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现在想跑也跑不掉,她除了悔不当初,还要在男主的注视下,硬着头皮、小心翼翼的撇清关系:“我、我什么时候失忆了,我怎么不知道?”
她是真的对失忆这个设定一无所知,而且严重怀疑原主自己也不知道,因为原主不但没有留给她任何相关记忆,身边的人包括盛总也对此只字不提——放在十年前,莫名其妙失忆绝对是很严重的病症,哪怕现在痊愈了,她穿过来这么久,跟原主娘家和婆家也都保持联系,他们不可能问都不问一句。
大家都不提,多半就是没有这个事。易漫如觉得最大的可能,是原主用失忆的借口把男主甩了。
说不定靳斯年自己也猜到了,所以才会借着她主动送上门的机会兴师问罪。
说来说去都是她自己作死,易漫如又开始悔不当初了。
“分手的第二天。”靳斯年还在耐心十足的跟她讲述“失忆”的细节,“我去你们学校找你,想要问明分手原因,若是可以一起想办法解决,也没必要走到那一步。但是你告诉我,你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醒来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都记不清我们在一起经历的那些事,也完全忘记了对我的感情……那时候你看我的眼,像在看一个陌生人,跟现在很像。”
易漫如:……
无语半响的易漫如当机立断起身鞠躬,诚恳道歉:“对不起。”
哪怕她再想站原主,也觉得这过于离谱了,好歹是在一起那么多年的初恋,分手也要找个体面的理由,大家好聚好散,简单粗暴丢出失忆当借口也太伤人了,难怪那么绅士的男主被刺激成这样。
如今她代替原主给人好好道个歉,只能算是基本操作,靳斯年若是不想原谅也正常,易漫如已经有心理准备了,但是她万万没想到道完歉抬头,就对上一张笑得如沐春风的俊颜,“没关系,我有点相信你是真的失忆过了。”
易漫如:……
啧,好好的男主说傻就傻了,简直造孽。
第三十二章 (两章合一,补更) 易漫如……
虽然男主说傻就傻让易漫如倍感唏嘘, 不过死道友不死贫道,他愿意相信原主随口胡诌的失忆借口,总比觉得当年被甩了忿忿不平跑来跟她秋后算账这个结果强。
靳斯年就算不是男主, 也是正儿八经的豪门总裁, 找她麻烦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她是完全没有还手之力的。
而且真到了那一天, 她指望的救命稻草盛总也也未必肯帮她, 盛启霖要是知道妻子当年那样冷酷无情玩弄了别人的感情, 不当场跟她离婚撇清关系, 都能称得上是绝世好丈夫了。
总之, 易漫如自己就是这件事的既得利益者, 谁都可以吐槽原主渣,唯独她不能, 所以眼看着靳斯年有见好就收的意思,她连忙放下这让她无比尴尬的失忆事件, 赶紧转移话题,“柳政明说你这两年生意也渐渐转移回来了, 那这次准备在国内待多久?”
靳斯年也很配合的回答, “应该会待一两个月吧。”
易漫如算了算时间, 有点惊讶:“那不是就是一个人在国内过年了?”
说到这里,易漫如不禁又想起了跟原著有些出入的那些小细节。
小说里的靳斯年从小在英国生活和成长,他家是真的很有底蕴,传承超过了三代,祖辈甚至在旧朝有些名望,放在小说里用豪门贵族来形容一点不夸张,身为贵族小少爷的男主从小就享受着贵族学校精英教育,大学就读的是全球顶尖名校之一的剑桥。
按理说, 男主作为土生土长的华裔,毕业后接受的家族企业重心也都在放在欧美那些发达国家,正常情况是跟国内的女主扯不上关系的,不过男主的母亲还是哪个亲近长辈对祖国有很深的挂念,具体细节易漫如也不记得了,反正男主受这位长辈影响也对故国有了感情,不但能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书写和理解也都跟国内长大的人没什么区别。
这大概就是主角光环吧,男主用英语和中文都像母语一样溜。
靳斯年接受家族企业的时候,国内改革开放初见成效,已经开始有嗅觉敏锐的商人来这片广袤的土地掘金,对祖国有孺慕之情的靳斯年便也以投资的名义来过几次。
随着对国内的了解越深,以及超出预期的投资回报率,靳斯年在国内的投资力度越发加大,为了打理这些产业,待在国内时间自然也越来越长,后来遇到了真命天女沈亦欢,更是直接就在这边安了家。
不过在决定向女主求婚以前,靳斯年好像还是在英国的时间居多,至少节假日是要回去陪伴家人的,以至于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女主为以后可能要跟他去英国定居的猜测犹豫了很久,甚至差点因为放心不下国内的父母而向男主提出分手。
后来男主为了爱人选择在国内定居的情节,不知道感动了多少读者。
易漫如当初也是泪眼汪汪的一员,所以时隔多年还能依稀记得这个细节。
可如今靳斯年都还没跟沈亦欢确定关系,就要抛下家人独自在国内过年呢,这让她如何不惊讶?
