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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天子-加色版】(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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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玄成微微抬起双眼,冷冷地盯向徐伯夷:「你好好想一个计策,务必一击中的。」

徐伯夷擦着额头冷汗,陪笑道:「是是是,狗婢想想,好好想想……。」

徐伯夷垂首想了许久,慢慢抬起头来,脸上露出一副诡谲的笑容:「国舅,我有一计,不只可令叶小天死 ,而且可以让他满门抄斩 、鸡犬不留!。」……。

叶小天一大早便送哚妮去陪老娘,日上三竿时分才去了礼部。

礼部清吏司主事陶希熙一见叶小天便满面春风地迎了上来,他昨天被李国舅深夜召见,面授机宜,此时的任务就是跟叶小天拉近关系,方便之后依计行事。

叶小天没想到这位陶主事竟如此客气,弯腰刚要行礼,就被陶主事搀起来了。

寒暄过后,叶小天随口提起林侍郎,陶主事便领他去了侍郎的签押房。

叶小天见林侍郎,是有意重续旧谊。

常言道,朝中有人好做官,贵州但凡数得上字号的大土司,在朝里其实都有关系。

不要小瞧这份关系,关键时刻就能起大作用。

叶小天现在也有心培养自己在朝中的关系,要说是利益代言人现在还言之过早,不过只要对他有些好感,适当的时候肯为他说句好话,就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林侍郎正站在案后挥毫泼墨,叶小天向前三步,就欲拜倒,双臂正好被从案后绕过来的林侍郎架住:「免礼,哈哈,叶推官,你我葫县一别,好像也没多长时间呀。想不到你步步高升,顺达如此,我看用不了几年,本官要向你参拜啦!。」

陶主事在门外无所事事,便倚着红漆廊柱想起了心事。

李国舅交待给他的任务,说起来确实并不难办,而得到的回报却是成为主客司郎中 ……。

这个险,值得冒啊!。

签押房内 ,宾主尽欢。

想跟人家攀交情 ,有些话有些事也得点到为止。

若是赖着不走,没完没了的,惹人心生憎恶,那就起反效果了。

叶小天起身告辞,只走出两步,彷佛想起了什么,轻轻一拍额头,回身道:「大人虽然正当壮年,还是应该多多保重身体呀。下官这儿有对玩物,送与大人,闲暇盘玩,有益身体。」

叶小天说着从袖中摸出一对核桃,林侍郎一瞧这对核桃呈朱红色 ,晶莹剔透,是个稀罕物件儿,便笑吟吟地接过来。

那对核桃入手颇沉,清凉沁骨,触之光润如玉,果然是盘玩出来的上等文玩。

叶小天又向林侍郎拱一拱手,这才告退。

林侍郎揉着核桃回到案后坐下,目光一垂,忽然觉得有些不对,急忙把那对核桃凑近了看,登时大吃一惊:这哪里是盘玩出来的核桃,分明是真正的红玉凋刻而成啊!。

常言道:「玉石挂红,价值连城!。」

这对红玉核桃何止是挂红,根本就是艳若鸡冠,油脂光泽 ,细腻温润之极。

自古玉石分五色 ,以红为最上等,盖因品相最好的红玉世间难觅。

这一对玉核桃……。

林侍郎掂了掂那对核桃,迅速估出了它的价值:在达官贵人云集、寸土寸金的西城,可购五进院落的豪宅一幢,同时买美婢俏童百人,另还可在京郊购良田千亩。

林侍郎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位未来的土司老爷,出手忒也豪绰了!。

林侍郎赶紧回身从书架上翻出一只盒子,把里边的名贵砚台往桌上一倒,管它是否碰坏,马上扯过那张宣纸,把一对核桃裹得严严实实,塞进匣子,这才如释重负地坐下来。

「这个叶小天,真是有心了……。」

林侍郎抚着匣盖,微微笑了起来。

叶小天在礼部三天,认真学习觐见天子时的礼仪和应用敬语,举凡接受敕封、参加国宴、见到其他朝廷重臣,应该是什么礼节、如何称呼交谈,陶主事都事无巨细,悉心教导。

亏得叶小天脑瓜灵活,领会极快。

三天下来,叶小天和陶主事也成了关系极密切的朋友。

叶小天自幼在京城长大,但皇宫什么样儿,他还是头一回见到。

叶小天被一个太监引着,经过重重宫阙、道道门户,最后来到了御书房。

万历有些好奇地看着走进来的这个年轻人,这个人的岁数与他相当,眉眼很是周正。  那年青推官撩袍跪倒,重重一顿首,噘着屁股伏在那儿不动了。

万历扭头看看自己的伴当太监,一脸诧异,伴当太监也是一脸的莫名其妙。

引着叶小天进来的那个小太监紧张地往叶小天身边凑了凑,低声道:「说话啊!。叩头啊!。你别不动啊!。」

「啊?。」

叶小天恍然大悟,急忙拜了三拜,挺起身子,用铿锵有力的声音道:「臣,铜仁府推官叶小天见驾!。」

「不,不对!。你先唱名,再行礼!。」

旁边那小太监已经急得满头大汗。

伴当太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万历皇帝也有些忍俊不禁,嘴角抽了抽,忍笑道:「免了,平身吧!。」

