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是非被问得一愣,然后脱口而出,
“关关姐!”
元夕一听,一脸疑惑,看着成是非,问道,
“小非,你说你怕她?”
成是非脸都红了,只是当时脑子里第一反应确实是关关姐,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他便说道,
“这有什么?在咱们平南城,像我这个岁数的少年,又有哪个不怕她的?”
元夕倒是没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而是想了想,然后说道,
“不行,她恐怕不能陪你练武吧,小非,你能让将军府的大小姐来武馆来练武么?”
成是非一听,眼珠瞪得大大的,跳蹲到椅子上,嬉笑道,
“元大哥,你说让关关姐来武馆练武?那可是开玩笑了,她爹爹是大将军,能跑咱武馆练武来?”
成是非当然不愿自讨苦吃,不过他说的在理,就算他想,也是不可能的事,况且他根本不想。
眼珠子一转,他坏笑着问道,
“元大哥,你是不是还想跟关关姐切磋切磋啊?”
“啊?”
正在喝水的元夕差点把水喷出来,
“你胡扯些什么?现在不是说你练拳的事儿么!你说你怕她,咱们就得有针对性的,怕什么,咱就对着干,这样才能把胆子练大。我自小在山中,师父就让我撵飞禽,打走兽,那天虞山,便是我的地盘,这还不是一点点练出来的?要知道很小的时候,我连公鸡都怕。”
元夕这么一说,成是非先噗嗤一下笑了,他怎能想得到,自己这么崇拜的元大哥,竟然怕过公鸡。
“元大哥,你不是逗我开心呢吧!”
元夕笑着摇摇头,说道,
“谁小时候还没个怕的东西了?这不是长大了,胆子变大了么!小时候,没学武的时候,庄子里的公鸡我又是第一次见,那时候我个子小小的,那公鸡的嘴又是尖尖的,看着啄人一定会疼,自然怕了,我被公鸡追的四处跑,师父看着就笑。后来我胆子大了,便追着鸡跑了。”
成是非嘿嘿一笑,元大哥童年也挺有趣的,想想自己小时候还没见过活的公鸡,没准自己也怕呢,想到这,他想起了自己也很怕的一种动物,狗!
他很怕狗,非常怕,他曾经私下在心里管关关姐叫母獒。
獒可是犬中最厉害的品种,可见他有多怕吕关雎。
有一种怕,是深入骨子里的怕,成是非跟本没有直面过恶犬。
就连那种被人抱在怀里的小狗儿,冷不丁叫一下,成是非都得一哆嗦。即便是他习了武,有了一身本事,但是他见到恶犬,一样绕着走。
连那种半大土狗,都能当他的拦路虎。
成是非三岁左右,刚会跑那阵,亲眼目睹了恶狗咬人,从此便怕之入骨了。
想到元大哥连自己小时候怕鸡的事都说出来了,他便凑过身去,悄声说道,
“元大哥,我怕狗!”
“怕狗?”
元夕抬头看了眼还小声说话的成是非,
“小非,我是问你现在怕什么,小时候怕狗怎么了,还用得着这么小声?”
成是非便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然后说道,
“那个,元大哥,我现在也怕啊!”
听成是非这么一说,元夕便来了兴致,
“真的?特别怕?说出来,不丢人。”
成是非点点头,然后说道,
“怕啊,是狗都怕。我知道我能打得过它,可是那狗一叫,我就胆怯了,再叫两声,恨不得赶紧走开!”
元夕一听,心中便有了计较,笑而不语,他琢磨着应该给成是非一个惊喜,这样效果会更好。
元夕想起自己想去山上玩一玩,便开口问道,
“小非,咱们平南城附近可有大山?我想去转转,你知道我是在山里长大的,喜好去山中打猎。”
成是非一听,也来了兴致,便说道,
“元大哥,咱们平南城往西三十多里便有座山,叫做松果山,一般咱们平南城内喜好打猎的人都去那里。”
元夕一听,便说道,
“三十里,那不远啊,我在武馆有些憋得慌,教完拳也没什么意思,不像孔大哥他们,还能凑在一起闲聊家常,便想着得空便去山上打打猎,活动活动筋骨。不知这山有多大?猎物多么?”
成是非挠挠头,
“元大哥,听人说那山不小,可我也没去过,所以猎物多少的,我也不知道,要不然咱改天去看看?”
元夕笑道,
“好啊,要不明天吧?”
成是非摇摇头道,
“咱家武馆没有打猎的家伙事儿,我得先去准备写弓箭之类的,另外还得租两匹马,不然咱俩怎么去?”
元夕听成是非说完,便摆摆手道,
“小非,三十里的路,还要什么马匹,至于弓箭,我是用不到的,你要是需要,你可以准备一下,准备点绳子就行,捆猎物用。”
成是非也是少年心性,争辩道,
“要说脚力,虽说我不及元大哥,但这三十里还是难不倒我的,不过咱俩怎么也得租匹马拖着猎物啊,总不能扛着回城吧。”
想到元夕说不用弓箭,成是非疑惑道,
“元大哥,你说不用马,我还能理解,你不用弓箭,还打什么猎?”
元夕伸手拍桌,说了句,
“就用它了!”
成是非看了看桌子又看了看元夕,憋了半天问了句,
“什么啊?”
元夕一伸手,说道,
“它啊!”
成是非撇撇嘴,嘟囔道,
“元大哥,到时候你可别怨我不给你准备弓箭,用手,那你还能用手抓不成?便是你能追得上兔子,你还能抓飞鸟不成?”
元夕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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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府变成了毛府,昔日的下人如今摇身一变,变成了府上的老爷。
府上的下人其实都知道,这座庄园的主人只有一个,便是那个秘的男人。
他每次来都带着一个面具,一个鹿头面具。
他还有一个信物,这个信物昭示着他是这个庄园的真正主人。
这是这个庄园所有下人必须知道的一件事。
而毛芳,不过是帮助他打理庄园的人,曾经那位便是张戊铭。
管家笪守典没有多言,招呼着两个年轻力壮的下人进来,把瞪眼死去的张戊铭拖了出去,毛芳给了个眼色,笪守典点了点头。
埋完了张戊铭,笪守典掏出两块碎银子扔给二人,二人接过银子,称谢离去。
庄园就这么换了个主人,而庄子里的下人却并不怪,因为下毒一事,本就是管家笪守典安排的。
当毛芳进去的时候,他就在外面,静静地看着,看着主人选择的这个人有没有能力撑得起这个庄园,能不能担当大任。
表现还不错,是个做大事的人,不枉他在茅房中放的那本书。
他注意毛芳很久了,做事仔细,能在刷马桶一事上认真的人,还有什么做不成的?
那本书,名为《鬼谷子》。
一切的机缘与巧合,不过是自己的努力以及一点点的运气罢了。
而毛芳的那点点运气就在于,他看书的时候,被那位大人看到了。不然的话,他应该是笪守典自己培养的人,毕竟他也年近花甲了。
他伺候了张戊铭近二十年,而他在这座庄园却待了快四十年了。
张戊铭脑子原来挺好使的,只可惜被荣华迷了眼,失了心,忘了当下人的本分。
还真以为自己是当老爷的命了!
林中有人影闪动,他眼中精芒一闪,闪到树后,轻叱一声,
“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