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也没敢睡觉,直盯着奔驰的车辆,给莹莹作人工智能化行车提醒。奔波一番,一回到这个城市感觉路边的狗屎都亲切,仿佛游走了好几年,今日寻根而归,心中一阵唏嘘。按理说这样一个妞对你,怎么着也得去吃个饭答谢一下,然后再喝点猫酸乱点性情,有些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可是我嘴上说找个地方吃饭,其实心里巴不得快点回家洗澡睡觉,养精蓄锐好去找莫莫。
幸好,幸好我们的莹莹同学天生就是善解人意的绝好女子,坚决要把我直接送回家,我只好“勉强”地答应。其实现在的形象,基本不适合夜场了,被雨淋了一场,发型已经非主流,鞋子、裤腿全是泥巴,衣服皱巴巴地附在身上,神情俨然被蹂躏了数月的传销男子,这样子拉出去也有碍哥一贯的小白脸形象,2:0,少数服从多数,回家。
失意的时候连白色越野都不搭理我,我舒了一口气,说,好了,就在这停吧。正要好意提醒她回家慢点开车,却见莹莹一下扭了钥匙,熄火。擦,难道,她要跟哥一起上去?
我愣着神看着她,她是一点不见外的,说,怎么?下车啊?
我哦了一声,慌忙下车,似乎是要去她家一样手足无措。莹莹从后座拿了四个玉米,我忙说,不用不用,你都拿回家吧,我不太喜欢吃这玩意。
莹莹说,都拿出来了,就拿回去吃了吧。
我忙接过来,走到楼宇门处又想起来钥匙在包里,便耸着肩膀示意莹莹掏一下,莹莹在里面翻来翻去,我就忽然觉得,她应该是莫莫的,就像这样,和我无拘无束,故意弄出丰富的表情,一副可爱的样子,正配上我闷骚的神韵,出成对,入则双,不是恋人,胜似夫妻。在病态的眼中变态的情感成了正常的自然规律。
相反,眼下我跟莹莹的关系,倒是有些矫揉。
回到家先是看到被雨淋湿的窗台,然后是被大风刮在地上的各种纸张,我像电视镜头里的男主角一样胡乱收拾着,感觉真的很戏剧。莹莹也胡乱地给我收拾,嘴里嘟噜着导演给配好的台词,什么男人不知道收拾啊,猪窝啊,懒汉啊……
嗨,哥们,记住这点,这个时候女人戏谑你的深度及时间和喜欢你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所以,莹莹就一直嘟囔着,直到叭的一声,她打开燃气炉开始煮玉米,开始喜欢的另一种表现。她说,给你做点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