「是!。谢皇上!。」

叶小天如释重负地从地上爬起来,臊眉耷眼地冲皇上解释:「臣其实是记熟了礼节的,只是臣第一次拜见天子,呃……。皇上龙威莫测,小臣战战兢兢……。」

叶小天失仪,万历皇帝也看出他是头一回见皇帝,吓的,所以心中也不免有些小小虚荣,并未生气。

待见叶小天起身,居然像唠家常似的跟他解释,万历皇帝就觉得有些好笑了。宫里生活枯燥,正当青壮年的他,爱情本是枯燥生活中极好的调味品,但宫廷里的女人又大多不合乎他的心意。宫女和后妃的选择,美丽与否并不是最重要的标准,她们普遍来自北京和周边省份,首要的是出身平民,家世清白,有教养,相貌端正,牙齿整齐、身无疤痕……。

过于苛刻且统一的标准,使得皇宫大内所充斥的女人,大多彷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个个说美也不美说丑也不丑、规规矩矩形同木偶且容貌相彷的女人,把万历皇帝的激情也消磨殆尽了。

在他年青的生命中 ,有趣的事儿实在不多,除了看戏时能找到一些快乐。

此时见到这个明明有点笨拙,偏还卖弄小聪明的叶小天,也算是给他枯燥的生活提供了一点乐趣。

万历皇帝龙颜大悦,笑吟吟地吩咐道:「来啊,赐座!。」

叶小天暗暗松了口气,知道这至关重要的第一关在自己的装憨卖傻中已经算是通过了。

万历道:「你本流官,缘何会得到山中野民推崇呢?。朕甚是好奇啊!。」

叶小天便捡那迎合圣意地话,添油加醋地编排了一番。

万历皇帝饶有兴致地听了半晌,说道:「贵州地方,由土司们分别据地守土,为国治民。山中百姓出山,势必需要从他们掌握的领地中分割,贵州地方的土司们愿意么?。」

叶小天有些不服气地道:「臣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王,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区区夜郎之地,何能例外?。只是黔地山高路险,管治不便,所以天子委之于地方,可这并不代表黔地便可独断专行,不受天子管辖啊!。」

年轻的万历天子听了这话圣心大悦,这叶小天不愧是从京城走出去的人呐,看看这觉悟,就是比地方上那些传承了千百年的土司们高啊!。

把他封为土司,那就是给那些听调不听宣的土司群里扔进一根搅屎棍 ,好事!。

叶小天先展露了自己粗鄙的一面,又稍露了狡黠的一面。

毕竟他也清楚,皇帝不希望他野心勃勃 ,可也不希望他愚蠢无能。

万历沉吟良久,这才向叶小天微微一笑:「过了大年,朕才会升殿上朝呢。你的家就在京里吧?。那你就留在京城过大年吧。初二晚上,到宫里来,陪朕看戏!。」

皇帝家过年,最大的娱乐活动就是看戏,而有幸被邀请入宫看戏的臣子,那就是莫大的荣耀。

参加皇室「春晚」呐!。

这等一票难求的情况下,叶小天居然顺利拿到了一张!。

大年初二晚,叶小天赶到宫门外,发现竟然有许多大臣已经先于他赶到了。

叶小天一身推官袍服,站在尽着朱紫的大员堆里显得特别扎眼,谁也不知道这么小的一个官怎么也来了。

林侍郎其实已经看到他了,不过并没有招手把他唤进自己的阵营,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还是隐秘一些好,没必要宣扬得天下尽知。

