澹台kss的时候尝他嘴里淡淡的血腥味道……

洗完澡,把腋下刮得干干净净,再用一条松松软软的大毛巾裹在身上,踩着

舒服的丝缎拖鞋信步走出来。

叶玫在镜子前停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嘴唇鲜活、容貌美艳、秀发滴水,看起来清纯得一如往昔。

大学的时候,室友的人说她是自恋狂,她也承认。

因为自恋,所以会过余自尊甚至骄傲。

而当这些被打碎的时候,自恋的人反而更容易走到天平的另一端。

「同学们,我,叶玫,今天正式宣布,25岁前,如果我找不到真正珍惜我的

人,我就去自杀。」

叶玫想起散伙会上她醉醺醺的拉着死党们的手说的话,当时大家有哭有笑的

谁也没太当真,当然也更没人知道她不久之前曾经做过流产手术。

「今年,正好是25岁,蛮好,貌似是找到了一个。」

她自言自语。

想起澹台,叶玫便很开心,开心得一下子听到肚子在咕咕叫。从昨天晚上喝

酒开始,几乎将近一天没有正式吃过东西了。

「他应该会回来吃饭。」她这样想,「难得本大小姐今天开心,想想也很久

没有尝过自己的手艺了。」

哼着歌,裹上围裙下厨房,拿了牛排,解冻,槌松,吸干水,切成心型,撒

上胡椒和盐腌好,在平底锅里放了黄油,准备了蒜瓣罗勒和百里香。

切了水果做沙拉,准备了奶油蘑菇汤。

面包切好了,随时可以进入烤箱。

蝴蝶面也煮好了,沥干,备好了牛肉酱,随时可以下锅。

当然,还有精致的骨瓷餐碟,亮晶晶的刀叉,红酒和高脚杯。

高脚杯,红酒,水果沙拉,亲手煎的牛排,配上精致的银色烛台和白色蜡烛。

虽然叶玫平时在家大多只是啃个苹果喝点牛奶或者叫个小杨生煎鸭血粉丝汤

或者干脆吃个泡面,但这并不代表她不会下厨,只是平时没心情给自己做。

她甚至想好了明天早上起床可以吃牛油果拌饭陪煎蛋和三文鱼,虽然热量高,

但是她觉得今天她俩晚上会消耗的热量不会少。

想着,叶玫开始傻呼呼地笑,发现天已经黑下来。

看着自己的布置,叶玫觉得很满意,于是就这样坐在窗边的餐台旁,看美丽

的夕阳一点点沉下去,看蔚蓝的天变成金色再一点点暗成深蓝。

每次饿肚子的时候叶玫都会胃痛,现在不只是胃痛,她已经饿得头晕了。

她觉得他快要回来了,于是开始烤面包炒意面煮汤。

只剩下牛排没有煎,应该腌十五分钟的,现在已经腌了一个半钟头。

原本,叶玫是想等主角到了之后再煎,煎完再去换衣服的。她早给今天的晚

餐选了那条露背带一点点曳地裙的白色晚礼服,配上施华洛士水晶项链和RV的

银色高跟鞋——那原本是她参加公司的酒会或朋友婚典的装束,但每次觉得有一

点点抢风头,但是叶玫觉得今天正好,因为自己是主角,而且澹台看到自己的样

子会惊喜。

可是她忽然想到,如果这样的话,就没办法一开门就让他看到。

新煎的牛排和好看的衣服,其实是互斥事件,或者,安排得并不好。

叶玫想,于是马上纠正了自己的运筹错误。

包好头发,裹着围裙,烧热平底锅里的黄油,在嗤嗤啦啦的声音里把牛排煎

好,然后开始用最快的速度补妆,梳头,换衣服。

坐回座位点起蜡烛的时候,牛排也没有凉。

一切完美,叶玫觉得这才是男主角该到场的最佳时机了。

只要稍稍等一会儿就好了。

可是,这一会,太长了。

感觉饿,然后感觉不饿,再感觉饿,然后再感觉不饿。

胃疼,疼到不疼,然后疼到再疼,然后再不疼。

天越来越黑,叶玫没有开灯,只是让烛光映着自己的脸。

叶玫知道自己一直在笑,很努力地在笑,虽然她知道她身体里的那点原本就

少得可怜的5-羟色胺[5]已经被她消耗得干干净净了。

月亮出来,星星出来,烛泪和眼泪一起出来。

「叶玫,再等一会,他说过会来的,今天你没出去疯,他会给你带奖品回来,

你要等他一起吃饭。」

她这样对自己说着,用手撑起两边的嘴角用力向上拉。

这样笑蛮疼的,所以叶玫在笑的同时流出了更多的眼泪。

眼泪流出眼眶,晕湿了精致的妆容。

眼泪流到嘴里,咸咸的涩涩的。

眼泪滴到桌布上,浸润成一朵朵小花。

——原来那男人就这么走了,留下一个希望,却连个电话也没留下。

——其实你也没说要回来吃饭,都是我自己脑补的,对吧?

——澹台兵你知道吗?我原本已经习惯没人珍惜了,我也想到该怎么做了。

——昨天有你,已经够了,拔屌无情不是很好。

——既然决定离开,又何必让我等待?

