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好了一定细品你的手艺。
莹莹失望地接过小碗说,一会想吃了再吃也行。
我说,你还没吃吧,你赶紧吃点回家吧。
莹莹道,嗯,我一会就吃,可是你这样,我怎么回得去?今晚我就陪着你这个病号吧。
莹莹很快吃完,给我拿了药片,看我吃下,然后携了包包,说,一会就回来。
我躺在床上,想睡却又睡不着,黑暗慢慢充斥房间,昼开始变短,夜开始变长,如同莫莫对我,爱开始变短,恨开始变长。其实在老李挂掉那个电话之后,我就意识到,莫莫从一开始就没原谅我,只不过她也像老李一样,不动声色地将我玩弄于股掌之上,伪装一番,在合适的时机,将铡刀一下合下。
无论是对于老李,还是莫莫,我终归变成了一个鸡肋式人物,不管站在哪一方,我都不会有太大的作用,时至今日,我已经被迫退场,他们之间的恩怨欺诈,再也与我无关,跟莫莫的风花雪夜,也已经过了季节。
可是我又不情愿接受如此的一个现实,其实我很想知道,莫莫究竟做了些什么,她又是怎样的打算,她自以为聪明过人,拿到了老李的把柄,但在我看来,意义是不大的,因为时间拖得越长,老李便越有利于整理账目,将那些不能见光的行径掩盖得滴水不漏,加上老李在当地的人脉关系,莫莫是斗不过他的。
说白了,尽管莫莫让我做了一回替罪羊,但从心里我压根不恨她,只不过我不想让她没玩没了地继续这种游戏,逼急了老李,他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都头来,吃亏的还是她自己。当然,我不是说面对强势就屈服地选择退却,而是这种状况,应该先想到自保,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莫莫这种引火上身的勒索行为,已经触及法律,一旦老李排除了后顾之忧,反咬她一口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越想越觉得莫莫的做法欠妥,想立刻打电话给她,但她肯定是不接的,我已经发烧帷幄,不能再运闷骚至丹田,那就给她发个短信作个提醒吧,至于她怎么做,怕是管也管不住了,只能靠她好自为之。我摸了摸枕头边,却没找到手机,掀开被子四处抚了一遍,仍然没有。我戴上眼镜看了看桌子,黑隐隐的,看不清。
算了,等莹莹回来让她找吧。哥可是有清纯小护士的病号。
那个寻找莫莫三天的决定还没有实施便无疾而终,现在看来已经没有温毫意思,经过今天的事情,莫莫怕是认定我们再次狼狈为奸,达成国际共识,玩谍中谍一起来对付她。所以她是无须顾及我的,在她眼中,我和老李自始至终都是同一战壕的好同志,浴血奋战来对付她一个娇弱女人。这样,即使我落在老李手里,她也不用担心我有什么问题,就算当时我大气凛然地高喊,老李在这里,别来。莫莫也不过在电话那头冷笑一下,耻笑我们的苦肉把戏。
今天,我成功地被莫莫包装成了一件礼物送到老李面前,她不过是想借此表达她识破阴谋的智慧,以及验证老李是否诚心,果然完美的一箭双雕。从她离开那一刻起,她就自信地认为自己是个超级聪明的女人。
可是,她是在玩火。
听见隔壁的小两口吃完饭,又开始了看电影的夜生活,不时传来笑声。这样的日子,似乎很久没有在我身上徘徊了,叹息之时,莹莹拿着一包东西回来,乱七八糟地一下堆在桌子上,我马上说,开灯开灯。莹莹散着湿湿的头发,明显是回家洗了个澡,又拿了衣服化妆品,似乎我们即将长久地同居一样。我又转念一想,这不就是同居吗?咳,一个多好的动词,怎么到我这里就变味了呢。看来39度高唇,不仅仅是发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