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皇宫,陆骏立在御书房的下首,听势擎天谈战马之事。
“北部漠国的马匹虽然个头矮小、其貌不扬,但它们最实用。耐力超常,可以连续奔跑作战,有利于骑兵的长途奔袭,适合远征,而且适应粗养,不需要吃很好的料,只要路上有足够的草料喂食,就能减弱对后勤粮草的依赖。不能负重,但最适合我们的轻骑兵。”轻骑兵不是重骑兵,不需要军马能负重。汗血宝马虽然骏,但娇贵,生命力弱,不适合用于军马,有个一两匹放在京都里装门面显示一下皇帝的潇洒不凡倒是可以。再说,若是用汗血马做军马,普及到军中,即使买得起,也养不起,还不得把我的国库吃空了,财政上也受不住啊!这就跟人似的,只长得漂亮、说什么都不懂、做什么都不会,有什么用?
“可是,皇上,若全部换成漠国马匹,这数量,恐怕会引起漠国的疑心和警戒……”大摇大摆地去买人家的好马,定难如愿。
“所以只能多次少量地买,且不能自己去。朕会找史春协作,你在军中找一个懂马的士兵随她一起,利用马贩子之手暗购,其她的,不用朕再教你具体怎么做了吧?”若还不明白其中的诀窍和利害,你也不用再当校尉了。
“臣明白!臣遵旨!”具体能买多少,就看那京都有名的富商之女史春与自己的人跟马贩子接洽之后随机应变了,不行我自己扮成婢女跟着一起去。
“全部更换不现实,所以我们要用她们的马与我们军中的部分品种优质的良马进行交配,通过杂交培养,改良后的马必强于我们目前的马匹整体素质。”这才是我的目的,此事成功之后,还有其它办法分散着小量购进,积少成多。没有好马,战斗力会弱上一半都不止,战场上任何不利因素都会导致失败。何况耐力不足,就算不打仗,把兵马从北方调动到南方,路途遥远,还没到马也死翘翘了,就算走到了,马也没有力气冲锋陷阵了。“虽然漠国的马在战场不惊不诈、勇猛无比,但那也得经过训练才能为我们所用。漠国的马性格彪悍,脾气暴躁性子烈,踢人咬人是常有的事,所以,我们必须有了解漠马并接触过漠马的专业训马师,否则即使买回来了,驯服不了又有何用?”没有经验就冒然去骑,很可能人没有把马驯服,反而被马踢断腿、摔断脊梁骨!
“皇上,臣举荐一人,她在家中发生变故前曾接触过漠国的马并亲自驯服了它,此人有相马之术,可以随史春前往购马,也可以由她驯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