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创世的老牌作者,专注于仙侠这一版块,也算是仙侠频道的小一枚吧。
虽然没拿到大约,但是人气一直还算可以,有过2本均订过5ooo的书。
但是现在手头这本书,扑了,扑得很惨。
数据让他不敢看。
所以琢磨着要再开新书了。
初期成绩惨淡、慢慢起死回生的话,流传着不少,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那机会多么渺茫。
编辑钟意的回复非常简洁:“去扫榜。”
奔放的榴莲不满地说:“我不是新人了,大姐。”
钟意:“老作者也要不断地充电啊,去扫榜就是最好的充电方式。”
奔放的榴莲若有所思:“好吧,我去试试。最近仙侠最火的是《诛仙》吧,我去看看。”
“哦,那本书看看可以,不要模仿。模仿不来的。”
钟意大大的话听起来气死人。
什么叫模仿不来的?
奔放的榴莲偏不信这个邪,搜索《诛仙》,加入书架,开始阅读。
然后他就坐在电脑前没动了。
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他本只打算看完公众章节。
扫榜的话,通常只看前十几万字,看看对方的创意,看看对方的开头,看看对方的节奏,只对少数精品才全本阅读。
但奔放的榴莲根本停不下来。
他不是带着学习的目光去看,而是沉浸在了读者的视角里,无法自拔。
看完公众章节,毫不犹豫地全订了后面的vp章节。
一口气全部读完之后,奔放的榴莲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果然模仿不来。”
“这文笔……这意境……是老天爷直接把饭喂到他嘴里了。”
“我靠,这么晚了,今天只能断更了。”
他打开自己的作家专区,管理自己的小说,表了一章新的作者感言:“今天没更新了,看‘海明威’大大的《诛仙》看得太入迷了忘了时间。”
“墙裂推荐这本书,写得好看,更新也快,每天更新2万字,比本咸鱼的度快多了。”
……
第二天上午,杜采歌又看了看书评区,作品数据。
《诛仙》的收藏和均订一直在稳步上涨,刚上架时,是22万收藏,24小时高订7万1,均订6万多点。
上架后一直有最好的推荐位,66续续也有白银盟打赏,现在收藏达到了33万,高订破了14万,均订来到了9万2。
可以说是非常不错的水准了。
《诛仙》算得上是有点虐了,如果放在地球上2o12年之后,估计很难有好成绩。
但是在当前这个年代,网文读者的阅读习惯还没那么浮躁,还是能接受一些美而虐的东西。
杜采歌之前在搬运《诛仙》时,就考虑过要不要改变碧瑶的死。
但是一来担心自己的笔力,怕做出了这么大的改变自己会兜不住。
另一方面,诛仙毕竟是要改编成电视剧和电影的,对于影视作品来说,有点虐、有点催泪那是刚刚好。
所以就维持原著了。
更新完碧瑶之死的时候,他提心吊胆,然而追订并没有显著降低。
虽然书评区一片哀鸿遍野。
还有读者跑到他的微博下,表示准备给他寄刀片。
现在看来,蔚蓝星的读者对这种虐心程度还是比较能接受的。
差不多3:1的收订比,9万2的均订,说明了这本书受欢迎的程度。
杜采歌更有信心了。
死男主、死女主算什么,都坐下,基操勿6。
哪天等我把《杀与草之歌》搬运来。
那就不是死男主、死女主的问题了,动不动就死一户口本!
许多读者,最开始以为狼家是主角家族吧。
结果看到奈德死,狼家被屠戮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接下来好不容易看到萝卜像天命之子一样崛起,“北境之王!”的怒吼让多少人心荡驰!
纵马南下,东征西讨,未尝一败!
越来越有天命之子的气势了!
然后就是染血的婚礼。
天命之子萝卜打出了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