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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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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动物园男孩2023年1月11日字数:11594字【第一章】我盘腿坐在脏兮兮、充满汗渍和精斑的木板床上,用打火机烫着生锈的铁勺上的棕色粉末,眼看它一点一点变成冒泡泡的液体,发出迷人的酸味,我的胸中就会有一股热血往脑门上涌,慢慢地我拿针头的手也开始发抖了,我小心翼翼地把棕色液体一点一点抽到针筒里,妓女阿谭就像哈巴狗一样爬过来使劲用她丰满的奶子往我的胳膊上蹭,她的乳头已经变得硬硬的,蹭着我的汗毛痒的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地址发布邮箱 ltxsba@gmail.com』【收藏不迷路!: 以备不时之需】

我猜测,她的乳头之所以会变硬,应该要么是天冷,要么是看到我手里蓄势待发的针筒太兴奋导致的,反正不会是情欲所致吧,我总是这样想,因为像我们这种人,性高潮似乎没那么重要了吧。

但其实我一直在心底里把性欲作为展示我还没有陷的那么深的标志,我把性当成我男子气概的一部分,因为我怕失去它。

想到这里,我拍了拍正在我面前吐着舌头搔首弄姿的阿谭的圆滚滚的屁股:「想要吗?」「想要,想要,好哥哥,你分我一点吧……」我对她笑了笑:「把我弄射出来,我就给你分一点」我把阿谭脱在一旁的黑色丝袜用力系在小腿肚子上,整个右脚觉得凉凉的,脚踝上的青筋慢慢鼓了起来,可惜右脚踝能打的地方已经很少了,看来明天要在大腿根部想想办法了,我还不想「开天窗」,那是穷途末路的瘾君子最后的去处。

我终于像找到救命稻草一般找到了一块地方,使劲把有点钝的针头几乎是用力捅了进去。

阿谭在这时候已经含住了我的鸡巴,美妙的棕色酸味液体也在我的血管里奔流起来。

我感觉我的鸡巴在她嘴里越变越硬了,心里终于长舒了一口气,手上打针的速度也放慢了一点。

阿谭一直盯着我手里的针头看,我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她想把我的鸡巴吐掉张嘴说话,可我故意使劲地按着她的头,把暴涨的肉棒往她嗓子眼里捅,她只能发出「嗬……呃呃」的声音。

「给你留了一点,放心吧,赶快把我伺候舒服了」海洛因已经顺着我的血管蔓延到了我身体里的各个角落,甚至是我的每一根头发丝,爽得我头皮发麻。

我突然觉得我的身体就像一个几百吨重的大水库,待会一定能射出洪水般的精液,说不定能瞬间把阿谭和这个房间都爆成无数个碎片。

我拍了拍阿谭的肩膀,她立刻心领会地站起来搂住我的腰,我腾出一只手往她嫩嫩的肉逼上摸去,那里已经滑熘熘的,发出咕叽咕叽的响声,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噗地一声就坐到了底,在这个没有暖气的房间,我滚烫的鸡巴瞬间被她湿漉漉的温暖肉壁紧紧地吸住了,我们俩同时舒服地哼哼了起来。

那四分之一克的海洛因也变成了亿万个小蝌蚪在我身体里游来游去,尤其是在我的大脑里,我感觉我的整个身体都在嗡嗡作响,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恨不得狠狠地咬阿谭一口,把她的肉都咬下来吃掉。

我还真这么做了,不过没有真的把她的肉咬下来,她疼得大叫,震得我头疼,我就松开嘴把舌头蠕动进了她软嫩的小嘴里,她果真安静了,我俩的舌头不停地搅拌在一起,似乎永远停不下来了,甚至一直到我把浓厚的精液一股一股地射出来,我俩的舌头都还没有分开。

我恋恋不舍地从她的嘴唇上离开,我们的唾沫在空中拉出一条长长的银丝,她的嘴巴一周都被我给吸红了,像长了一圈红色的胡子。

她顾不上起身,依然坐在我逐渐软缩的鸡巴上,就伸手要抢我手里的针筒,我把针筒给她了,两只手捏住她纤细的胳膊帮她找血管。

「明天要和我一起走吗?」她一边把沾着我的血的针头往自己胳膊上扎,一边嘲讽地回答我:「去你那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里?」换做以前,我直接一个大嘴巴子就呼她脸上了,但现在我没有这么做,有一部分原因是我身上海洛因的劲还没过,我懒得理她,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有点忘记我到底是谁了。