——既然要伤害我,为啥还给我希望?

——为了让自己走得体面一点,少点愧疚?

——或者为了怕我发现去追你?

——大可不必的,我贱,但没这么贱。

——澹台兵,难道你就不知道,希望之后的绝望,比一开始的绝望更难受。

——嗯,对,你一定不知道。

叶玫觉得自己的心很疼,便起身,从随身的包包里拿出那把小刀子,坐下来,

伸出手臂,看上面那一道道浅浅的刀疤。

那把小刀子,或者说只是个小铁片,那种小时候学生用来削铅笔的。从叶玫

上高中起,这小刀子就是她的好伙伴,在她不开心的时候,可以帮她在身上开出

几道小口子让她的不愉快随着血渗出来。

从15岁,到25岁,十年,这个习惯没有变,唯一变化的是从前的小姑娘变成

了那些去疤产品的VIP中P.

嗤拉。

刀割下去,叶玫睁着眼睛看皮肤随着刀锋的亲吻绽开。

比从前的那些刀都渗,深到那些美丽猩红的液体不是渗出来而是涌出来。

她翻转手臂,让它们滴下去,滴在心形的牛排上,仿佛心头血,又仿佛给牛

排调味的番茄沙司。

——给牛排调味不该用番茄沙司的,番茄沙司是甜的。

——但没事,这些调料也是咸的,我或许有MDD[6],但我起码没有DM[7].

伤口很疼,叶玫感觉自己疼开始哆嗦。

身体上疼的时候,心里的疼会少些。或者,是疼痛产生了欣快,让身体里有

新的5-羟色胺产生了。

叶玫不知道,但她觉得自己在那一刹那乐观了一点,乐观到忽然又觉得澹台

会回来,又忽然觉得他会喜欢这滴了自己血在上面的牛排。

于是她把已经烧光的蜡烛换掉,就着新蜡烛的烛火给自己点了烟,狠狠地抽,

抽到肺叶生疼,抽到自己重新开始失望,抽到那一点点能让她感觉快乐的化学物

质再次在她身体里耗尽。

可她有些怀念刚才的那种乐观,于是她没有犹豫,只是再割了一刀,更多的

血涌出来,叶玫用高脚杯接着,看着杯子里眩目的红色点点滴滴地汇聚。

她又有一点点乐观了。

——就这样等他吧,也好。如果他回来,或许会喜欢我的这个样子,有点像

中世纪的吸血鬼。

——如果我手里不是这样的小刀子而是一把匕首,如果这样一刀刀刺在身上,

我就会变得和那五个女人一样了。

——那样的话,我可能就是新闻里的第六个,模仿杀人,或者说模仿自杀,

干扰警方破案,算不算妨碍司法?「

叶玫这样胡思乱想。

再吸烟,一支烟便割一刀。

手臂上,凌落的伤口深浅不一,有如绽放的野玫瑰。

窗外,从繁华到冷落,万家灯火,星星点点地亮起来,在叶玫的眼睛里晕成

一个一个大的小的光圈,就如同昨天隔着雨打的车窗看外面的感觉一样。

叶玫觉得无力,头有点晕,夹在指缝间的半支烟滑落下去。

——他不会来了吧……还是……我该死了?

叶玫的头和胃还有心都已经疼到不疼了,只是依然在流泪,因为一直流所以

流到自己没有感觉。

依稀间,她看到烟头炙烤的白色桌布的桌角开始冒起青烟,然后有一点点火

苗闪烁起来,光灿灿的很可爱很活泼。

叶玫歪着头盯着它看,忽然觉得这团火像是昨晚那个男人的眼睛。

——妈的,澹台兵,你那两眼井里终于冒出一点光了。

叶玫想。就那么呆坐着上看着烟冒出来,再看着火烧起来。

「咚!」

单元门一下子被踹开,一个男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身上腿上,鲜血淋漓。

他的眼睛依旧深邃得仿佛深井,瞳仁里却映着摇曳的火苗。

那是澹台。

St.10:45p.m.

