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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点小说 > 春光无限好(全) >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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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的就是小晴了,但有你照顾她,我也放心。龙腾小说 ltxsba@gmail.com在这个地方养老也是我的福气了!」

我狂喜,真的是打心眼里的高兴。其实我也是算准了他会答应,东方友笑呵呵的看着我,道:「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我不能帮你什么大忙,只是参谋参谋一下!」

我忙道:「瞧爷爷您说的,俗语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你这么一个爷爷,我就很高兴了!再说什么事都是靠自己,想靠别人能有什么出息!」

东方友点点头,「你能明白这一点就行了!唉,在农村里就是好哇,不必天天人挤人了。」

「过两天,我把爷爷你的东西都搬过来,再在我旁边盖一间新房,你在里面可以专心的研究你的学问,或者在山上转悠转悠,反正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人管不着。小晴你就别操心了,让她跟思雅学习,今后我们就是一家人,让你两个孙媳妇好好孝敬你!」

东方友哈哈大笑:「这可是神仙一般的日子呀!」

我继续道:「如果你嫌寂寞,再找个老伴那就更好了!」

他忙摆手,直说用不着,神情里有一丝伤感。可能想起自己的老伴与儿子吧。说实话,他能答应住到这里,大半是因为老来孤单,而且对小晴的健康长大也不利。小晴那么喜欢我们,由我们照顾是最好不过。

我们又说了些闲话,他一直问我一些村里的情况,问得很细,许多事情我都没留意,回答不上来。

小晴跑了过来,红扑扑的小脸上布满一层细密的汗珠。我抱过她,给她擦了擦汗,道:「小晴,往后跟爷爷住在这里好不好哇?」

小晴瞪着大大圆圆的眼睛问道:「真的吗?真的能住在这儿吗?」

我点点头,她又望向爷爷,见他也点头,一声尖叫,蹦起老高,欢呼着:「噢──我要住在这里了,我要住在这里了──」她又搂起站在一旁有些迷惑的小狼,咯咯笑了起来,模样真的非常可爱。

东方友看着小晴欢喜的模样,面露慈祥的微笑,很像姥姥看我时的样子。

早饭是玉凤与思雅做的一桌菜,将大棚里的菜都摘了一点儿,虽然肉不多,却很丰盛,小晴与东方友都吃得赞不绝口。呵呵,玉凤的手艺确实非常好。

桌上,我跟她们说了东方友将留在这里的决定。两人也没表现出什么意外的表情,都很高兴的样子。这让我放下心来,这两个女人真的是冰雪聪明啊。

我吃完了饭,忙着找人开始盖房子。先让东方友自己设计一下,决定盖什么样的房子,然后让李明理招呼那帮小痞子们弄材料,卫三子用车拉。现在是空闲时节,家家都没有什么事儿,而我在村中的声威日显,很多家的男人主动帮忙。人多好办事儿,不到一天,泥沙、石子、石头、砖,还有水泥,都运到我的屋子旁边。

这种场面确实有些惊人,几十个男人一起卸货搬运,地都好像在震动。场面热火朝天,人们大声谈笑,甩起膀子拼命干活,玉凤与思雅还有玉姿给他们端茶送水,让他们干得更加卖力。

东方友看着这一切,有些目瞪口呆。

我则是看着小晴在那里凑热闹,帮忙送水,有些担心,怕万一不小心被铁锹或者车撞着了。我忙把她喊过来,留在身边不让她动弹,这让她非常生气,小脸鼓鼓的,气呼呼的望着我,我跟她说话也不理我,我情不自禁的笑起来。后来是思雅与玉凤两人一顿好言软语,再数落我一顿,才平息这个小家伙的怒气。

我让玉凤记下帮忙的人的名字,这是笔人情,有机会当然得还上。在农村就是这样,你帮我,那我就帮你,人情还人情。你如果不能把人情记住,那你的信誉会大打折扣,久之就没人来帮你了。

到了晚上,所有的准备已经做好了,这有些不可想象。东方友不停称赞,说以后做事就得有这种高效率,高效率是以后开公司的生意中应该强调的一条原则。我听了忙牢牢记住,但想想又不放心,就让思雅给我一本笔记本,记在那上面并随身带着。

用她的话说那是备忘录。我深以为然,以后的事情多了,我的记忆力虽然很强,但不能保证什么都记得牢牢的。俗话说:「好脑袋不如烂笔头」,正是这个道理。

东方友看着我跟思雅忙活着找本子挑钢笔,只是不停的微笑。我能看出他眼中的赞许神色。

小晴也吵着要带备忘录,把我们乐坏了。思雅顺着她,也给她一个小本子,小晴喜滋滋的拿着,样子很骄傲。

爷爷说自己不会设计屋子,想找一个朋友帮忙,要打一通电话。

第三章 李玉姿

我们村只有一部电话,在村委会,是村里的。我连忙带他去村委会。

一路上很多人跟我打招呼,都是些叔、伯,还有叫爷爷的。爷爷笑眯眯的看着,笑道:「子兴你的人缘不错呀,而且辈分很大吧?」

我道:「还不是托我妈的福,她的辈分太大了,现在村里的人辈分比我高的还真不多。」

爷爷点点头,道:「这就是农村呀,以辈分称呼,很有古朴的风格!」

村委会在村子的中央,当初可能就是为了方便大家。书记叫李成,是李老太爷的儿子,今年有六十多岁。他这个书记当得还勉强合格,可能有李老太爷在背后撑腰,镇住所有的人,才能这样平安,要说才干还是差一些。但他人很好,肯为大家卖力气,所以在村中的威望不是太差。

李成与李太爷住邻房,他可是个孝子,由于李太爷坚持分家,不肯跟儿子一起住,他无奈,只好住在自己父亲旁边,好有个照应。我以前给李老太爷挑水,也帮他家干活,常常到他家吃饭,他有客

人来时,也喜欢叫上我一起喝酒。我也善于揣摩人的心思,说话很对他的胃口,让他引为知己。呵呵,这也是生活逼出来的本领。

我们先到他家,因为村委会已经没人,得找他开门。

刚进他的门,一条大狗就扑了出来,汪汪两声就嘤嘤的叫,亲热的使劲摇尾巴往我身上蹭。这狗跟我很熟,李成的老婆从屋里出来见是我,招呼道:「啊,是子兴呀,快进来快进来!」

要说在村里,辈分不比我小的也就是李成了。他跟我妈是平辈,按辈分算,我要称他为「舅」。

「舅妈,我舅在家吗?」

我笑着道,一边带着爷爷往里走。

李成老婆道:「在、在,正在屋里喝酒呢。你来得刚好,他正念叨着想招呼你来喝一盅儿呢!」

我走到她面前,道:「舅妈,这是我认的爷爷,今后就住在我家。」

她没见过什么场面,还有些怕见生人,只是有些腼腆的打了声招呼。

屋里李成正盘腿坐在炕上喝酒,小小的炕桌上摆了两道下酒菜,一盘花生、一盘腌萝卜。

「舅,正喝着呢?」

我进屋就忙打招呼。

他酒盅半举,笑着:「哟,是子兴啊!快到炕上,咱爷俩喝一盅!咦,这位是?」

我忙给他介绍,一听爷爷是一位教授,忙下炕,握手道:「我们这个小地方竟能来一位教授,真的是老天保佑。快快,上炕坐着热热脚!」

接着,他又对外面喊道:「孩他娘,再做两个好菜!」

那边答应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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