“我父母应该也会过来,我们准备春节期间去为外公外婆扫墓。”靳斯年说着又看了易漫如一眼,“你过年回老家吗?”
易漫如还在想男主一家土生土长的华裔,竟然记得扫墓这么传统的活动,也太接地气了吧,原著怎么一句也不提啊。因为想的太入没注意到男主看自己的眼,她下意识回道,“肯定要回s市的啊。”
她自己也不是很想回老家,可是领导不答应啊,看在盛总给自己这么多的份上,易漫如还是会配合他回老家秀一圈的。
“我说的是宜江,你自己的老家。”靳斯年不轻不重的强调了“你自己”三个字,易漫如依然没发现这个细节,因为她此时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原主能跟靳斯年这朵本该遥不可及的高岭之花扯上关系,就是因为靳斯年的外祖父也是宜江人。
当年靳家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让靳斯年回国照顾女儿不在身边、自己身体又不好的两位老人,十七岁的男主顺势在宜江中学借读了一个多学期,然后就被原主给盯上了。
记起这段过去的易漫如双眼略无的看着靳斯年,“所以你们是要回宜江给老人扫墓?”
她突然开始怀疑,自从结婚后,除了过年过节都很少回娘家、只是跟家人电话联系的原主,是不是也有点无法直视这段过去才有意避免回老家的?
所以说分手要体面啊,但凡原主当初能耐心和平一点处理这段关系,如今也不会弄得连娘家都不好意思回了。
又在替原主忏悔的易漫如听到靳斯年问,“那你计划什么时候回老家?”
易漫如很想反问一句“怎么你想约我”,又觉得她这样怀疑未免自我感觉太好,原主当年那分手借口敷衍得让路人都不忍直视,不结仇就算好的了,靳斯年再怎么口味特,也至于对老死不相往来十几年,并且早就结婚的初恋念念不忘吧?
再说他已经认识女主,马上就要展开一段甜甜甜的恋爱了,也不可能对她还有什么想法,向她打听回老家的时间,应该只是想在人生地不熟的老家找个还算熟悉的老乡做伴。
毕竟他曾经在宜江住了那么久,也跟原主做了一段时间的同学,约着一起回老家倒也不算过分。
易漫如能理解这种心态,却不是很想配合。对她来说,好的前任就应该像死了一样,无论是自己还是对方都没有再出现的必要,这大概也算是一种感情洁癖吧。
她洁癖到现在坐这里跟靳斯年闲话家常,心里都各种别扭,虽然很清楚跟他有过感情纠葛的是原主而不是她,但架不住易漫如又替别人尴尬的毛病。
为了稳住自己根本得罪不起的男主,易漫如可以努力克服这种尴尬,但是跟他相约回老家就不必了吧,就算她再能屈能伸,万一不小心跟男主走得太近,被女主误会甚至是吃醋,她岂不是又要翻车?
求生欲很强的易漫如犹豫片刻,便决定把工具人老公搬出来,“还不知道啊,还要看他的行程安排。”
不知道为什么,当着靳斯年的面易漫如实在没办法假装熟练的把“爱人”那个称呼说出来,直呼盛总名字就更不合适了,只好把称呼问题模糊处理,重点放在内容上,“我们是要一起回去的,但估计他时间很紧张,回宜江见见我爸妈他们就得离开了吧。”
易漫如完全是吹牛,盛总只说过年一定要回s市,可没答应要陪她一起回原主娘家。
这两年盛总事业非常成功,顶着国家认证的青年企业家名号,一回s市动静就大到不行,那可不是简单的衣锦还乡、夹道欢迎,盛总回去首先惊动的甚至政府各个部门,招商引资的、为慈善公益拉项目的,也有直接为单位来化缘的,就像财爷回家,各家都想要分一杯羹。