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恰到好处地衬出了他宽阔的脊背,细碎的阳光在他毛茸茸的头发上跳跃,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球鞋上微微露出骨节分明的脚踝。
好吧,林贝贝不得不承认,这家伙果然……背影比正面要帅一点。
☆、同桌的你
“接着。”杨灏一扬手,向林贝贝抛过来一瓶水溶c1oo。
这是林贝贝最喜欢的饮料,她不喜欢碳酸汽水那种辣得头皮发麻的感觉,也不喜欢绿茶那种温吞得只剩甜蜜素的茶味。自从娃哈哈出了这款饮料之后,她的偶像就从马克思变成了宗庆厚。至于之前为什么崇拜马克思,据她所说是因为这个名字肯定是她这辈子写的次数最多的男人的名字,没有之一。
初秋的傍晚已经微微有些凉意,红彤彤的夕阳像一个巨大的蛋黄挂在两人的左手边,然后在右边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
杨灏和林贝贝自从高一坐同桌之后就维持着“三天一小吵,两天一小闹”的恶劣风气,很少像现在这样安静地并肩走在一起。
但是意外地,两个人都很享受这样沉默的气氛。
他们太熟了,即使不说话也可以从眼睛里看出对方情绪。因此他们之间不用像对着别人那样,说一句话之前要再三考虑,或者跟不熟的人一样没话找话聊以免尴尬。
林贝贝抬头看了杨灏一眼,夕阳在他的左肩下沉,将他刚毅的侧脸勾勒得轮廓分明。
杨灏似乎感受到了林贝贝的目光,微微低下头,挡住了身后的太阳,对她笑道:“看什么呢?”
看什么呢?
即使和杨灏同桌过一年,林贝贝似乎从未像现在这样认真地看过杨灏。她发现原来他右眼的眼角有一颗淡淡的泪痣,笑起来的时候会被浓浓的睫毛盖住。
他总是这样自然而然地站在自己身旁,好像变成了一种习惯。这个大男孩不知不觉中已经嵌进了自己生活中的某个角落,抹不开,摘不掉。
他很高,总是挡住自己面前的太阳,于是他变成了她生活中的太阳。
“我问你话呢,你听见没?”杨灏伸手在林贝贝眼前晃了晃。
林贝贝反应过来:“你问我什么?”
“你想考哪里的大学?”杨灏又耐心地重复了一遍。
林贝贝一边歪着脑袋思考这个问题,一边使劲浑身解数和手里的瓶盖作斗争。
“很想去帝都,想尝看看正宗的全聚德烤鸭到底是什么味道,但是……”
杨灏看到林贝贝的眼里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虽然她现在龇牙咧嘴的样子真的有点蠢。
林贝贝真的不是故意装林志玲,虽然她四肢发达,头脑也不简单,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在拧瓶盖这件事情上真的一点天赋也没有,十足的白痴。
“你看看你胳膊长这么粗,真是徒有其表,拿来当木棍子使的吗?”杨灏嘴上不依不饶,手上却将瓶子接过来,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了瓶盖。
林贝贝喝人家的嘴软,于是只能忿忿地瞪着,在心里暗暗发誓下辈子一定要做个男人。
她正要把饮料往嘴里送,杨灏恶作剧地扯了一下她的马尾辫,刚到口腔的饮料猝不及防地长驱直入,直抵喉咙。林贝贝被呛得整个脸红扑扑的,在夕阳的映照下就像一个熟透了的大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