叶玫始终没有动,只是坐着。

坐着哭,哭着笑,笑着流血,流着血看澹台扑火。

「你来了,真好……」

她只是这么说。

火不大,一会便熄灭。叶玫的白色曳地长裙的裙角烧得焦黑,有蛋白质烧焦

的味道;光洁的小腿被火苗舔过,留下一串珍珠般的水泡,美丽却残忍。

澹台皱着眉看她,目光里有怜爱也有责备。

「你在干什么?」

他问,口气像个看着闯祸妹妹的大哥哥。

「你身上怎么有血?是不是受伤了?」叶玫不理他,只拉着他的手问,眼泪

大颗大颗地滴下来,眼睛很肿,肿得像两颗桃子,「我在等你,一直都在等你,

等你吃我做的牛排,可你就是不回来,我……」

「你……」

「我搞砸了,所以没有奖励了,是吧?」

「傻瓜。」澹台伸手,擦去叶玫脸颊上的泪和花掉的妆,「我下班以后去给

你摘这个。」

他说着,手里魔术般地多了一朵玫瑰——鲜红、自由、野性、带一点点血腥

和奔放,鲜活带刺。

和花店里的一点都不一样。

「这是……野玫瑰?」

叶玫怔住,忽然觉得心里很热很热,伸手抢过来,紧紧攥着,贴在熊口。

那些刺扎进她皮肤里,疼而犀利,她知道自己又流血了,可是却顾不得,只

是看眼前的男人,看他身上的血。

「你的伤……到底出了什么事情?」

澹台苦笑,「回来的路上不好走,天又黑,我的车翻下沟里去,我爬上来,

搭别人的车回来……伤不重,万幸了,可惜手机卡摔丢了,没法打电话给你,让

你担心了,是我不好……我说过这野玫瑰很像你的,喜欢吗?」

「喜欢,当然喜欢……」叶玫点头,死死咬着嘴唇,想笑,却终于地哭起来,

一下子扑到他的怀里,「澹台兵,我告诉你,哪怕是你骗我也好,至少今天好好

珍惜我。还有,不要再这样我担心,否则的话,你今天就杀了……呜……」

话没说完,男人的嘴唇就主动压上来,封住她的嘴,让她的「我」字变成

「呜」的一声叫。

而叶玫的身体便随着这个吻一下子酥软,几乎瘫痪。

晚礼服褪下去,接着是里面的精致内衣。

温柔的唇和细致的手在她身上游走,带来战栗,带来享受,带来疼痛。

——叶玫觉得这像是另外一把刀,让她在这些伤害中快乐,越快乐越沉迷便

越受伤,一直到死,像执着扑火的飞蛾。

她觉得自己是爱上这个男人,但又觉得可能不是。

或许,她只是爱上了这种被珍惜被重视的感觉,而且,不想再失去了。

「我是你的了……」叶玫把腿翘起来,挺着脖子,眯着眼睛,喃喃自语——

澹台的那部分齐根没入的那一霎那,叶玫却忽然睁眼,直直地望着他,眼近乎

贪婪,「澹台兵,我是你的了,永远都是你的了,就让我死吧。爱我,宠我,毁

灭我,怎么都好,只是别让我一个人再这么绝望了,求求你……至少在我活着的

时候,做个在我身边珍惜我的人。」

她攀住他的手臂,挺着腰,呼吸很急促,死死盯着身前男人棱角分明的脸。

澹台却没说话,只是按着她的身体,进攻,再进攻。

仿佛一把刀,不停地,一下下插进叶玫的身体去。

叶玫便在这「一刀刀」中颤抖,然后深深陶醉。

「嗯……我要……对对……我要……我要死了……就这样……让我死掉……

天啊……」

她歇斯底里地呻吟,皮肤上满是红晕,汗从额头、鼻尖和身体各个部位点点

滴滴地渗出来,浸到手臂上玫瑰花瓣般的刀伤和小腿上珍珠般的烫伤。

叶玫觉得火辣辣地疼,却享受。她知道疼痛也会带来快感的。

女人的两个重要日子都会疼得刻骨铭心,叶玫有第一个,没有第二个。

或者说她也有第二个,但完全是两回事。

无论如何,叶玫始终喜欢疼的感觉,喜欢把疼和快感联系起来,否则她的小

刀子也不会成为她十年都不离不弃的好朋友。

体内的东西,坚硬、炽热、每一次动作都坚决有力。

叶玫喜欢这种感觉,因为这样会让她觉得充实、安全和温暖。

空虚的女人往往缺乏安全感,缺乏安全感的女人就往往会怕冷——被人抱的

时候,和被人充满的时候,都会觉得幸福,其实幸福很简单,仅此而已。

只是,在一夜情里,不管什么姿势,男人的手要么就捏在叶玫的奶子上,要

么就再把叶玫的屁股掰开,要么抢了叶玫揉阴蒂的活计,还有少数的时候去碰她

的腋下或者屁股眼。

但是,叶玫很多年没人被人这样抱过了,只是在冷的时候和自慰的时候会用

双臂环抱自己。

今天,真好。

「给我……快……在里面……给我……给我……对……我死了,我死了……

天哪……」

澹台发射的时候,叶玫发出高亢的悲叫,和男人的喘息交织。

然后两个赤裸的身体便相拥着瘫软。

「澹台兵,这真好。」床上,叶玫枕着澹台的臂弯,躺在他的怀里,表情天

真的像个孩子,「真的,这样真好。」

澹台却只是盯着她看,手托起她的下巴,看她野玫瑰般的嘴唇。

「答应我,以后不许再不开心了。」他说。「你的路还……」

「我的路还长。」叶玫接过了他的话,语气不屑却很幸福,「其实长短都无

所谓,这样的日子一天也够。」

她说着,然后把脸贴住他的脸颊,「告诉我,给我摘玫瑰的地方在哪里?」

「郊外,我做考察的一条河的河滩,很荒凉,但是很美。」

「带我去!」

「那是个危险的地方。」

「带我去!!」

「那里坡很陡,我怕你会掉到河里。」

「带我去!!!」

「河里有剧毒的水蛇……」

「带~我~去~!!!!」

「好吧,先睡觉。」

「不睡,睡着了你又走了。」

「不会的,真的。」

「那也不睡。」

「为什么?」

「刚才还不过瘾,我还想要……」

「服了你了……」

「那还等什么?来啊,今天你休想偷懒。」

床头灯一下子熄灭,叶玫的呻吟声和笑声一下子又响起来。

Sun.6:05.m.

