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他愈加的忙,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他也不会告诉我,但至少不会让我去应对那些后宅杂事,随我高兴做什么,只要不惹出麻烦就好。
因而孟蕙之言,我是听进去了些的。
我察觉自己变了,开始思及将来,也渐渐明白了世事易变的涵义。依着那时的状况,我唯一能依靠的便是闵危,以后怕也只能是他。
但又不甘心曾经所为皆是胡闹。
我努力地找寻着他身上值得喜欢的地方,至少让我有那么点心甘情愿。
却是再寻,也找不出。
他看起来老成,年岁却比自己小两岁;他的长相虽好极,却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类;他的脾气不好,若是一个不顺,能吓死人……
即便如此,我还是鼓着勇气,拿着那只香囊去寻他,却听到那番话。
在镇北王府的四年,发生了许多事。微末小事差不多都忘记了,能记住的很少,很清楚地就以上这些。
影梅庵的三年,我的身体愈差,每日喝着苦涩的药汤,时不时会回顾我这一生。
兴许是阿爹给我取的这个名,让我这辈子都无法真正地怨恨一个人。
我不恨江咏思,也不恨闵危。
走到这一步,都是我做错了事,也该承担后果。
只是我又想,若是那晚真地是江咏思,那我这一生又该如何?是否真地如我所愿,美满幸福?
不过是想想,谁又知道呢?
风缓吹,窗外的梨花纷落,初春将至。
闵危谋逆是否真的能成?我放下捂唇的帕,看了眼上面的血,便收拢起来。
想了想,终究拿起桌案上的毛笔,开始写遗信,给他的。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部分内容是整合了前面的一些剧情,也省略了些,将时间线理下,揭了些隐藏剧情。
明天男主视角哈。
第101章 前世番外2
庆历二十二年的开春二月,仍旧有些寒冷。
彼时的她身着一袭绯红的冬裙,整个人缩在毛茸茸的领子中,发髻上的飘带随风晃动,正捏着一根糖葫芦朝前去。
于肮脏的泥泞中,他伸出弯曲僵硬的手指,攥住了那尾干净的裙裾。
“小姐,求你施舍点吃的。”卑微低声。
她显然被吓到,低头对上他好看又透着可怜的眸,蹙着眉。
终于她眨巴了下眼,鼓着腮帮子软声道:“你等等。”
她将系在腰间的胭脂红袋子翻了个底朝天,里面却再无银两。
“嗯?没有了吗?”她自语自语。
抬头间,远处的街道上闪过一个白衣锦袍的少年。她心下一慌,又看了一眼地上的人,俯身将手中的糖葫芦递予他。
“喏,我没银子了,只能给你这个,快些接着。”
她急声催促着,饥肠辘辘的他愣了瞬,赶忙接过。
“多谢小姐,多谢小姐。”
他连声感激,污浊的手擦过她些许苍白纤弱的指,紧紧捏住那根糖葫芦。
这是闵危第一次遇见林良善。
他以为这不过是再平常的一次施舍,毕竟从前他也曾遇见这样的“好心人”。那时的他,根本毫无尊严,甚至做好了被面前这穿着绮罗锦衫的小姐奚落辱骂的准备。
即便是得了她施舍的糖葫芦,他也毫无任何感激,心口不一。
与她一般的人,更多的是践踏他。
为何这世上有人生来就是高高在上,而有些人就卑微如泥,受着那些有权有势之人的鄙视嘲讽、鞭笞驱行?
待得后来他真地寻到生父,入了镇北王府,受用着权势带来的好处,他才明白其中道理。
那些腐败而靡丽的事物,如绫罗绸缎、金器玉章、清池阁楼实在吸引人。最为让他喜欢的是,他可以有权处置那些敢议论他的人。
但权是有限的,唯有那至高无上的位置,才是真地能做到生杀予夺。
野心一日日地膨胀,尤其是在大雍国境不稳,民愤激起,起义不断时。
自然地,闵戈也要杀。
第二次再见到林良善,仍是在集市上。
那时闵危坐在茶舍的二楼,望着下面渐渐聚集的一堆人。着绯裙的女子挥拳砸向了那个大肆言说的男人。
他记忆委实好,认出她。不禁挑了下眉,啜饮着小厮端上的热茶,继续观摩下方。
秦易有些震惊道:“那不是林小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