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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庆功酒,是我向陈副市长汇报工作时,李董事长过来请我们吃饭。”
“当时李董事长对你们说按老规矩办,是不是又准备给你五十万?”
“什么老规矩,我怎么不知道?”
办案人员见他不承认此事,便换个话题问:
“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乔莉的女子?”
“是啊,她是李董事长的秘书。”
“你们在一起同居过吗?”
马局长反问道:“这种私生活,你们也要管吗?”
“我们也只是随便问问。”
“由于他们单位没有房子,她是在我那里暂时住过。”
“那她为什么又搬出去了呢?”
马局长想了一下说:
“是因为她想对我进行敲诈,我没有答应,就让她搬走了!”
“你说她敲诈你,有什么证据吗?”
“有!”
“在哪里?”
“在手机录音里面,你们可以查实。”
办案人员将他的手机打开,里面立即播放出了马局长和乔莉这样一段录音:
你觉得我们还有必要继续住在一起吗?
如果你觉得我们没有必要继续展,那我的钱你什么时候给啊?
什么钱?
五十万青春损失费呀?
我已经说过了,要钱一分都没有,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还是那句话,你不给可以,但你将要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到时候你可千万别后悔哟?——
吧,鲜花、月票、蝴蝶、飞机有啥砸啥过来◎_◎,独牧人受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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