天渐渐亮起来,窗外是朦朦胧胧的晨雾。

起床,洗脸,刷牙,刮腋毛,梳头发。

和以往一样,只是第一次在清晨的时候,这个小窝里有了个男人。

叶玫觉得很开心,光着身子坐在床上,托着下巴隔着浴室的玻璃看澹台淋浴

的样子,结果是自己毫无悬念的再次湿掉。

她其实想偷偷再手淫一次的,但是忽然脸红,觉得自己太好色,便放弃,起

身穿衣服。

她选了白色内衣,简约得体的白色吊带连衫裙,赤脚穿一双白色绑带高跟凉

鞋。配上她精致的脸和野玫瑰般的嘴唇,还有那一头长发,简单,干净,野性不

羁。

四肢裸露,皮肤是象牙白,很细嫩,只是腿上有珍珠般的烫伤水泡,手臂上

有玫瑰花瓣般的刀割伤口,灿烂夺目,美丽得有些残忍。

叶玫挽着澹台的手出门,没有带她的LV,只拿了那个信封,准备回程时寄到

公司去。

坐上自己的红色Mzd6,叶玫想开车,澹台却不让,说她一晚上没睡觉不安

全。

叶玫微笑,想想也是,澹台毕竟比自己多睡了一会——这一个晚上,陆陆续

续好几次,她始终贪婪,也始终不敢睡。

有些事情,不要再实验,也不要再挑战。

眼前有的,就死死抓住,不松手不眨眼,一直到死,这样剩下的每分钟就都

是开心的。

有的时候澹台睡一下,她便趴在枕头上看着他笑,看一会便开始用手或者嘴

欺负他的小弟弟,把他弄醒,然后再继续,换各种各样的姿势,让自己一次次飞

起来。

「你也比我强不了多少,昨天还出那么严重的事故。」坐到副驾驶的位子上,

叶玫觉得太阳穴有点疼,便点了支烟,抽来提,「不过你开车也好,起码省得

我累。不过拜脱你澹台同学,要是出车祸的话,千万让我干干脆脆地死掉,可不

要闹得高位截瘫什么的,还有最好不要毁容。」

「那么怕丑,那天在酒吧还要玩跳楼?」

澹台轻笑,口气中带一点责备。

车起步。叶玫做了个鬼脸,喷了口烟在澹台脸上,笑着看他咳嗽的样子:

「我这人记性不好,这么久之前的事情,忘记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心里却忽然有一丝淡淡的忧伤飘起来,有一点点郁闷,

不知道为什么,莫名其妙。

信手打开音响,早间的新闻依旧关注着连环杀人的案件。

原来过了一天,死者又多了一个。

银行年轻漂亮精明枪杆女主管,天没亮的时候发现死在公路道边翻倒的车里,

依旧是刀伤,依旧是满身的血,依旧是死前有过性行为和挣扎,所以认定为奸杀,

依旧是一点线索也没留下的高智商犯罪,包括指纹包括精液包括DNA.

上网一查,连背景都调查得很清楚,包括照片,包括履历,包括她经手的不

良贷款。

叶玫看着手机上的那张照片——黑色高领毛衣配了金色熊针,眼睛明亮,妆

容精致。直觉这女人应该很能喝酒,肯定被灌倒过若干次,肯定陪领导或者客户

唱过歌跳过舞,肯定被不止一次占过便宜。

人肉的人们说她被她领导骑过很多次,也被她领导送给不同客户骑过很多次,

很多时候都是她自己开着车送上门去让人骑的。

有没有,不重要,即便没有,也会被人说成有。

为了做业务,不会很容易,压力不会是一般的大,死了倒是解脱了。

第六天,第六个。

一样死得蛮好看的。

其实比起这些受害人,叶玫始终更好这个谜一般的杀人犯。不由自主地,

她侧过头,看开车的澹台。

她忽然想知道这男人和那个杀人犯比起来那个更会令自己着迷,想知道自己

如过迷上了那个杀人犯会不会想和他上床。

再一下子,叶玫便觉得自己这样想绝对是自己有人品问题,于是就笑。

「你笑什么?」澹台问着,车的速度提到120迈。

「没啥,觉得你可爱呗。」叶玫像个做了坏事的小孩子一样伸伸舌头。

越美丽的女人越会骗人,甚至已经成了习惯动作,没错。

摁灭烟头,关掉广播,插了张新的CD.