到了皇家戏园子,叶小天没有认识的人,独自干坐了小半个时辰,御驾才真正赶来。

叶小天翘首瞧了瞧,见主看台上只有皇帝却没有皇后,心中便想:「帝后之间恐怕不甚和谐啊!。」

这种场合,其实皇帝应该把皇后带来,与众皇亲国戚、勋卿大臣们观戏共乐。

当今皇后王喜姐,长相一般,也没给明神宗诞下皇子,给万历皇帝生下庶长子的是恭妃王淑蓉。

王淑蓉原本是万历皇帝的母亲李彩凤宫中的一个宫娥。

万历皇帝十八岁那年,一时动了性 ,把她给临幸了,那年她十六岁。

万历皇帝只是临时起性拿她舒解一下欲望,对她并无情意。

谁料王宫娥争气得很,就这么金风玉露一相逢,她便珠胎暗结了。

过了几个月渐渐显怀,被李太后问出了缘由。

李太后也是宫娥出身,对王淑蓉自然心生同情 ,而且她正想抱孙子呢,所以马上把儿子找了来。

万历一开始还不肯认帐,可李太后把《内起居注》调来一查,上边清清楚楚地记载着他临幸王宫娥的时间和地点。

万历实在无法否认了,这才捏着鼻子认下了王淑蓉,封她为恭妃。

万历十年八月,很争气的王恭妃生下了一个大胖儿子,就是后来的明朝第十四位皇帝,明光宗朱常洛。

朱翊钧对正宫皇后王喜姐的感情实在一般,对诞下长子的王恭妃更是心生厌恶,外臣们对此也有所耳闻,因此见只有皇帝出现也不惊讶。

皇帝一到,便开锣唱戏了。

叶小天坐在人堆里发现皇帝兴致勃勃地看着戏,根本就没有理会他的意思,这才发现自己之前的自我感觉实在是太过于良好了。

戏台上咿咿呀呀一番唱,万历皇帝听得很高兴,待一段戏唱完,便朗声道:「今日朕与众卿同乐,不知哪位爱卿擅于歌舞的,当众展示一番如何?。」

万历见自己一句话落了地,竟然没有人接,面子有些挂不住了。

叶小天一瞧大喜,机会终于来了啊!。

他此番回京,是为了争取合法的土司职位。

一旦土司之位到手,他回去就可大展身手了!。

到时候很难说一点风声都不会传到皇帝耳中 ,这时候皇帝对他的观感好坏,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皇帝未来将对他采取的态度。

讨好皇帝的机会,可遇而不可求,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呀!。

叶小天马上离席而起,向前迅速地冲出两步,高声叫道:「臣平日里好唱唱曲儿,今日陛下与众大臣共庆新岁,臣愿唱上一段,博陛下与诸位大人一个乐呵!。」

有人解围,万历皇帝自然高兴,见是叶小天,欣然道:「不错!。叶推官,你既会唱曲儿,那就上台去,唱一段儿给大家听听。」

叶小天领旨去后台化妆,万历便也沉下了心思,耐心地等着。

又过片刻,台角有人打了个手势,万历知道叶小天就要出场,他不知叶小天要扮什么,心中好奇,不禁微微地倾了倾身子。台侧一阵梆子响,一个丽人姗姗上场。

叶小天一开口,全场官员、国戚、太监集体恶寒,冷飕飕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明知他是一个男人,偏偏眉眼风情这般妖娆,声音更是娇声沥沥,实在是要人命啊!。

叶小天扮的人物叫陈子高 ,这出戏叫《男王后》,是依据部分史实加工后虚构的故事。

讲的是一个叫陈子高的男人,容貌艳丽如美妇人,被陈文帝深深爱慕,最后居然以男儿身,成为王后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十几年前一个叫王骥德的文人所写,名气虽不及据说是当代名士王世贞披了马甲所写的《金瓶梅》,却也是轰动一时。

在场的许多官员,包括其中一些道貌岸然、言必称礼的君子,私底下都把这本书翻烂了,可现在有人当着皇帝的面唱出来,还是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

翰林院一位老御史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大声道:「这个人竟敢对天子大不敬,唱出此等淫秽下流的曲儿来,臣请陛下严惩,以儆效尤!。」

有人牵头,登时站起一批人,众大臣你一言我一语,把叶小天喷了个狗血淋头。

李玄成见此情景,不由有些愕然:「什么情况?。叶小天这是要作死 ?。是不是不用我施展手段,他就要完蛋了?。」

叶小天此时已经唱完了,他站在台上,笑眯眯看着众文官气急败坏的模样,心中很高兴。

演戏的变成了看戏的,叶小天扮着戏装,站在台上看得津津有味儿。

最早跳出来的那位老翰林眼见皇帝微微冷笑,就是不接话碴儿,便转身把炮火对准了叶小天。

老翰林戟指一点,大喝道:「奸佞!。媚君谄上,祸乱朝纲,把你千刀万剐也难赎罪过!。」

叶小天眨眨眼,忽然一提丹田气,漫声吟道:「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众女嫉余之娥眉兮,谣诼谓余以善淫 ……。」

喧嚣的现场顿时变得一片寂静。

叶小天吟的这段是《离骚 》,屈原先生的大作,雅不雅?。

登不登得大雅之堂?。

只是众人都不明白他何以突然吟咏楚辞,因此都有些愕然。

叶小天吟完了这段辞,向台下一揖,肃然道:「请教老大人,这段辞中 ,娥眉指何人?。」

老翰林怔了怔,道:「自然是指屈原自己!。」

叶小天讶然道:「这首辞不是说一位深闺女子遭群美所嫉,失去丈夫宠爱么?。怎么会指他自己,难道……。啊!。」

那老翰林没明白他是在下套,大声呵斥道:「混账东西,你以为屈原和楚王有什么不明不白的关系吗?。古人常以男女之情比喻君臣之义 ,用夫妻关系比喻君臣关系,懂吗?。如曹植的《闺情 》:『忧戚与君并,佳人在远道。』白居易的『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都是以女子自比,冀得明君相知,得君行道……。

「「啪啪啪!。」

叶小天不紧不慢地鼓起掌来,慢条斯理地反问道:「屈原、曹植、白居易,他们都可以用女子自喻,表达对君主的忠诚,下官就不可以了?。」

(第七十六章完,请期待第七十七章《遭人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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