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爸年轻的时候特别帅,说起来我还是她的歌迷呢,你们现在不是都管歌迷叫粉什么来着。”
“粉丝。”林贝贝对这个词有种异样的抵触又亲切的感觉。
“对对对,粉丝。”章青说着有点难为情地笑了笑,林贝贝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妈妈这样笑过了。
章青又接着说道:“你爸爸自己在大学里组建了个乐队,就是你小时候他经常带你去见的那帮叔叔,不过你可能不记得了。我在迎新晚会上看到了你爸爸的表演,对他一见钟情,说起来还是我追的你爸爸呢!”
妈妈又笑了起来,眼睛里满是爱恋的光芒,林贝贝仿佛看到了妈妈年轻时的模样。
“只不过,”章青的眼倏忽间暗了下来,“那时候叶鑫国也是乐队里的一员。”
叶鑫国,林贝贝一直都记得这个名字,在那年雨过天晴的午后,这个名字让她的心里下起了一场瓢泼大雨。
林贝贝有点消化不了这个信息,顿了顿,问道:“那后来呢?”
“后来呀,后来他就退团了。”
“为什么?”
“临近毕业的时候,有一家公司想签他们,叶鑫国认为这是个不可多得的好机会,其实说白了就是为了钱。你爸不肯签,他坚持要搞自己的原创音乐,不想被花里胡哨的资本市场所包装,打磨成自己不喜欢的样子。两个人就这样闹翻了。所幸乐队里的其他成员都是你爸的好兄弟,没有抛弃你爸,继续跟着你爸做音乐。”
林贝贝听完之后一种莫名的情绪涌上心头,就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咳不出来又咽不下去。
气氛重新陷入一种异的滞重,仿佛背后拖着沉甸甸的铅块,无法继续向前流动。
“好了,时候不早了,你赶紧休息吧,明天还得上课呢。”章青似乎不想再说下去了,草草结束了话题。
“睡觉记得盖好被子。”她又嘱咐了一句,起身走到门口,轻轻地把门带上。
直到妈妈消失在门缝里,林贝贝依然呆望着门上贴的那只□□熊。
“叮。”
安静的空气使一个微弱的音节瞬间放大了几倍,林贝贝吓了一跳,终于从一团乱麻的思绪中抽身出来。还是刚才的陌生号码,但屏幕上没头没尾地显示着,“其实故事里的潘恩并不值得同情。”
她没有回复短信,转过身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
妈妈说她可能不记得那些叔叔了,但她怎么可能会忘记。自己还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经常带着她到他们乐队进行练习的地下室听他们唱歌。地下室不大,放下架子鼓,吉他,贝斯和各种调音设备之后就基本上没有可以落脚的地方了。
但记忆里,爸爸和那群叔叔们总是很开心。林贝贝坐在高脚凳上,看着他们不好的时候吃了这个马上就会变开心,灵感来得特别快,你要不要试试看?”
林贝贝想起了很多关于爸爸的事情,但回忆越温暖,叶熙言的爸爸就显得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