许巍的《时光·漫步》。

「青春的岁月,我们身不由己。

只因这熊中,燃烧的梦想。

青春的岁月,放浪的生涯。

就任这时光,奔腾如流水……」

《完美生活》的歌声唱起来,叶玫把车窗打开,朝外看。

一片潮潮湿湿的晨雾,什么也看不清楚。车很快,感觉像是在云里飞,带起

一阵风,常常的头发飘起来。

那一霎那,叶玫觉得有点幸福,觉得有点安心,觉得生活有点完美,也觉得

有点困倦,便关上窗,合上眼,就那么在歌声里任自己睡过去。

她的直觉又告诉她一件事,这次,这个正在开车的男人不会在她醒来时消失

了。

「……

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

体会这欢乐,爱恨离别。

体会这狂野,体会孤独。

这是我的完美生活,

也是你的完美生活……」[8]

歌声里,红色的mzd6在公路上飞驰而过。

澹台握着方向盘,余光扫过公路的边沟,似乎看到翻在里说的那辆翻在路肩

下的白色小奔驰,看到里面那个不良缠身名誉扫地,原本喝了酒哭着开车去野外

自杀,却被连环杀人犯杀掉的精致女人,似乎看到她飘飘荡荡的三魂七魄。那双

深潭似的眼睛里,忽然闪过一丝悲悯。

一样的歌声里,睡着的叶玫斜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看到荒凉的河滩上穿一

身白衣的长发女人。

年轻,看起来清纯却野性。躺在地上,衣服被血染红,脸上似乎带着笑,安

宁而幸福。鲜红的血在身下汪成一个静谧的小血泊。

她身边的男人跪坐,眼睛深邃,脸上有泪,手上握着染血的刀。俯下身去吻

女人的唇,珍而重之,仿佛在亲吻一件珍宝。

好半晌,那男人抬头。

叶玫忽然觉得男人长得象是澹台,女孩有点象自己。

这让她一下子醒过来,才发现车已经停下,自己的头正靠在澹台肩膀上。

「到了吗?我睡了多久?」她理理头发,朝他笑。

「睡了有一阵了,」澹台微笑,「看你又皱眉又笑的,梦到什么了?」

「我梦见你就是那个杀人犯,梦见杀了我然后坐在我的尸体旁边哭,还亲我

来着。」叶玫说着,自顾自地下车,看清这里是片河滩,河水深而沉静,静静流

淌。绕过来,攀住了澹台的胳膊,沿着河滩缓缓地前行。

高跟鞋在河滩上站不稳,所以叶玫索性把鞋子脱了打赤脚。

「那你害怕吗?」澹台问着,搂住叶玫纤细的腰。

叶玫摇头,停下脚步,看着他,表情郑重其事却带一点点向往。

「其实那样也蛮好,让我有一点点憧憬,真的能那么死也是很惬意的事情…

…对幸福的生活,我始终没信心。告诉你个秘密,昨天,我幻想着你是那个杀手

手淫过。所以澹台兵,要是你觉得你不能再珍惜我了,就像那样的杀了我好不啦?

我喜欢,真心的。」

「傻瓜。」澹台的眼光略一黯淡,便恢复,抬手指向远处,「看。」

叶玫也就不再说那些傻话,只是顺着澹台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透过那一段薄薄的晨雾,河滩上,那一大丛野玫瑰灿烂而妖冶地绽放,。如

此甜美,如此自由,带一点点血腥。

「真美……好多野玫瑰……」她放肆地尖叫,大声笑着朝玫瑰花丛跑过去。

跑得急,脚下一绊,便摔倒。裙子挂破了,腿擦破皮,血渗出来。叶玫却只

是笑,似乎不觉得疼。

「来,拉我起来……」

叶玫说着,却一把抓住澹台伸过来的手,用力一拉。

随着男人重心不稳摔倒下去,她便阖身压上去,顺便把内裤褪下去,抽出一

条腿。

「澹台兵你才是傻瓜,又上当了……」

她放肆地骑到他身上,笑着去吻他的唇,也解他的裤子。他便拥了她回吻,

缠绵热烈,躯体也随着肆无忌惮地互交缠。

「要我,就在这里。」叶玫的眼迷离,躯体火热,仿佛一头执着于情欲的

小母兽,解开澹台的最后一道防线。不由分说,便坐上去/.

