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言听他的话,准备将东西接过来。谁知男人绕过她,进了她家。他将东西放在地上,换好拖鞋后又提着袋子进了客厅。
好家伙,他熟练得好像是到了自己家。
直言换好鞋走进客厅后,便看见陈默将食物一样一样地替她放进冰箱,整理好,包括他刚开始为自己拿的那几盒酸奶和橙汁。他收拾完后,又为自己拿了瓶水,他还不忘问问直言喝什么。
直言有些茫然,她心里有了这到底是谁家的疑惑。她说,“水就好了。”而后又干巴巴地加了句:“谢谢”。
等男人将水递给她,和她一起坐在沙发上时,她忍不住开口:“陈默,这好像是我家哎。”
陈默没说话,不过脸上写着叁个大字,“我知道。”
“所以。”直言指了指他,又指了指门口。
陈默摇摇头,理直气壮,“我今晚在这吃饭。”
直言:“?”
陈默接着说:“我买单,你请客,合情合理。”
直言:“我厨艺不好。”
陈默:“我不介意。”
直言苦笑:“好,那我现在就去。”
陈默叫住她:“我能参观一下吗?”
直言点头,“可以。”
这都快成你家了,你还用问我吗?
这是陈默第一次正式“参观”直言的家。他还没进卧室,便能猜想到里面会同客厅一样是令人印象深刻的粉。
他推开门进入,果然,粉嫩的窗帘,粉嫩的被单,床上还放着一个巨大的熊仔,唯一不是粉色的地毯还是易脏的白色。
他是个画家,本应对色彩一视同仁。以前的他却对这种粉嫩的风格不屑一顾,但现在的他却觉得粉色也是浪漫,与他偏爱的冷色调相同。
女孩儿的梳妆台堆满了许多化妆品和护肤品。他不禁联想她那亮晶晶的眼妆,也应该是在这里绘画的吧。
参观完卧室,陈默又去了书房。一进书房,他便被书架上的小提琴吸引了目光。
直言做好饭后,便叫陈默吃饭。她在书房发现了他,他正出地看着那把被束之高阁的小提琴。
直言轻声说:“吃饭了。”
陈默收回目光,应了句:“来了。”
吃饭的时候,陈默问道:“你会拉小提琴?”
这个问题轻飘飘地落下,最后在直言的心底打了个转。
直言抬起头来,笑着说:“那是我曾经的梦想。”
陈默抓住了这句话的重点,“曾经。”
好像任何美好的事物被赋予“曾经”这个定义都会变得无比残酷。比如,“曾经”喜欢的人,再比如“曾经”的梦想。那不是无法拥有的求而不得,而是拥有过后又不得不放弃的无能为力,是曾经,是过去,是不可再来,也是无法挽留,只能追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