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她也是常受伤的,都是自己拿布随便包扎一下,由着伤口慢慢结疤。
尤其是额上那们疤,顶了好多年,她也暗暗自卑了好多年。
“伤口怕是一两天好不了,父亲要是问起,这可怎么办呢。”
听着朝歌飘来的声音,夕歌恨不能杀了她,面上还是要温顺的回她:“我就说,天黑路滑,我不小心摔了一脚,自己磕的。”
“嗯,明个我派两个丫头去你院里,以后晚上出门记得带着奴婢,也好为你掌灯。”
“谢谢七姑娘。”
朝歌心里冷笑,明个,她会把她接到自己这来住,方便时时折磨她。
言谈之间,她也把夕歌的伤口处理好了。
“过两日府里的姑娘都要去学堂读书,你就跟在我身边,跟我当个伴读吧,顺便一起长点知识。”
“谢谢七姑娘抬举。”
“只要你表现得好,我自然会护着你的。”她言语温柔,已变了个人,仿若之前根本就没打伤过她。
“是,我一定不会让七姑娘失望的。”
这就是庶女的卑微,同是一位父亲的孩子,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卑微到尘埃,不得不在她面前伏低做小。
凭什么呢?
这个世道,就是这么的不公平。
朝歌从自己的头上取下一根金簪说:“这只金簪,赏你了。”
这是打个巴掌给块糖吗?
她夕歌可不是这么好哄的,贱人,等着瞧吧。
“谢谢七姑娘。”夕歌忙接了过来。
“回去好好休息吧。”
“是。”她起了身,福身,这才退了去。
朝歌嘴角扯了扯,可以想像得出来,转身离开的夕歌在心里指不定把她骂成什么样了。
这不过是开胃前的小菜罢了。
“小姐,您刚才可真威风。”红菱过来悄悄和她说。
她哂笑着道:“威风,你不觉得我太坏了吗?”
“坏?小姐你且莫这般说自己,要说坏,她们才坏呢,那些青楼出身的女人,都是有着狐媚手段的,整天霸占着老爷,日日不回家,他们但凡真心为小姐们着想,都会劝着点老爷,让老爷也多往家里来陪陪两位小姐。”
朝歌点头,拍拍她的胳膊:“红菱果然是个明事理又聪明的。”
这么简单的事情,红菱都看得明白,偏她看不出来。
转身回到书案前,她继续练字。
那时,夕歌黑着脸出了朝歌的院宇。
天色已经不早了,路上这会功夫也鲜少有奴婢出来行动。
父亲与母亲新婚,这会也不便打扰,她只能先回自己的院子。
院里没有奴婢伺候,竟显得有几分可怕。
太过安静了,一个声音都没有。
嫡出的小姐住的是阁楼,一层一层一间一间,应有尽有,别提有多风光了。
她这里,寒碜得都不好意思住进去住,还不如她外面住的房子风光呢。
等着瞧,这里的一切,早晚都会是她的。
朝歌,她早晚得死在她手里。
轻摸着自己的脸颊,被打成这样子,她却不能去告状,她忍得很辛苦,也很难受。
就因为她是庶女,就要受这等欺侮。
即使以往跟母亲住在外面,也没人敢这般欺侮过她,现在接连被朝歌打了几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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