唉,一切的记忆和乡愁都变成了飘扬的尘埃,在我骨子里渐渐模煳着。

我来成都已经一年多了。

这一年多来一切都走马灯般地变化着,我指的不是这个世道,我指的是我悲哀的人生,这个世道倒是一直都没有变,反正变不变的也不是我这种人能说了算的。

阿谭躺在我怀里,我们俩唯一的宝贝针头还留在她的手臂上,她微闭着眼睛,整个房间只剩下我砰砰的心跳声。

我俩享受着这难得的安宁,我开始慢慢回忆起这两年发生的一切。

我来成都,本来是要来这里找我哥哥的。

但在我来成都的路上就改变主意了,或者说其实我本来也没打算真的找他,现在我就是想找也找不到他了。

阿谭说的对,我是从我那个鸟不拉屎的穷山沟里来到成都的,那是我的故乡,昭觉县的利姆乡。

其实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也不算多,即使是在胡汉杂居的四川省,照样有很多汉人不知道这是哪,所以我总是要给他们解释一遍:我是诺苏人,就是你们汉人说的凉山彝族,到了这个时候他们就会发出「哦——」的声音,后来我懒得解释了,就干脆给自己起了个汉族的名字。

我来成都找我哥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他跟着朋友来成都闯荡,结果家里人找不到他,我就跟家里人编了个借口说我要来成都上学,就稀里煳涂地跑出来了。

那为什么我又不想找他了,也很简单,不过要从2001年说起。

就是两年前,那时候我刚满十五,我哥比我大三岁,他娶了个长得挺好看的老婆,是隔壁村的,微微有点胖,奶子特别大,平时特别害羞。

有一次他在我哥房里换衣服,但是门锁坏了,她以为家里没人也没太在意,把身上的衣服都脱了个精光,根本不知道其实我在门缝后边偷偷地看着,那时候我还很懵懂,还是个处男,看到她胸前两个肉乎乎的大奶子,还有那对粉红色的小小乳头,我就硬得压不住枪了,她弯腰穿裤子的时候两个白嫩的巨乳还在那里一颤一颤地晃,我真想冲上去把她狠狠地给操了,但我有贼心没贼胆,我怕我哥打我,我哥还是很护着她的。

其实在我们这儿,几个兄弟共用一个老婆也不是什么稀的事,说白了就是「伙婚」,但是我哥特别小气,他不同意,天天像个宝贝一样宠着她,导致我一直占不到这个女人的便宜,从那时候我就开始恶毒地想我哥什么时候能死掉,这样这个丧偶的女人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转移给他的兄弟,到时候我肯定要把这女人搂到被窝里昏天暗地地插,那时候她不想从我都不行。

你看到这里可能会想,我怎么这么狠心?为了一个娘们至于吗?你还不了解我,但我也无所谓别人怎样看待我,我会慢慢讲给你听的。

有一回嫂子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手里的东西掉了,她赶忙弯腰去捡,当时我正坐在凳子上,她站着一弯腰,浑圆的大屁股正好摆在离我很近的位置,我也不知道我当时缺了哪根筋,想都没想直接把手伸到她的大肉臀上狠狠摸了一把,摸的时候我还特意用手指使劲往她屁股缝里抠,真过瘾啊,我的裤裆当时就支起帐篷了。

她当时被吓了一跳,扭过来红着脸气鼓鼓地瞪着我,我则是嬉皮笑脸地望着她。

那天晚上她做完饭也没叫我去吃,但好在她没有告诉我哥,估计是不好意思跟我哥说吧。

于是第二天我就更加变本加厉了,我偷偷站到她背后直接用手指隔着她裤子往她热烘烘的阴部摸,结果这次她勃然大怒了,当场就去找我哥告状。

我哥气地冲过来拿着扫把对我拳打脚踢,告诉我要是活腻了就赶紧滚蛋。

我被打得蜷缩在墙角疼的嗷嗷直叫。

他这一打确实把我打清醒了,我确实有点过分了。

从此之后我嫂子就再也没跟我说过话,我哥则也是能不理我就不理我,我倒是觉得无所谓,可能我天生脸皮就厚,但我也确实不敢招惹我哥和嫂子了。

我对我哥怀恨在心,有一部分就是这个原因。

所以他丢在成都了,丢了就丢了吧,我大约知道他在哪,出来闯世界的彝族流动青年们其实大多就是这几种归宿:吸毒了、贩毒了、抢劫了、偷东西了……反正最后不是进了勒戒所就是被关到大牢里去,哦,也可能得了艾滋病死掉了。

