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涵……雪涵,你终于回来了,你原谅我了是吗?”我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推开娜娜,然后扑向雪涵,想要将她紧紧抱进怀里。
却没料到,雪涵却一把推开我,然后冷冷的道:“郭强,我来是想问你离婚考虑的怎么样了?我还要上班呢,如果你决定好了,我们现在就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不……我不要离婚,雪涵,我知道你还是爱我的,我向你保证我绝对不会再做对不起你的事情了,我发誓,真的,我保证!”我向雪涵发誓。
“哼,男人说话要算数,母猪都会爬上树!”娜娜这时在旁边讽刺道。
“这里你有什么事?”我转头怒斥娜娜道。
“郭强,你说什么?走,雪涵,我们走,他不离婚,我们就上法庭,让法院判!”娜娜见我敢吼她,也发起火来,拉起妻子的手就要往门外走。
“别……!”此时的我是如此的狼狈,如此的无助,刚才因为娜娜那讽刺的话,让我失去了理智,现在的我多么希望有一个人能够站在我这边,给我说几句好话,而这个人非娜娜莫属。
我做出一个歉意的表情,并偷偷做出一个祈求的举动,希望她能帮我说几句好话,很明细娜娜看到了我的动作,然后给了我一个很不屑的眼神,才对我道:“郭强,雪涵我给你带回来了,算是刚才给你那一巴掌的承诺,至于你们之间的事情,我也多管不了,你们自己解决吧!”娜娜对我说完后,转头看向雪涵道:“雪涵,是离还是不离,你自己做决定吧,不过作为好朋友,我必须得提醒你一下,没有不偷腥的猫,男人只要在外面沾了一次,那他绝对会沾第二次,你自己好好想想吧,我走了!”说完,娜娜头都未回,转身就出了门,并将门狠狠的关上了。
娜娜的话,说的我心里哇凉哇凉的,哪有这样劝的,这不是希望雪涵跟我离婚呢吗?都说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她这是要把我往死里逼啊!
“雪涵,你别听娜娜的,我发誓,我真的发誓,我再也不会了,你相信我好不好?”我想要拉住雪涵的手,可是却被她给躲开了。
“你认为,我还能相信你吗?”雪涵的声音很冷,冷的让我浑身发颤,像是一下从热带到了北极一样。
“我……我知道我我现在说什么也晚了,但是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证明自己好吗?法律还不外乎人情呢,看着我们结婚这么多年的份上,看在我们孩子的份上,你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吗?”不是我无耻,而是我知道,要想让雪涵原谅我,孩子无疑是最重最重的一个砝码。
果然,在我提到孩子的时候,雪涵的脸上变的柔和了一些,虽然仍旧冰冷,可是对于我来说,无疑像春天到来一般。
“雪涵,你放心,我真的保证,我再也不会了,好不好,我们不要离婚,难道你想让晓风被别人指指点点,说他没有父母吗?”杀手锏被我再次拿了出来,而这次雪涵的脸终于出现了犹豫的表情。
我祈求着,希望妻子能够答应我,妻子时间不是很长,可是对于我来说,像是经过了无数春秋般漫长,终于在漫长的等待中,我听到了我最想听到的话,只见妻子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好,我答应你,不离婚了!”
“真的?太好了,雪涵,谢谢你,谢谢你原谅我!”说着,我就想去拥抱雪涵,因为我对妻子是真的很愧疚。
但是妻子却再一次的把我推开了,然后对我冷冷的道:“我是为了孩子才答应不跟你离婚的,其他的事情我可没有答应你!而且,我们必须约法三章,一旦你违反了,那么我必定跟你离婚!”
在听到妻子的话后,我愣住了,原来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好,可是尽管如此,我也是非常高兴,约法三章就约法三章,只要我努力了,我相信妻子终究是会原谅我的。
“我,我答应,只要你不跟我离婚,别说约法三章,就是约法十章我也答应!”我赶快应道。
“那好,你等着,我去写,写完后,你给我签字,如果你违反了,那么我也没有必要再留什么情面了!”妻子说完,转身进了卧室,然后将门撞上了。
虽然,妻子面部表情仍然冰冷,但是既然她既然答应我不离婚了,那么我就有细心让她彻底的原谅我,因为我深知妻子还是爱着我的,从以前的种种,就可以看出来,更何况,我们还有一个可爱的儿子。
至于妻子会提及什么条件,我根本没有去想,因为她只要肯留在我的身边,那么我就有信心感动她。
时间不是太长,妻子拿着一张纸走了出来,然后递给我道:“看仔细了,然后签了,我就答应你不离婚!”
我接过纸,马上自己看了起来,之间上门写到:
《夫妻协议书》
鉴于郭强出轨,特签订此协议,作为暂不离婚协议,此协议为丈夫郭强自愿签订,如有违反其中一条,其妻风雪涵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内容如下:
1、郭强的衣食住行,其妻风雪涵不在照管,全权由其自己解决,
包括洗衣、做饭等等。
2、除在外人面前,郭强不得对其妻称呼妻子、老婆等亲密用语。
3、除在儿子郭晓峰,跟双方父母面前,郭强不得对其妻做出任何的亲密举动,包括拥抱拉手等,协议期间其妻风雪涵无需尽任何妻子义务。
4、在儿子郭晓峰面前,双方尽量保持平常,不得令儿子怀疑。儿子的一切费用双方AA均摊。
5、郭强不得过问其妻的任何情况,包括:工作、与何人约会、夜不归宿等。
6、其丈夫郭强如若再次发生出轨等不良行为,儿子郭晓峰的抚养权归其妻子风雪涵所有。
7、夫妻现行所住房子,卧室归妻子风雪涵,客房归丈夫郭强,如若儿子郭晓峰或者客人来,双方可暂住卧室,至客人离开。但其丈夫不得脱衣,只能睡于卧室地板。即做到:同居不同房、同房不同床。
8、此协议暂定时间为一年,如若一年内,郭强违反以上任何一条,那么其妻有权向法院申请离婚,其夫妻双方财产归属问题,按照法院判定而执行。一年过后,如若未发生以上情况,此协议自行接触,其妻风雪涵不得提及离婚。
看完这份协议书,我不禁的吸了一口冷气,好家伙,可真苛刻啊,这样的条款,让我怎么表现给妻子看啊?这不成了陌生人了吗?
前面的衣食住行没有一点问题,考虑妻子正在气头上,在家人跟外人面前我也可以答应,可是后面的条款,无疑把我划出了夫妻圈了啊?
什么叫不得过问任何情况?包括约会跟夜不归宿?这不是要我命呢吗?我要是不过问的话,以老婆的身材跟容貌,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就得出事。
还有就是家里来人了,我只能睡卧室的地板上,床都不让上,这……这……
这也太过份了吧?还……还必须做到什么同居不同房、同房不同床?
最要命的是,暂定时间足足一年那么长,这一年当中不知要发生多少事情啊?
这么不平等的条约,我……
“如果有意见的话,那么我们今天直接去民政局吧,你也不用用孩子找借口,我相信法院会正确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