热的东西,一下子把她的空虚填满。

「真好,真好……」叶玫仰起头,拢了拢披下来的长头发,眯着眼睛吐出一

口长气,然后便放纵自己的躯体在男人身上舞动。

这次是她主动,所以她很认真,让自己的身体上下起伏,仔仔细细地体会每

一个张扬或者细小的动作给自己身体带来的快感,然后执着于此,近乎贪婪。

男人会承诺,每一次都如此,如胶似漆的时候海誓山盟,女人听了便开心流

泪。

叶玫也是女人,所以一样喜欢,但是听多了就知道,下了床,激情过后热度

冷却,就往往什么都不是。

但她希望自己简单,所以不愿意去想真假,不去抱过多的期望,只是抓住当

下,抓住那一点点的可能稍纵即逝的珍视,全身心地投入。

或许这样会痛,但起码不累——不喜欢委屈自己的人,不愿意去想未来,哪

怕是下一分钟,想了有时便会郁闷,所以这一分钟拥有,这一分钟就享受,享受

了,这一分钟就快乐,这一分钟就幸福,哪怕下一分钟会哭,下一分钟会死,都

无所谓。

或者,死了才好。

放肆的舞蹈里,叶玫觉得莫名的幸福和快乐。

——无论多久,起码这一刻,我被人拥有,被人珍视,知足了,没有遗憾了。

迷离里,她觉得自己快乐得几乎要窒息掉,欲仙欲死,恍惚间,看到河岸边

薄雾中的美丽自由的野玫瑰。

她忽然想知道自己的血和那玫瑰花瓣那个更红。

快感的顶峰与死亡相通,所以情欲是毒品,让人体会到难忘的短暂欢愉和致

命快感。

我们追逐,乐此不疲,不计后果,仿佛心甘情愿在春宵一刻以后被爱侣吞噬

的蜘蛛或者螳螂——在自然界,雌性要繁衍,所以雄性来牺牲。

而对于人类,做爱只是为了欢愉,牺牲的对象不定,有男人,但更多的时候

是女人。

高潮的一瞬间,叶玫觉得自己一下子被抛飞起来,又马上落下去,仿佛坐过

山车胡总二号跳楼机。她放肆地尖叫,笑着,泪流出来,却大大地睁大眼睛,看

澹台棱角分明的脸和深邃的眼睛,看自己的汗滴到他的脸颊上。

也看他手里明亮森冷的刀锋。

不惊诧,不怪,只是叫只是哭只是笑只是颤抖抽搐,只是陶醉于那一霎那

的拥有。

叶玫微微伏下身,喘息着,抬手帮这个正在插着她的男人擦汗,熊脯却微微

挺起来。

——我是你的了,永远都是你的,到死也是。爱我,宠我,毁灭我,怎么都

好,只是,在我还活着的手,让我知道你珍惜我。

「噗嗤!」

刀一下子刺进她的熊脯,深至末柄,然后就随着叶玫紧张的呼吸上下起伏。

她的眉毛可爱的皱起来,眼睛睁得好大,脸上却依然都是笑容。不是那种用

手指扯上去的笑,而是真心的。

她就这样笑着低头,看自己鲜红的血沿着刀柄滴下来,打在澹台赤裸地宽厚

熊膛上。

「真的……是你呀……」女人的嘴唇颤抖,声音含糊。

「野玫瑰……你……恨我吗?」男人的声音有些颤。

叶玫摇头,不说话,觉得熊口的刀伤随着自己的呼吸一阵阵的疼。

嘴角有血丝垂下来,伸出舌头舔舔,是浓热的血腥。

她呆了呆,似乎做了什么决定,用手握了露在熊前的刀柄。

「我说过我喜欢,这样很好,只是,现在别离开,好不啦?」

她说着,一咬牙就把刀拔出来。

血溅出来,雨般落下,仿佛灿烂的落花。

身体随着向后倒下去,腿却死死地缠住澹台的腰。

「抱着我,用力……」

叶玫的声音一下子变得虚弱,血仿佛红色的小喷泉,从熊前的伤口不停地涌

出来。

男人起身,下身并没有和她分开,只是伸开手臂,把她箍在怀里,眼睛盯着

她颤抖的嘴唇。

「你说过我的嘴唇像玫瑰花的,是吧?」叶玫咧开嘴,脸色变得苍白,「真

好……你是他,我的感觉没错,我也不用……再怀疑自己的人品问题了……你问

我为啥笑的时候,其实我是在想,如果你和那个杀手同时出现,我会想睡谁……」

说着,叶玫的手松开,刀落地,呼吸一下子急促。

「澹台兵,别走……就这么抱着我……到我死……」

「傻瓜……昨天,我走了,为什么非要那么想我回来,否则……」

「我说了我喜欢……这么死掉,什么……都不用再担心了……在你怀里,很

温暖,很放心……被珍惜的感觉好极了……不过,好疼……」叶玫断断续续地说

着,手却在地上摸索,

「刀……澹台,给我,快点……」

男人似乎愣了愣,终于把掉在地上的刀拾起来,放在叶玫手里。

叶玫不说话,颤抖地握住,忽然一咬牙,从侧肋再次刺进自己的身体。

停了片刻,再拔出,更多的血喷出来。

然后,又是一刀。

红色的玫瑰在白裙子上次第绽开,叶玫的身体由于痛楚紧缩,忍不住呻吟。

「你……干什么?」他紧紧地抱住她的身体。

「有点头晕,让自己疼一下,我想清醒着……我不想……这么快就死,有点

舍不得……可能是舍不得你……或许是……舍不得……这种……被珍惜的……感

觉……」叶玫苦笑,眼迷离,「澹台……我留了很多血,嘴唇有点发白了吧…

…」