也有老老实实走上了正道,混得好的,但我保证我哥绝对没那个本事。

最开始闲着没事的时候,我也会假模假样地打听一下他,弟弟我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吧。

像我哥这种流动青年,凉山到处都是,在我们这里是一种时尚,年轻男人往外窜的越多,说明这个地方就越发达,所以我们昭觉县的利姆乡就是全凉山最「发达」的,别的地方在我们眼里都是土包子,不过再时尚的利姆人,到了汉人的地盘也会变成落后的野蛮人。

一般从大城市回来的利姆人都会给家里人带一些汉族的「特产」回来,反正都是一些新鲜玩意,带的最多的就是手机和汉人的「装异服」,年轻人从外地回来,也渐渐地不屑于穿擦尔瓦和彼毡,摘掉了耳环,他们都穿着夹克、polo衫、风衣、牛仔裤……之前我哥还在利姆的时候,我表哥从乌鲁木齐蹲大牢回来,还带回来一个长得像大号梨形月琴的乐器,他说这叫吉他,那天我们「干迷信」

最^^新^^地^^址;结束后,他还坐在篝火旁弹唱汉人的情歌给我们听,他说这是他在监狱里练的。

那天晚上我记得特别清楚,表哥秘秘地拿了一样「特产」给我哥看,我哥瞬间就脸红了——是一套女人穿的情趣内衣,我也是第一次见这玩意,红色的,带着蕾丝边和豹子纹,就是薄薄的几条布,还特别透,连最隐私的部位都遮不住,再纯洁的女人穿上这套衣服也会看起来像个淫荡的骚婊子。

我隔着房门偷看,我哥拿着这套衣服又吸又闻,死缠烂打非要我嫂子穿上给他看看,但我嫂子头摇得像拨浪鼓,死活不穿。

再后来,我哥跟着他的兄弟去

了成都闯天地去了,至今没有他的消息。

至于我嫂子么,我迟早得回去收拾她。

但我不急,我现在身边并不缺漂亮女人。

还是说说我自己吧,刚到成都时,我的汉语说的还不好,我只会说那种掺合着四川口音和诺苏语法的「团结话」,不过这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在凉山,这就算很有文化的了。

到成都的第一件事,其实就是赶快融入成都的彝族人圈子,你只能这么做,但是要是真的想融入汉人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需要费点事情,最好别让其他彝族人发现,我本人后来就这么做了。

我是坐着火车来成都的,这也是我第一次出远门,先是从利姆走了一整天的山路到了普雄火车站,在那边我遇见了一个二十来岁的诺苏男人,他主动和我攀谈,问我去哪里,我说我去成都,他说他也是,我可以和他一起,我学着他的样子买了车票,从攀枝花开过来的大火车嗡嗡的鸣着汽笛缓缓停在我们面前,车上全都是和我们一样的年轻诺苏人,几乎都是男的。

我们是在峨眉山下的车,到的时候都晚上十一点多了,一下车到处黑咕隆咚的,和我同行的那个男人告诉我今晚先在火车站睡一夜,明天一早去九株客运站坐三个小时大巴车就到成都了,他还把他随身带的酸菜和洋芋给我吃,吃完之后,我们把身上披的擦尔瓦当被褥,躺在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地板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我跟着同乡们挤上了通往成都的小小大巴车,灰头土脸的大巴车渐渐驶入了漂亮的大城市里,这里有许多高楼大厦,有许多穿着时尚的漂亮年轻人,我又激动,又有点紧张地喘不过气来。

按照计划好的,到了成都新南门客运站后要打车去祥和招待所找拉龙,他是我在利姆乡的朋友,上个月刚从汉人的少管所里放出来,因为打架斗殴。

汉人一般会把拉龙这种人叫「小混混」,把彝族人叫「??」,但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小混混」这个概念,主要是我认识的凡是离开凉山去闯荡的彝族年轻人几乎都蹲过大牢,这对我们来说是很常见的事,但我目前是还没有「前科」的,从这方面说我还是个异类。

到了祥和招待所我如愿找到了拉龙,他和另外三个凉山兄弟(一个西昌人,两个美姑人)住在一间小小的房间里,屋子里边一开门就烟雾缭绕,跟仙境一样,衣服、袜子、内裤、还有各种垃圾到处乱扔,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看到我来了,一个兄弟把床上的脏衣服都搓到一边,腾出一块地方招呼我坐下休息。

