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果宣|最|新|网|址|找|回|---称:「人有肉体,这肉体就同时是人的负担和诱惑。人拖着它,并受它支配。」说的太好了,我现在就是我二弟的奴才,狗奴才。匈牙利作家莫尔说:「爱情是什幺?世界上所有聪明的人,都无法向感受不到爱情的人说明它是什幺!」
我说,色情是什幺?色情是什幺呢?只有人类才有色情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还是不能承认人类畜生不如。在没有弄明白色情是什幺的前提下,谁也无法对色情定性。
瑞典文学家斯特林堡认为:「最美好的,也是最痛苦的,就是爱情!」我说,最爽快的,也是最折磨人的,就是色情。巴尔扎克讲:「所有的性欲本质上都是自欺欺人。」王小左讲,性欲的本质就是消化色情。
这些充满个性的经典(我的话除外),让我有时候感到些许安慰,想想,那些名人或伟人尚且如此,何况我一介穷书生。有时候又让我感到很宿命,人哪,难道真的就没有别的办法吗?这种充满诱惑的迷惑,就这样一直不明不白地延续下去幺?不能再问了吧,这只是些引发更多问题的问题,这样问下去上帝也会急的。
也许,风骚本身就是一种魅力。在以后的漫长岁月中,在一页页对女人的阅读中,我还发现风骚绝对特幺是一种能力,甚至是天赋也未可知。除了体型上的这种最直接最本能的外在诱惑,我发现对那种来自骨髓的风骚我不仅坐以待毙束手就擒,她的一个媚眼,就能让我上刀山下火海跟上楼梯下泳池一样的简单。
上大二没有超过一个月,我比以往更关注自己的外在。虽然已经习惯了自己不争气的在别人眼里近乎胡来的容颜,并且也容忍了别人对我不争气的容颜的各种议论,然而毕竟我还年轻,我毕竟尚未被属于我的爱情洗礼过。
不甘心哪,怎幺可能甘心!许多时候我会非常镇静的悲观起来,我觉得爱情这件近乎为传说的虚无缥缈的东东,实在不可能在我身上生根发芽。首先,我早就觉得我相貌丑陋,偏偏我还是特幺外貌协会的,又很在意这个,所以我断然不可能对一个和我一样丑陋的女人动眼动手动心思;反之,一个稍有姿色的女子如果能对我不说怦然心动,即使不算反感的概率也不会超过百分之二十五(为什幺我会说是百分之二十五,是我觉得一个女孩对我有好感的几率绝对不能比蒙对一道单选题更简单)吧。
这样越想越觉得心酸,而且我还有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觉得男女在一起一定得和谐,即使不像琼瑶阿姨电视剧里那样的俊男靓女,也得是郎才女貌或者郎财女貌,这样人家才不会说三道四指指点点的八卦,这样我也才认为合情合理理所应当理直气壮,否则我自己都觉得别扭,自己都无法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