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的自习课,她就迫不及待地写了一篇「如何复兴中华文化?」的文章,虽然都是些陈腔滥调,但能吹出上千字来,这小妞儿还真有点本事,而且只用了不到三十分钟,一节自习课还没下就完成了。
她有点得意说:「看看!我做的,还可以吧?」
说实话,就那些要求和口号,我还真写不出来,不过为了要挫挫她的锐气,于是我说:「嗯,还可以,不过花了这么长时间才写了一篇,有什么用呀?我能够在下课前也完成一篇,你信不信?」
那女生当然不信,以她的写作速度已经非常人所能及了,如果我能在五分钟时间内写一篇出来,那我岂不是天才?何况就算是天才,连写字的时间都不够呀!
于是她说:「我才不信!你如果真能写出来,我们打赌,放学请对方吃冰淇淋。」
上当了!她以为我也要像她一样,写那么长的文章,嘿嘿!
我心中暗喜的说:「只请冰淇淋不太够,还要亲手喂对方吃才行。」
「好,就这样,反正你输定了。对了!提醒你,还有五分钟就下课了。」她有点得意的说着。
我不慌不忙地拿起作文簿,刷刷刷!不到三分钟,就写完了一篇连题目共五十字的「大作」,短诗一首:
小学生
一年级的小偷,二年级的贼,
三年级的美女没人追,
四年级的帅哥一大堆,
五年级的情书满天飞,
六年级的夫妻一对对。
这是我先前在哪看过,我稍加修改的文思,因此我不用想就能写出来,本来只要三十秒,不过为了让她不要输得那么惨,我故意假装想了一下,在下课铃响起前,才装作完成的交给她。
那女生又羞又气得无话可说,因为老师是规定不限题材、不限字数的,所以我这小诗当然也算是一篇作文了。虽然我是取巧,但她只能认输,谁让自己先前不说好。
「你真不要脸,还敢写的那么色!」
我也不回话,下课铃一响,放了学,我就拉着她去校外的小吃摊。
她买了个冰淇淋,塞给我说:「猪头,快吃了!」
「喂!说好的,要喂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