跟拉龙寒暄了几句后,我困得哈欠连天,倒头躺在了床上。

我在想,至于我接下来要干什么,我还真没有确切的打算,不过看着另外几个兄弟吊儿郎当的样子,估计都是跟我一样能混一天则混一天,并没有明确的生活目标,按照拉龙的话说就是「都是随便出来耍的,有钱花就耍的好,没钱就出去干活弄钱」,拉龙说的「干活」,并不是汉人理解的劳动、上班,其实就是小偷小摸的意思。

我们彝族有句话叫「石头不能当枕头,汉族不能当朋友」,不过这话不能拿到明面上说,都是我们私底下说的,不然影响民族团结,会被人进行思想教育。

在成都这种汉人聚居的地方,再厉害的诺苏扒手,回了凉山也是良民一个,所以我们那边的人都说「偷汉人的东西不算偷,回凉山别偷就是了」。

想着想着,我困得眼皮都打架了,先不说了,一路上舟车劳顿,我要睡觉了。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是拉龙把我叫醒的,他喊我出去吃饭。

我跟着拉龙到了附近的一家川菜馆,一楼大厅里坐的都是汉人,老板娘和拉龙认识,直接把我们都领到了二楼去,二楼坐的则都是彝族人,说的都是自己的家乡话,我突然觉得成都对我来说没那么陌生了,这里充满末知的冒险,却又有这么多同乡陪着,怪不得大家都成群结队地往大城市跑。

拉龙拿出一包烟给大家发,给我也发了一支,我抽过烟,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过肺,别的兄弟们都熟练地吞云吐雾的,有的还会「回龙」,但我只会像吸吸管一样把烟吸在嘴里,再全都吐出来,我尝试着吸到嘴里之后把那团烟雾咽下去,同时鼻子努力吸气,这样可以过肺吗?结果我被呛得头晕,直咳嗽。

都有个过程,其他人也没嘲笑我。

吃着饭的时候,拉龙说一会带我出去耍耍,还一脸淫笑着说趁着我今年十五,要在成都给我办个特别的「成人礼」。

其实本来诺苏男人是没有特定的成人礼的,彝族人以单数为吉,男孩在十三岁或者十五岁的时候通过参与家支会议,协助丧礼,在这个过程中模彷一个成熟男人的行为和规矩,就算是成人了。

从十五岁到三十岁是一个诺苏男人黄金般宝贵的青春时代,过了三十岁,就是老年了。

但是诺苏女娃却有一个明确的「转大人」仪式,就是举行一个假婚礼,通常是「嫁」给儿时联亲的表哥,或是象征性的嫁给一颗桃子树或者火塘。

从此之后,成人的女儿就变成了娘家的「外人」,即使仍末过户夫家,也再也不能参与原生家庭的传统宗教仪式了。

看着拉龙一脸坏笑的样子,我

隐约觉得这个在成都的成人礼估计要和女人有关。

酒足饭饱后我们几个就打车去了一家叫「天地星辰」的歌舞厅,里边人还蛮多的,都是十几、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一开门进去是一个挺大的大厅,有好多男男女女在那听着音乐乱扭,屋里音乐放得震耳欲聋,你想说话必须凑到对方耳边大喊才行。

烟味、酒味、汗味、还有路过的女人身上的香水味混杂在一起,让我的大脑一阵一阵地眩晕起来,一切都有点不那么真实了,我就好像是在一个巨大的泡泡里,和周围的人都格格不入,刚才在川菜馆里那种安逸的归属感居然在这个灯红酒绿的巨大容器里化为乌有了,我心里慢慢挫败起来,只是晕头转向地跟着拉龙他们往前走。

拉龙招呼那个西昌兄弟去买酒,我们其他人走到大厅边缘的角落坐下了,那是一排皮质的长沙发,沙发的缝隙里到处都是别人吃剩的瓜子壳和烟头。

我感觉浑身不自在,所以我现在应该干嘛?我不知道,我就只能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假装出一副熟门熟路、心不在焉的样子。

过了一会,西昌兄弟笑嘻嘻地回来了,但他不只带回来了酒,还有一排黄色的药片片。

拉龙二话不说开了一片放嘴里了,然后打开一瓶啤酒把药顺下去了,其他兄弟也跟着照做了,现在轮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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