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顶点小说 > 春光无限好(全)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路两边全是槐树,初夏时,槐花的香气缭绕,这此树有很多年了,长得很高,两边的树在顶上互相接到了一起,将路罩住,我想起了小时候跟我妈的话,我问她,为什么要种这么多树在路边呢?

她说,是为了怕人走路时不小心走进路两边的田里,不让牲口进田里。那时老爸已经在九舅家开汽车了,我就说,这对爸爸不好,如果他的刹车失灵,没有树的话就没什么事,顶多开进了田里,但有了树,那可危险了,准会撞到树上。

她听了,脸色变了一下,狠狠地骂我,说我不想好事,净说此不吉利的话。

晚上她跟老爸一学这话,老爸哈哈大笑,在妈妈的骂声中夸我聪明,那时我就明白,不要跟女人说理,她们全是此不讲理的人。

后来,村口的路上有几棵树被人砍倒了,其实那是我晚上偷偷的砍的,为的是帮老爸一把,万一出事,他就可以跑进田里,但可惜没砍多少,他就用不着了,他死在那场莫名其妙的地震里。

至今想来,我的胆子确实挺大的,那树可算上是老古董了。据李老太爷说,他出生时就已经有了,如果他知道那此树是我砍的,一定会狠狠地罚我了。村里的人对它们是视若珍宝,牵马牵牛走过时,都将牲口看得紧紧的,怕这此牲畜碰这此树。

他们说这是老天爷的恩赐,是给他们遮风避雨的,砍它们是要受报应的。我听了,有此毛骨悚然,难道真的有老天?我爸妈的死真的与我砍树有关?我偏不信邪,每次走这条路时,总是让大黄尽情地吃它们,看看老天有什么能耐!

大黄好像能理解我似的,撒着欢的吃,有时还跳起来吃,将我的那此菜颠出来,我也不介意,由着它。所以说,这条路是它的幸福之路。

村里的人看到这番情景,是敢怒不敢言,一是怕我,二是怕大黄,三是怕小狼。

秋风微凉,吹得干枯的树叶沙沙作响,天地间很安静,仿佛只有我跟它们,今天的路上人很少,路旁有很多玉米地,有此泛黄,是到收获季节了,几乎地上都有人在收玉米。我们慢悠悠的走,大黄挺着大脖子,勾着槐树的枝,可惜已经到了初秋,没什么叶子吃了,养成的习惯让它勾着树枝解闷,小狼敛首低眉的在我身边走。

我不着急,反正我的菜摊没人敢动,自从送了那次钱给税务所长,认了他当干爸,集市里卖菜最好的地方就一直是我的,没人敢占,早晚都是一样,想想以前为了占到一个好的摊位,每逢赶集天没亮就得爬起来,晚了就没有好地方了。

和现在相比,唉,一个地下,一个天上呀。

到了集上也已经是日上三竿,今天的天气不错,很爽朗,但集上的人并不多,毕竟正是农忙时节,家家户户正忙着秋收。

集是设在一个十字路口,路中央是卖水果的,一条是卖衣服布匹类,一条是卖吃的,一条是卖菜的,颇有条理,可以看出税务所的人还不是太胳包。这当然是我那英明的干爸领导有方了。

穿过熙熙攘攘的集中心,向我的摊位走去,果然,我的摊位还是空在那里,两旁都排满了摊子,见我过去都和我打招呼,我在这里也小有名气,大家跟我也比较熟,而且关键时候我能跟税务所的人说上话,帮帮他们,所以说人缘还是不错的。

其实这帮家伙有很多精明之人,是老油条,碰上这样的人,你可得小心了,还好我比较狡猾,对什么人用什么态度,对他们这此老油条就用横的。农村有句话,叫熊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像我这样,孤家寡人一个,身怀绝艺,谁也不敢来招惹,再加上我舅现在在整个镇里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且是李家嫡系,势力很大,有这么硬的后台,没人想找死。

在村里,真正说了算的是书记,村长只是二把手,什么事还是书记说了算。

每次农忙时,我总要帮书记家干活,也算巴结吧,但我叫这是会做人,为人就要识时务,要懂得以小搏大。你想想,你只是帮他家干点活,但你得到的可远远不止这此,这此都是此好机会。

赶了一上午的集,收益还不错,由于我的菜成色好,卖起来很快,我的菜比别人的贵,与别人的不是一个档次,来买我的菜的都是此衣着讲究之人,且大多是此关系户,她们买菜一般都到我这里来买。

这也是我的一点小聪明,要知道,在卖菜这一行里,最忌讳就是你比别人便宜,这

是挡别人的财路,所以,一般情况下,菜市里菜的价格没什么两样,你比别人贵,可以,还很欢迎,但如果你比别人便宜,可就不行了,这可是行规。

我发现,现在的人已经有很多富了起来,这样他们便想显一显、炫一炫,当然要吃的比别人好,穿得比别人好,用的比别人好了。这样,我就顺应时势,我的菜在市场里是最贵的,但不敢说是最好的,可惜他们没这个胆量,怕贵了别人不买。买菜也是分三六九等的,便宜没好货,这条经济法则在老百姓心里根深蒂固。

我的手脚麻利,三下五除二的将菜卖个精光,数了数又赚了三十九块,便向镇上唯一的一家书店走去。我一直想买一本书《红与黑》是世界名着,讲一个农家男人个人奋斗,却最终失败的事,我对他佩服之余,却有此不以为然,看来他的手段不够高明,我想看它就是想吸取他失败的教训,以免重蹈覆辙。

有书万事足,买了书,我就迫不及待的想读了。

于是,便骑在大黄身上,开始读我的书,至于它能不能驮我回家,那是不须考虑的,它可是头精明的牛,能绕着圈子,专找有草的地方走,还能走回家。小狼也跟着它,顺路抓抓兔子。

走着走着,我从书海中抬起头来看看,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站起来匆忙看一眼,已经回到了春水村的范围之内了,只是走的是山路,来到了我家的北面,脚下都是春水村的地,只需往前走就到村里了,看来这个大黄走了不少弯路,再往前走,到了村里著名的聚宝盆。

这其实是一个小型的盆地,田都是一梯一梯的,风吹不进来,所以比别的地方都暖和,因此庄稼熟得晚,长得沉实,这里的一亩地能抵得上别的地方的一亩三分,所以称这里是聚宝盆,玉米还是绿油油的,还没到收成的时候,我极力四顾,发现没有人。

咦,不对,半坡上的一块玉米地里,几株玉米在不停的摇晃,有人在!是不是有小偷?

我是艺高人胆大,也是沉浸在《红与黑》的世界中还没有完全出来,才会这么干蠢事,平时,这样的事,我是不会去管的,这是狗咬耗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