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n局。
胡队长忙得焦头烂额,他还没下班,最近他天天晚下班,薅的头发一搓一搓的掉。
没办法啊,石诚来了,来说人田胜利清白,他们审了这么久,这人也是个驴脾气,见天的喊“不是我写的,我没那么写过……”
就没有第三句话,翻来覆去的喊。
让他安静点也不听,无论你问啥,他都是那两句。关键是,不晓得这人的嘴到底啥构成,他不觉得累就算了,也不怕渴。是的,为了让他闭嘴,胡队长给手下使眼色,少喝点水自然话就少了。
可惜事如愿为,他该什么样还是什么样。
胡队长也不敢做的太过,毕竟石诚盯着了。况且,就凭田胜利这股坚持劲头,以前的七八分信,现在他也十分信了,此人是无辜的。
别问他为什么,就凭他断案无数练就的那副火眼金星,只轻轻一扫,这人就不像个犯事的。
可能随随便便放人吗?
不行呀,有人盯着呐。
要是一般人,放了也就放了,回家呆上十天半个月,什么时候安全了什么时候再出现,到时候解释一下,“我是无辜的,我是冤枉的,人民警察还我清白……”
但是田胜利不同,他是被同事们告发的,尤其还有个师傅作证,又是报社的职员,许多双眼睛盯着。
一旦他们公n局随随便便放人,那些人的笔杆子指不定就朝着他们开po,什么“不公平,不公正,走后门……”,那是极力的把他们抹黑,怎么黑怎么来。
到时候,他这个队长首当其冲要问责任。
至于放出去的田胜利同志,没罪也得有罪,二进宫,重新享受一回里面的待遇。不过,不好意思,新待遇当然更加不近人情了。
到时候他怎么跟石诚同志交代?
怎么搭上石家的线?
怎么让石家欠个人情?
人家的表兄弟,虽说一表三千里,可大道朝天,总能到的不是。坐飞机,三千里不是嗖嗖嗖的几个小时就到了。
这不,抓紧时间找证据,那几个目击者一个一个的被叫到局里,问来问去,没一个人改口的,全都是,“就是田胜利同志写的,我们去的时候,他刚写完,正拿着东西再看。字迹也是他的,不会认错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关键是“罪证”不见了。
去哪儿了?
在田胜利的肚子里。
目击者加举报者又找到理由了,“你看,肯定是他,他要不心虚,干嘛把东西吞到肚子里,他就是要消灭罪证。你们不抓他,你们就是包庇,你们就是知法犯法,你们就跟他是一伙的。”
好家伙,连带着胡队长也惹上一身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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