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你可认识堂下所跪之人?”
“民女认识,堂下所跪之人是王二。”相比之下,蘅芜不慌不忙娓娓道来,“民女本是宁阳侯府的婢女,后因做错了事被逐出府。哪知道刚离开侯府就这厮盯上了,他直接打晕了我卖入迎春院。”
“若不是有好心人搭救,恐怕民女此时还不知沦落到何等悲惨遭遇。如今有幸逃脱,担心王二再将龌龊心思对准别的无辜少女,故而上公堂递状纸,还望大人能主持公道,严惩作奸犯科之人!”
京兆府尹之前看这女子敲鸣冤鼓陈情时,见她落落大方,心知不是普通人家的平民百姓。
如今听到她是宁阳侯府中出来的婢女,之前的一点儿疑惑就烟消云散了。
京兆府尹一拍惊堂木,皱眉说:“王二,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金陵城乃是天子脚下,你竟然敢当街掠卖人口,目无王法,你可知罪?”
王二人虽然胆小,却还是想垂死挣扎一下,“大人,我冤枉啊,您不要听信她一面之词……”
话未说完,却被蘅芜打断了,“大人,并非是我一面之词,我还有在场的人证!”
“既然如此,将人证带上来。”
王二还不信,心想这事情哪来的什么人证,别是这丫头故弄玄虚吧。
可是接下来上场的人,却不由得他不信了。
一个是迎春院当初和他签下契约的老鸨,口口声的证明,王二说这丫头是自己的妹妹,才卖到迎春院来的。
还有一个人乞丐似的打扮,模样邋遢,说当初自己在巷口乞讨时,曾亲眼目睹了王二劫走蘅芜的整个过程。
有这两人充当人证,王二这笔掠卖人口的罪名是怎么也洗不脱了,铁证如山,无从狡辩。
王二也只得俯认罪,只是他心里还存了一丝侥幸,心想现在先替大小姐全扛下罪名,等到日后舅舅肯定会把自己救出去的。
这个案子线索清楚,以至于查办起来太过顺利,连京兆府尹也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这鸣冤鼓乃是京兆府门外所设之物大小百姓皆可击鼓鸣冤,但来者多是那些冤比窦娥的平民百姓,所陈述的也往往是大而又大的事。
甚至有的走投无路,以民告官,这种案子非常棘手。
所以敢来敲鸣冤鼓的人少,但一敲就肯定是大事。
自从京兆府尹陈渊上任以来,还是头一次遇到这种容易判决的案子,觉得轻松,心里也有些畅快。
依照大燕律例,掠卖人口实乃大罪,与杀人、掘墓等罪名相提并论。
如果掠卖的人是奴婢身份,或者是自己的亲眷,惩罚还尤可轻一等,但若是掠卖陌生的良人,无论买卖是否成功,都要配边疆充军。
蘅芜这种没了奴婢身份,恢复自由之身的,就归属于良人一类。
所以王二这个配充军的判罚,是无论如何都逃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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