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他吃不起,两场主动又他挑起的交锋,也一场接一场的全部宣告失败。
等到侍应生把两桌的主食牛排全都上好,他只能拿起刀叉,闷闷不乐的切起牛排。
“死鬼佬,真以为自己天龙人?丢,你好像真是天龙人!不过天龙人也不能惹老子,不然老子直接一枪打爆你狗头。”
庄探长就是这么豪横,用餐刀切出一小块牛排,送到阿美的嘴边:“吃饭吃饭,来,啊……”
阿美有些羞红的微微张嘴,把头凑近一点,乖巧将牛排吞下。
这伸头的动作,这吞咽的表情……
短短几天就这么熟练了?
庄世楷早已现阿美外表清纯,内里还藏着一种媚骨。
只是没想到媚骨这么媚。
将来值得大力培养!
其实这场狗血的矛盾,要是再继续激话下去,或许真会爆一场争斗。但前提是隔壁桌鬼佬要有背景!可开马自达的能有什么背景?
傻子都懂柿子要挑软的捏,庄世楷就是仗着身份地位,欺负鬼佬没背景。而这件事情到这里就差不多了,权当一个生活小插曲。
庄世楷没情绪陪鬼佬一直下去,只要把鬼佬的面子压下去,压到对方服软就行。现在鬼佬低头吃饭的样子,显然是主动认输。
不过,在刚刚庄世楷和鬼佬相斗的全过程里,阿美站在旁边没有劝过一句话,这在天生有些媚外的港女当中极为难得。
庄世楷不知道阿美是有骨气,还是因为乖。不过论迹不论心,想做他的女人,必须要把骨气这点给守牢。
所以,他对阿美刚刚的表现非常满意,决定晚上好好奖励阿美一番。
四十分钟后,庄世楷用晚餐,携着阿美一共起身。
两人一起走到餐厅收银台前,数出一摞钞票买单,还额外给餐厅经理和服务员都留下一张小费。
随后鬼佬也不想在餐厅多呆,庄世楷前脚刚出门,后脚他就起身走向收银台
“动手!”枪骆率先拾起腿上的手枪,猛然起身,朝向餐厅门口扣动扳机。
庄世楷猛然把阿美拉在怀中,迅弯腰躲在一辆马自达的车头后。
“动手!”十五名城寨抢手在腰间掏出枪械,从各个方位向车后动枪袭。
“叮叮叮!”数子弹打在街边,一阵弹雨激射轿车,几乎是在枪骆起身的那一刻,庄世楷就凭借强大的反应力察觉到不妙,再用过人的行动力,以后制人的姿态抢先做出闪避的动作。
而且他的闪避没有停滞,在他搂住阿美的那一刻,腰间一把点三八就已经顺势被他握在书中。随后,他一手佳人,一手激射枪火,沿着车道旁的车辆一阵狂奔,砰砰砰,打出一串子弹。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往左边的街道冲,自己的车却偏偏停在右半边路旁。
餐厅里的鬼佬枪声则被惊到,手腕一抖,一把钞票洒落在地上。顾不上捡起,更不顾上结账,当场抱头鼠蹿,连滚带爬的跑回店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