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你,不要求你给我同样的回报。
”董洁深情的看着他,“我只希望在我需要的时候,你能够安慰安慰我就好了。
”“不,即使这样,我还是非常……”李伟杰越来越激动,只想把心里的话告诉她,想告诉她即使这样自己还是喜欢她。
但董洁的小手又捂上了他的嘴,说道:“不要这样好吗?不要让我感到我有罪,这样我会很难过,我们……我们……还是保持现在的状况好吗?这样我不会觉得罪恶,不会觉得我玷污了心底的那份圣,这样我会好受些。
不要说,什么都不要说,你说了我会受不了,我会承受不了的,求你不要说,即使你想说,你也要埋在心底,以后再说,如果真的到那时候,我会愿意听上一千遍,一万遍,听到海枯石烂。
但现在,你什么都不要说……”怀里的董洁垂下了头,李伟杰的手抚摸上了她的脸,道道泪水止不住的流着,很潮湿。
李伟杰轻轻的抹了抹,试图擦干那些泪水,但怎么也擦不完,他的心又是一阵揪心的疼。
这董洁竟是这么个痴情的女子,痴情到无法接受一份新的爱。
第2599章逸欣日记李伟杰抬头仰望,满天的星斗寂寥无息的发着光,夜空变得很遥远。
他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只是静静的抱着董洁。
不知道过了多久,董洁的身子动了一下,她想站起来。
突然,一个粉红色的盒子从李伟杰怀里掉落了出来,卡在董洁裸露的胸脯上,那包装的盒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挤破了一个角,亮晶晶的水晶兔子半露在外面。
董洁拿起了那只盒子,看了看,但她什么都没问,帮李伟杰把那兔子重新包好,又轻轻的放回他的衣兜里,隔着衣服对着那衣兜按了按,让那盒子更贴近李伟杰的胸膛,说道:“礼物很漂亮,是女孩子都会喜欢的。
回去换个包装吧!”后来,李伟杰和董洁不再关心潘粤明的车子怎么样了。
晚上回去的时候是李伟杰开的车,董洁就在旁边,不时的转过头来看他,那目光似乎饱含深情,又似乎有些悲切,他们都没有再说话。
直到车子到了莲花小区楼下,李伟杰和董洁下了车,在身子错过的时候,她和他又抱在一起,久久不肯离开。
在不得不分别的时候,李伟杰和董洁深深的吻在一起,怀里的身子很软,软得有些不真实。
有人说,生命中有不能承受之轻,其实爱情也一样!也许董洁只是想找个地方把她的爱暂时寄存,但董洁并没有空出位置存放新的爱,而李伟杰就是她存放的那个人。
如果是这样,那么就让自己好好的帮她保存吧!李伟杰在第二天中午醒来,精有些恍惚。
昨天晚上,李伟杰很晚才睡,他的脑子现在有些混乱,也有些茫然,特别是董洁似是而非的一番话,让李伟杰有些无所适从。
进门后,李伟杰先是洗了个澡,然后抽烟,拿着一罐可乐喝着一边上网,开了几个qq胡乱的聊着,上了一会魔兽,自己的亡灵法师被个人类盗贼在纳格兰虐了几次。
郁闷的下了线,泡了两包快餐面,煎了两个鸡蛋,吃了个精光,然后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换了几十个台,发现没什么可看,无聊的关上了。
屋子里瞬间黑了下来,窗外透进来的光,很清冷,照在脸上显得很亮,四周寂静无声。
李伟杰突然感到了孤独,他不知道这孤独从何而来,明明几个小时前才和董洁一番的缠绵,自己也情意绵绵,为什么自己却感到孤独呢!而且自己现在不缺钱,也不缺女人,怎么会孤独呢!呆呆的望着窗外,风轻轻的吹进来,很冷。
李伟杰百思不得其解,一般情况下,他对思考不出的东西,喜欢看书,书中自有黄金屋,也许从书中能找到答案。
昨天晚上,李伟杰想查书,希望能找到答案,即使找不到答案,也希望通过看书催眠自己,在昏昏欲睡的副作用中很快睡去。
然而,在书柜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李伟杰找到一本很像书的笔记本,他以为是书,拿起来一看,才发觉是一本笔记本,确切的说是一本日记本,一本李伟杰早已遗忘却还一直存在的逸欣的日记本,日记是从李伟杰和逸欣认识开始记录的。
李伟杰觉得自己心平气和,心若止水,于是他便翻开日记本,像看小说一样阅读了起来。
“3月28日,星期天,晴。
连绵一个月的阴雨天,今天终于放晴了。
晚上,我去看了我们学校截拳道的专场演出。
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叫李伟杰的首席。
当我和台下无数观众被他才华横溢的拳术表演惊呆的时候,不禁无限感叹:如此潇洒飘逸的人,如此强劲的力量,怎么就让我在今晚遇上了呢?”“4月1日,星期四,晴。
愚人节。
宿舍的姐妹们都出去作弄男生了,只留我一个人。
月光轻巧的投射进来,我对着手机的待机屏幕,一张因偷拍而模糊的脸,一遍遍的看着。
我肯定有恋内衣癖,或者自恋癖之类的毛病,喜欢在黑暗里穿着薄薄的丝袜,蕾丝小内裤,丝质胸罩静静的躺着,细细的感受着丝袜那微微的紧绷感,还有小内裤服贴依顺,胸罩圈握包围的感觉。
我躺在床上,肉色的丝袜小脚轻轻的相互揉搓着,一阵阵热流飞速向上传来,掠过整条大腿,汇集在根部,下体因热而膨胀,纤瘦的手指隔着少之又少的布料摩擦着,突如其来的一股高潮击穿了下体,一阵痉挛的收缩,涓涓热流从小腹开始波及全身,我轻喘了起来,深陷高潮的泥淖里,五光十色的世界中央是一张英俊动人的脸。
”“4月5日,星期一,晴。
煎熬,煎熬。
他已经错过了太多机会,我决定不再等待那个傻瓜主动关注我,我需要一个和他认识的机会。
他的教室就在我教室的楼下,放学后,我捧着一本英语书站在走廊上,一本厚厚的的《简爱》放在栏杆上,我的眼睛一直盯着下面,我看到了他,正慢悠悠的走出楼洞,我看准时机,推下了那本栏杆上的书,书犹如一捆丘比特之箭狠狠的砸到了那傻瓜的头上,他捂着头向上看,看到了装作惊呼状的我,惊艳的情一圈圈的漾起在他因疼痛而有些痛苦的脸上。
他拾起了书,走上楼来,递给我,说道:这书能借给我看吗?他的话让我觉得他没有想象的那么笨,还有自己小小伎俩得逞的一丝骄傲。
“4月16日,星期五,晴。
最近,我买了很多书,他没看过什么我就买什么。
几乎不超过两天他就会来找我还书,然后再借上一本。
他还回来的书像是没有翻过,一点折痕都没有,不知道他是根本没看,还是太过爱护那些书,每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