她说着,用手指蘸了些喷出来的血,涂在自己的嘴唇上,然后开心地笑「我

知道……你还是喜欢……我的嘴唇像是……野玫瑰,这个颜色……?」

「嗯……你好美……」

「那……亲……亲亲我……」

吻上去,泪流下来,叶玫的手一下子垂下去。澹台起身,把她平放在河滩上

那一丛鲜艳的野玫瑰边。

——美丽的,如果不能长久,便应该有个属于自己的美丽终结。

原本如此。

荒凉的河滩上,是那个穿一身白衣的长发女人,年轻,看起来清纯却野性。

她平躺在地上,白裙子被血染红,脸上似乎带着笑,鲜红的血在身下汪成一个静

谧的小血泊。身边的男人跪坐,眼睛深邃,脸上有泪,手上握着染血的刀,俯下

身去吻女人的唇,珍而重之,仿佛在亲吻一件珍宝。

好半晌,那男人抬头,用那深潭似的眼睛看太阳升起来,看晨雾一点点散去,

身体便也在这晨雾中,一点点透明,终于消失得无影无踪……

尾声之一

连环杀手的第七个牺牲品的尸体被发现在河滩的野玫瑰旁边,衣衫零乱,满

身是血。依然是刀伤致死,血流满地,依然是死前有激烈的性行为,依然没有行

凶者的任何痕迹。

只是这次有凶器,一把刀,刀上的指纹都是她自己的。

不远处停着她的红色mzd6,车里有个大大的牛皮纸的信封,里面有她的辞

职信和一张装有CAD设计图的光盘。

死者叶玫,女,25岁,某设计所土木结构设计师,独身,抑郁症。

有人看到死者死前两天在酒吧做出想跳楼的举动,然后进屋对着空气说话,

也有人看到死者死前一天,曾经一丝不挂地出现在自家阳台,并发疯似地尖叫。

这是第七次杀人案,也是最后一次。

无头案总要结,市民总要有说法,所以最后,在官方或是非官方的媒体上,

出现的新闻是变态女设计师连环猥亵杀人,六天杀六女第七天自杀。既然有性高

潮却找不到精液,自然可以是女人调戏女人,戴个假阳具就好,当然,没找到,

或者她用的只是手指。

死者已矣,盖棺定论,死无对证。

甚至没有解剖,直接火化,好在而那些诡异的杀人案也终究没再出现。

城市依然运转,忙碌,嘈杂,死寂,冷漠。

每天都有人死,新闻不炒作便荒凉,那些被害的女人们也好,那个连环杀手

也罢,过去了便过去了,骨肉成灰,再没人记得。

当然,还会有新的传说出来。

尾声之二

三海之内,是大地狱,其数百千,各各差别。所谓大者,具有十八,次有五

百,苦毒无量,次有千百,亦无量苦。

十八层地狱,阴森肃穆,叶玫一身白衣,静静地在阶前伫立——死掉的那一

霎那,灵台明澈,一瞬间什么都明白。

澹台是鬼。七天前,他美丽的妻子从17楼阳台跳楼自杀。

他收拾起那一地残缺的骨肉,埋在他们常去游玩的河滩上,玫瑰丛边,自己

便也跟着自杀,跳崖。

一样摔得没有人样,只是跳崖前把刀插进了心口。

生死簿上,他的阳寿原本还有整整四十年,却这样怀着执念自杀,身体破碎,

肝脑涂地,没法回归。

甚至,七日之内,也无法回归地府。

要么让他把剩下的四十年阳寿消耗,要么让他的执念了却,要么,等待七天,

让他被世间的阳气消磨,从而可以回归地府再入轮回。

而这七天,执念深重的澹台兵,在眼巴巴地看着自己的妻子被黑白无常引到

枉死城之后,魂魄附在那把刀上,在尘世游荡。

每时每刻,阳气灼身,有如炮烙。

他的执念也很简单,觉得那些选择轻生的女人其实不该就这么死。

或者退一步,即便要死,也不该灾区枉死城受苦,也不该死得这么残忍,这

么难看。

于是他循着那些寻死之人身上发出的绝望死气,去寻这个城市里想自杀的女

人,显示救下她们,给她们一点点温暖,希望她们活下去。

同样,也只有这些死气浓郁,阳寿将尽的人,才可以让他接近,听到他,看

到他,感觉到他。

所以,所有看到澹台的那七个女人,原本都该在见他之前顺利的自杀死掉的,

上吊跳轨或者坠楼。只是,她们都被澹台略略耽搁。

用的他自己剩下的阳寿,一年换她们一天。

如果她们真的有了希望活下去,他就把自己剩下的所有阳寿给她们。

前面五天,都失败。于是他便动手,了结她们,起码好过尸骨不全。而且,

不是自杀,虽然横死,也不用受地狱酷刑,依然可以轮回超生。

起码,每次他都看见了一丝丝释然。

第六夜,和叶玫温存的时候,他以为叶玫会不同,甚至已经交出了他的阳寿,

自己默默地在他死掉的河滩上等着被拉进地狱。

那才是他原本答应给叶玫的礼物。

但是,很快,他给出去的东西就又重新回到他身上,甚至让他一下子再次受

到炮烙之苦。

于是他转移目标到第六个女人,却毫无悬念地失败。甚至在杀那个女人的时

候,他还能感受到城市另一端叶玫身上发出的那些死气。

那些比前一天浓烈得不知道多少倍的死气。

他以为这个女人只是要一夜的珍惜和安慰,可是他终于知道他错了。

这颗被轻贱了这么多年的心,已经遍体鳞伤,又哪能是一天能治好的?

而他和她,都没时间可等了。

没办法,他回去找叶玫,带了野玫瑰给她,再带她来看野玫瑰。

所以叶玫成为他的最后一个,在澹台头七那天。

只是,澹台没想到这个女人在被他刺的时候还在帮他擦汗,也没想到她会自

己把刀抓在手里刺自己。

但是,无论如何,都结束了。

叶玫死去,这道叫做澹台兵的执念便从世间永别——虽然不甘心,也只能带

着遗憾离开,进入地府,下到地狱,受五百劫苦,永世不得超生。

原本他不必的,可是……

他想给那个叫叶玫的女人一次选择的权利。

如果开始的选择就好,或许,她下一辈子就不会再在大家的漠视里默默死去。

所以……

九品莲台之上,地藏菩萨摩诃萨宝象庄严,垂目看着下面站立的白裙赤脚的

长发女孩,问她下一世想做什么样的人。

天机不可泄露,菩萨其实都明白,但是说不得,不管对叶玫还是澹台。

果然,叶玫只是微笑,说谢谢菩萨我累了,不想再在世间为人,只想做那个

河滩上的一朵野玫瑰,静静地开,然后静静地谢。

菩萨合十,我佛慈悲。

一时间,叶玫觉得眼前阳光灿烂,河水依然安静流淌,河滩上的野玫瑰灿烂

地绽放。

「嗯,就是这里吧,这样才好。」叶玫微笑,自言自语。

菩萨一握拳,掌心的魂魄灰飞烟灭。

太阳升起来,花丛之间,一朵新的野玫瑰倏然绽放。

甜美,自由,有一点点血腥,一如那个女孩曾经鲜活的唇……

************

本文缘起

heretheldRoseGrow

(野玫瑰生长的地方)

ByNckCvendTheBdSeedsft.KyleMogue

HeclltheldRose

(他叫我野玫瑰)

ButmynwsElsDy

(但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hyhecllthtIdonotknow

(我不知他缘何而呼)

FormynwsElsDy

(因为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FromthefrstdyIswIknewshewstheone

(第一天我们初次相会,我立刻知晓她就是我命中注定的爱人)

Asshestredmyeyesndsmled

(她看着我的双眼,嘴角绽放甜美的微笑)

Forherlpswerethecolouroftheroses

(她的双唇是玫瑰的颜色)

Thtgrewdowntherver,llbloodyndwld

(那些沿河生长的、血红而狂野的玫瑰)

henheknockedonmydoorndenteredtheroom

(他轻敲房门,走入房间)

Mytremblgsubsdedhssureembrce

(我的颤栗平息在他坚定的怀抱)

Hewouldbemyfrstmn,ndwthcrefulhnd

(他会成为我的第一个男人)

Hewpedtthetersthtrndownmyfces

(他小心翼翼地擦掉我脸颊上的泪珠)

HeclltheldRose

(他叫我野玫瑰)

ButmynwsElsDy

(但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hyhecllthtIdonotknow

(我不知他缘何而呼)

FormynwsElsDy

(因为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OntheseconddyIbroughtherflower

(第二天我给她带来一支花)

ShewsmorebeutfulthnnywomnI''dseen

(她美若天仙,无人可媲美)

Isd,「Doyouknowwherethewldrosesgrow

(我说:」你可知野玫瑰生长何处?)

sosweetndscrletndfree?

「(那些甜美、猩红、自由的玫瑰?」)

Ontheseconddyhecwthsgleredrose

(第二天他带来一支红玫瑰)

Hesd,「Gveyourlostndyoursorrow.」

(他说:「你可愿把你的失落和悲伤交给我?」)

Inoddedmyhed,syonthebed

(我点点头,顺势躺在床上)

「IfIshowyoutheroseswllyoufollow?」

(「若我带你去看那些玫瑰,你会不会随我而去?」)

HeclltheldRose

(他叫我野玫瑰)

ButmynwsElsDy

(但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hyhecllthtIdonotknow

(我不知他缘何而呼)

FormynwsElsDy

(因为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Onthethrddyhetooktotherver

(第三天他带我去河边)

Heshowedtherosesndwekssed

(他向我展示那些玫瑰,我们深深地拥吻)

AndthstthgIherdwsmutteredword

(我听到的最后的东西,是一句呢喃低语)

Asheknockedbovewthrockhsfst

(而他手中握着一块石头狠狠地砸向我)

OnthstdyItookherwherethewldrosesgrow

(最后一天我带她去野玫瑰生长的地方)

Andshyonthebnk,whewdlghtsthef

(她躺在河岸上,微风轻巧地像个小偷)

AsIkssedhergoodbye,sdI「Allbeutymustde」

(我用一个吻作为告别,说到:「一切美丽终将死亡。」)

AndIlentdownndntedrosebetweenherteeth

(然后我弯下腰在她的唇齿间种下一朵玫瑰)

HeclltheldRose

(他叫我野玫瑰)

ButmynwsElsDy

(但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hyhecllthtIdonotknow

(我不知他缘何而呼)

FormynwsElsDy

(因为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MynwsElsDy

(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FormynwsElsDy

(因为我的名字是艾莉莎·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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